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穫”王朔與孫甘露對話》連載11-14 |
| 送交者: 鐵獅子` 2006年12月18日12:34:01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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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最流暢最自信的時候,實際上就我一個人兒的時候。天生寫東西的胚子。過去,有一陣,91年以前,我覺得的寫作我是拿來當飯碗的。拿那個提升社會等級,中國這麼殘酷的社會,你敢往下掉,你就不是人了,大家能踩死你。我必須往上,蹲到一個至少不挨欺負的位置。我不是說我上去要幹嗎,我信這句話:貧窮既罪惡。也不能最後????被日常中的那種可怕摧殘了,自信全磨滅了。那後來,我感覺掙錢和寫作這倆事纏在一塊了,也挺擰巴的。很長時間我完全忘了寫作其實是我一愛好。就覺得是一飯碗。你想我這麼想這事,天天寫作就等於天天悶家裡做飯,我能覺得有意思麼?用綠帽子裡的台詞:我他媽能舒服麼?所以91年以後我決定不寫了,出去玩幾年,我一點也不遺憾。我還記得在上海寫了一傻逼告別宣言之類的東西發在新民晚報上,好像還是鍾紅明幫新民約的稿。 我現在等於是,把這倆事分開了。寫東西就是純粹愛好,掙錢就是電影了。這回一發雜誌,好象又不像了。好象又有點見錢眼開了。心裡一股很熟悉的過去那股追名逐利的勁頭。我他媽就不能該着我的錢不拿!這是我一大弱點。跟就是不能讓人以為我不聰明並列為兩大過不去。。 電影最終是導演的。錢製片人掙,名兒導演出,編劇夾在中間,本來就不是最大受益者,我幹嗎要負那麼多責?我使一半力已經很對得起大家了。我覺得不為錢寫作確實非常愉快,真的!我這幾年不是還寫了倆長篇麼,當然我不準備發了。不發的原因是我覺得寫得不好。寫寫就發現,其實還是在千方百計偷偷滿足公眾要求,比如話到包袱口了,必須抖一下,不抖顯不出我機靈。靠。我真不是無時無刻都準備諂媚各種惡勢力。我怎麼這操性啊?我估計啊,什麼時候我目中完全無人了,我就算成了。這是我對自己的要求:一輩子不老實,一輩子說瞎話,老了一定要老實敞開一把。 孫:我正相反,公眾沒要求,反正你扯什麼咱們也不怎麼明白。就有年輕的朋友拿亨利•米肖的話來安慰我,說是一個人要是有兩千個以上的讀者就該去自殺。人總有辦法寬慰自己和別人。(王大笑) 王:過去,還不說社會要求你一作家要有責任感,你自己也覺得說出去的話最好別太污七八糟,做不到正確,就儘量圓滑。最近我越想過去這些也不知誰灌進我耳朵里,就當行為準則約束自己的東西——越覺得可氣。我怎麼可能保證我每句話都正確?我是誰呀?憑什麼我就得正確?而且什麼是正確啊?哪兒刻着呢?我對你負責,我怎麼可能對你負責?沒可能!我都不認識你。 僅僅是不為錢寫作,就感到從沒有過的自由感。原來,說實在的別看我這操性還有很大的自我克制:這句話能發麼?不能發,我就別這兒費勁了。我絕對自各跟家瞎琢磨:這段我不這麼寫,我拐個彎兒,你們看不出來了吧。好像很巧。其實是把真正想說的,主要的意思,那個原來的壞就放棄了。 因為原來我,大家都說,你寫出來的東西是給大家看的,那麼你就要對大家負責,大家都挺容易學壞的。我覺得我現在寫的——當然我不是指這個劇本了——我寫的其它東西,就為我自己看,我就不為大家負責,我甚至都不為我自己負責。 孫:“大家”其實是這樣一種東西,你指望它的時候,它就跑沒了,你不指望的時候,它就蹦到你跟前了。 王:但是生活總是要買很多東西的,有時候人家把錢擱在你面前,就拿走你幾句話,我憑什麼不讓人拿走?幾句話嘛,有的是。但還扛着,不發,不缺錢,等我死後吧。為錢寫作多不牛逼啊!回來一進家,真缺這兩塊錢。有這兩塊錢跟沒這兩塊錢還真就不一樣。說不要,但是回家想。想怎麼說服自己:你不是那人啊,讓誰將住也別讓自各將住啊。這不,今天就禿擼了,一禿擼百禿擼。守志很難的。 我想我將來就是,現在因為有這種可能,現在有這種可能。現在這個東西寫出來賣出去需要一個中介,比如出版社呀,比如說電視台呀,比如說電影發行公司。這些中介呢,有他們自己的喜好,而且是不問對象向全社會推廣,那你就要適合全社會的道德要求,全社會——就是連小孩也算,精神不正常不能對自己行為負責的人也算,那標準就是最低標準。是啊,他不能負責,只能你負責了。這要求很合理,你要連小孩、精神病的錢都賺,那你當然要負責。 那互聯網就提供了一種可能:我東西擱這兒,小孩不許進來,精神病不許進來,就像***似的,先屏蔽了他們。我相信這技術不難。成年人進來,能為自己負責的人進來,大家先看,看着不滿意,您可以不花錢,看着還行,要下載,您就付我這下載的錢,一頁一毛。就咱倆之間,一對一,不許中間那些亂七八糟的人抽我們倆的成兒。事先說好了,出了門您打家劫舍可跟我沒關係,要簽同意書的。或者我在網頁底下寫上一條:點擊下載就意味着您已經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自動放棄因您本人行為失當對本網主進行的所有精神追償權利——將來直至永遠。您不能說因為我受了刺激。 我們倆這交易就算完成了。——我就說,避免大量冤魂進來。這想法我覺得挺好。儘管現在未必能做到,趕明日後一定可能。 《“收穫”王朔與孫甘露對話》連載十二
王:就是你這話我看得高興,或者哪天您看着不高興了,扭臉罵我一頓,我也知道是誰在罵。不是莫名其妙,我來看熱鬧,以為你這是熱鬧,但一看完全不是熱鬧。這種人最冤的,那我覺得這些人不必了。花錢不多,脾氣也就沒那麼暴。 孫:有些人以摻和為住,仗着人多,覺得自己離真理比較近。 王:我個人有兩個夢想,或者說是自我要求:一是希望能最終真實地表達一次。巴金先生說過,講真話。我覺得講真話特別難。講真話就算是有條件和環境,你講出來的可能未必是真話,可能是被別人灌輸的,甚至為了討好聽眾說的話,那個可能不是內心真正想說的話。人其實很複雜,內心不斷地被遮蔽,最終那個自己,我覺得認識起來挺難的。 孫:“遮蔽”這詞兒也時髦了好一陣子了,海德格爾啦、貝托魯奇的電影啦。 王:我過去講過的以為是自己的話,大部分是流行觀念,是別人的看法被我用了。我都忘了這話從哪裡聽來的,所有感覺都是別人給的。我覺得這裡沒有是否正確的問題,我希望我再說的話都是自己的,哪怕是錯的,只要是我自己的。當然我也不覺得有些詞誰有專利,他說過的話別人說就是受他影響,詞兒不重要,自各琢磨也能說出差不多的。不好意思,我頂不愛看一本書裡亂引用別人原話,好象跟人多熟似的。我當然覺得崇拜是最惡劣的品質,崇拜中最卑微的是崇拜名人。貨真價實就不是炫耀了麼? 到今天我也不敢說我完全找到了自己,我說出來的話真是我想說的話。 聽說咱們以後是信息社會了?我覺得信息社會,就是社會財富主要靠交換信息互相收費積累。原創信息——原始信息最寶貴。不必經過媒介進一步放大,把你修改成可愛的樣子。我希望將來我自己可以不經過媒介加工,直接通過互聯網將自己的信息提交給欣賞者,也使對方接收信息的成本大幅降低。一本書、一個電影,中間批發零售環節掙了大部分70%,他就是把這個話遞給別人,有必要通過他遞嗎?他還挺牛。 《紐約時報》還是一什麼美國報估計說,20年之內報紙會消失,你沒必要去街上買報紙,從互聯網看新聞就可以了,大量的信息完全可以通過更簡單的操作獲得。報紙消失的話,雜誌沒有理由不消失。我覺得電影也沒有理由通過電影院來放映。少了中間盤剝,人們互相欣賞的成本會大大降低。 孫:一種科技進步所展現出來的烏托邦。願景。這個詞是我新學的,好像大公司里都這麼用。 王:我算過帳,每月汽油費加煙錢加物業費,吃飯又不貴,我其實一個月一萬塊錢就可以過去了。這樣我一年掙20萬就夠維持。我要賣書的話,現在一本書最多給16%的版稅,一本書定價20塊錢,百分之十六是3塊多錢,刨去百分之二十的稅淨掙20萬塊錢,至少要賣8萬本。如果沒有中間環節,我直接面對讀者,一本書定價10塊,刨去物流印刷之類,賣一萬冊就可以掙8萬,賣3萬本一年就齊了,我也不用到處吆喝去了。可是,現在我得給中間多少人弄錢,顯得光我愛錢似的,不像話。 孫:好多人都為這事兒堵得慌。 王:到那時候,所謂信息交流的成本大大下降,拍一部電影的成本也將大大下降。吃流通飯的,說實在的,20年之內,這碗飯肯定不好吃了。誰用你當二傳手呀!仗着你占着這塊地方,你有銀幕,你掙大頭。沒那事,我們以後都虛擬空間了,不需要你在那兒放映信息了。 《“收穫”王朔與孫甘露對話》連載十四
其實我最擔心、覺得最恐怖的是,到電影院見人,鋪着紅地毯進去和戴着腳鐐進去是一回事,我不覺得這些導演演員誰真覺得好,大概第一次被觀眾矚目挺好,後來簡直是千夫所指,指着誇你也不舒服,這種東西嘗一次就夠了。 孫:好多人乾電影是衝着這個去的,沒到那上頭溜達一圈,都不算拍電影吧?就跟諾獎似的,沒得着,那就算白寫。(大笑) 王:有個做電影的跟我說,他發自己片子的時候,到各省大中午的跟院線公司成箱的喝白酒,喝趴下了才答應放幾場。這種流通環節讓人瞧不上,哪兒都不挨着哪兒,讓人瞧不上。它就是夾在中間的那張皮,和整件事也沒關係,就是個張羅人兒,弄得跟大爺似的,莫名其妙。 當然還有大量的所謂媒體,飛短流長,古代長舌婦今天的傳人!最可氣的是他們還經常問別人是不是在做秀,你們丫就是正宗做秀界人士。這些人特別討厭。他冒充觀眾代表,經常拿觀眾有知情權說事,誰告你觀眾什麼事都非得知道了?媒婆把自己當新娘,人家結婚她入洞房,這太可笑了!振振有辭冒充在行使憲法更可笑!還不就因為現在大家還處於有線廣播階段,社會上有什麼事還要大喇叭廣播,要通知必須經過喇叭,喇叭自己就活了,自己在那兒瞎說。這幫孫子現在都開始編瞎話了,假裝見過面採訪,假裝自己回答特機智。 孫:我現在一半時間就冒充一喇叭。(笑) 王:當然還有電影管理人員。“我們的前提是要拍部正確的電影,正確的標準在我這兒,你先跟我聊,我來告訴你是否正確,不正確修改到正確,嚴重不正確你就算了。”我倒覺得實際操作往往不在於政治上的大是大非,誰吃飽了撐的真在電影裡反黨反社會主義呀?大量的爭執發生在趣味不同意,他是學古典的,尊古典為高級,心裡有幾個碰不得的,你不同樣尊重就是冒犯了。 孫:這使事情簡單化了,但是審查大概都是簡單話的吧。不然沒個完了。研究幾千年,不下定論,也沒法下。文化的多樣性,複雜性,詩歌不可譯,誤讀,過度闡釋,希臘如何,印度如何……,知識分子拿手這個。 王:當然觀眾也有很多壞人,過去被槍斃的電影基本上都是觀眾寫信告的狀。電影局多為難啊。過去的年代真培養出很多懂文藝座談會的人、愛寫信的人,愛騷擾行政機關的人。所以第一,別再說拍電影你不愛看就是浪費人民的錢,人民早不掏錢了。電影不是福利了,甚至也不是基本人權,是商品,是交易。您逛商店一定不說那些您不買的東西擺在那兒是浪費錢。第二,別再說現在電影不反映人民群眾現實生活了,因為你們太愛急。 估計我還要等一等,等互聯網再發展得好一點,看情況吧。也許,後來我可能不寫小說了,我現在覺得拍電影和寫中篇是一回事,信息量和篇幅都差不多,而且現在我覺得文字有很大的局限,簡體字簡化畫面,是殘缺的信息。我相信日後人與人交流完全可以依靠畫面,接受的信息更全面,是叫全息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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