| 紅樓的最大價值:“賈寶玉”人格 |
| 送交者: 木石齋 2006年12月18日12:33:5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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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的最大價值:“賈寶玉”人格--超凡脫俗的文化品格
三 張愛玲在《紅樓夢魘》自序中寫道: ---《紅樓夢》的研究日新月異,是否高鶚續書,已經有兩派不同的見解。也有主張後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寫到後來撇開脂批中的線索,放手寫去。也有人認為後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殘稿在內。自五四時代研究起,四十年來整整轉了個圈子。 如今屈指算來又一個“四十年”過去了,是否高鄂續書,想必又轉了一個圈子。正好從網上看到“有專家認為《紅樓夢》後四十回仍為曹雪芹著”。該報道稱: ---“高鶚續書說”最早由胡適提出。他認為小說中的詩詞是在暗示人物的命運和結局,而實際上有些人物的結局並不按照詩詞所預言的那樣,所以他提出小說的前80回與後40回有明顯的矛盾,進而猜測《紅樓夢》前後兩部分可能由兩人所作。而高鶚的同年進士張船山在《贈高蘭墅鶚同年詩》題解中寫道:“傳奇《紅樓夢》後四十回俱蘭墅所補。”於是胡適便將補書的作者認定為高鶚。這種觀點提出後長期被人們所接受。 蘭州商學院教授夏和等人研究則認為,《紅樓夢》120回由曹雪芹一人寫成,並不存在續書之事。 夏和教授在兩方面作了研究,認定《紅樓夢》的寫作由曹雪芹一人完成,與高鶚無關。一是他們用了16年的時間把1959年山西發現的《乾隆抄本百廿回紅樓夢稿》(簡稱《紅樓夢稿》)與其他所有版本進行了對照,發現《紅樓夢稿》才是曹雪芹的手稿本,其他所有版本都是曹雪芹在這部稿本上一邊修改一邊由不同的人抄錄出去的。由於全書修改的時間很長,抄出去的版本就很多,作者大的改動共有4次,相應的版本就有4種,即脂胭齋本、甲辰本、程甲本和程乙本,這就推翻了俞平伯在《紅樓夢稿》一發現就作出該稿本是多種版本匯抄本的斷言。第二是夏和教授對全書語言進行了研究。他發現全書120回通用的寫作語言是南京話,例如把“燙傷”寫作“(湯下加皿,音dang)傷”,“都來了”寫作“多來了”等。這些南京方言符合曹雪芹世代居住在南京的實際,而東北人高鶚是寫不出來的。 夏和指出,《紅樓夢》的人物是“石有三面”的,並沒有簡單化、概念化的毛病,人物的性格與命運在不斷轉化、不斷發展,詩詞的預言與故事結尾也就沒有矛盾。另外張船山題解中的“俱為蘭墅所補”指的是高鶚對《紅樓夢》作過簡單的補綴所形成了“程高本”。胡適以此斷定小說後40回為高鶚所寫是不符合實際的。 夏和教授一家還對曹雪芹的手稿進行了原樣恢復的工作。他們用各種印刷字體和符號再現了稿本的4次修改過程,讓人們能夠感受到手稿的風貌,體會作者令人拍案叫絕的改動。目前恢復後的手稿已由蘭州大學出版社出版。(央視國際-新聞頻道 2003.12) 假設夏和教授的推斷成立,他的手稿復原工作能夠令我們信服。那麼,現在我們再回過頭來對照當初程偉元和高鄂二人在出版中的陳述,似乎並沒有值得大驚小怪的地方。 《紅樓夢》序 ---《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傳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間稱有全部者,及檢閱仍只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百廿卷之目,豈無全璧?爰為竭力搜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余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紅樓夢》全書始至是告成矣。書成,因並志其緣起,以告海內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為快者歟?小泉程偉元識。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向曾從友人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曰:“此仆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剞劂,公同好。子閒且憊矣,盍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並識端末,以告閱者。時乾隆辛亥冬至後五日,鐵嶺高鶚敘並書。 --原載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萃文書屋木活字本120回《繡像紅樓夢》(即程甲本)卷首。 《紅樓夢》引言 ---一、是書前八十回,藏書家抄錄傳閱幾三十年矣,今得後四十回合成完璧。緣友人借抄爭睹者甚夥,抄錄固難,刊板亦需時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惟識者諒之。 二、書中前八十回鈔本,各家互異;今廣集核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 三、是書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燕石莫辨。茲惟擇其情理較協者,取為定本。 四、書中後四十回,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厘定。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 五、是書詞意新雅,久為名公鉅卿賞鑒。但創始刷印,卷帙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評點。其中用筆吞吐虛實掩映之妙,識者當自得之。 六、向來奇書小說,題序署名,多出名家。是書開卷略志數語,非雲弁首,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幸。 七、是書刷印,原為同好傳玩起見,後因坊間再四乞兌,爰公議定值,以備工料之費,非謂奇貨可居也。壬子花朝後一日,小泉、蘭墅又識。 --原載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萃文書屋木活字本120回《繡像紅樓夢》(即程乙本)卷首。 但願涉足“紅學”的人們能夠早日從“夢魘”中警醒,擺脫非此即彼的怪圈和困境,迷途知返,亡羊補牢,回到《紅樓夢》研究的光明大道上來。因為文學研究一旦脫離了“文藝批評”,拋棄了文學的思想性和藝術性就會成為無本之木,是捨本逐末、因小失大、偏離正道的非學術行為,這種遊戲只能滿足一己之私慾,或迎合時尚,混淆是非,迷惑大眾。隨着歷史的推移,一些所謂的“紅學”逐漸暴露出真面目。所謂“曹學”無異於隔靴搔癢、畫蛇添足;而所謂“秦學”則好比一葉遮目、捕風捉影;總之是以假亂真。 作為文化遺產——古典小說的宗旨正如馮夢龍所明確的是“明世-喻世-警世”。事實上,曹雪芹及其追隨者所要昭示天下的是一種理想--自然美好的人生觀;曹雪芹借“賈寶玉”之名現身說法塑造了一種人格--超凡脫俗的文化品格。這種文化品格源於中華民族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傳統,這一傳統文化生養了一批“正邪兩賦”(《紅樓夢》第二回列出了一個三十多人名單)之人。他們是歷代優秀的知識分子--詩人、文學家、書畫家。演員,都是性情中人,他們是藝術創造者,影響着一個民族的文明進程。而他們個人的命運則與其身處的時代環境休戚相關,賈寶玉和林黛玉二人的文化品格與個人命運正是“古代文人”心靈世界的真實寫照。因此,我們只有從這個層面去感知和理解,古典文學《紅樓夢》才具有最高的藝術價值和文化涵義。 《紅樓夢》是東方的“司克芬斯之謎”,她出現的意義正如古希臘神諭所警示--“認識你自己”! (木石齋 2005年11月6日 寫於河南柘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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