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大雪無痕,在家裡看了幾本書,其中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的代表作之一《愛的藝術》挺不錯的,把個平常人們掛嘴邊走口不走腦子的概念說得深入淺出。老弗是新弗洛伊德主義的最重要的理論家,法蘭克福學派的重要成員。1922年在海德堡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除了這本,主要著作還有《逃避自由》、《尋找自我》、《西格蒙德• 弗洛伊德的使命》、《馬克思關於人的概念》、《對人的破壞性之研究》等。
弗洛姆認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的片面性在於把人性片面地歸結為餓、渴、性等生物需求,而實際上人性中還包含着屬於社會過程的產物的需求。社會過程創造了人,也創造了人的需求。這裡的社會需求是指人的逃避孤獨,尋求與他人建立關聯的需求。
他認為,意識是指已被覺察到的人的情感、欲望和經驗;而無意識是指尚未被覺察到的人的情感、欲望和經驗。某種“社會過慮器”(一是指語言,二是指思維的邏輯方法)阻止了某些情感經驗通過它,變成人的意識。因此,改變文化背景和社會制度,創造新的語言和思維的邏輯方法,就成了心理革命的關鍵。在他看來,一切時代文化中的人,永遠面臨着一個如何消除孤獨、達到與他人結合的問題。“自戀”的方式不可取,惟一可行的辦法在於同他人建立起一種融洽的愛的關係,培育自己“愛的能力”。這種愛是“創發性的愛”,是一個人的潛力充分得到發展的結果,是活生生的生命的流露,是一種至高無上的藝術。他強調必須把培育創發性的愛同培育創發性的人格結合起來。。。
好,閒話少說,進入正題。這裡只是開頭一章,感興趣的可以去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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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手好閒的人,喜愛流亡的樂趣。流亡有時可以提供不同的生活安排,以及觀看事物的奇異角度:驚奇、任何事情都不視為理所當然、學習湊合着應付讓大多數人迷惑或恐懼的不安穩狀況。知識分子基本上關切的是知識和自由。但是,知識和自由之所以具有意義,並不是以抽象的方式(如“必須有良好教育才能享受美好人生”這種很陳腐的說法),而是以真正的生活體驗。知識分子有如遭遇海難的人,學着如何與土地生活,而不是靠土地生活;不像魯濱遜(robinson crusoe)那樣把殖民自己所在的小島當成目標,而像馬可·波羅(marco polo,1254--1324)一直懷有驚奇感,一直是個旅行者、過客,而不是寄生者、征服者或掠奪者。
-------弗洛姆《愛的藝術》
題記:
一無所知的人什麼都不愛。一無所能的人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懂的人是毫無價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卻能愛,有見識,有眼光……對一件事了解得越深,愛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對葡萄就一無所知。
--------巴拉塞爾士(1493-1541),德國醫學家,自然科學家及哲學家。
前言
這本書要告訴讀者:愛情不是一種與人的成熟程度無關,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這本書要說服讀者:如果不努力發展自己的全部人格並以此達到一種創造傾向性,那麼每種愛的試圖都會失敗;如果沒有愛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謙恭地、勇敢地、真誠地和有紀律地愛他人,那麼人們在自己的愛情生活中也永遠得不到滿足。每個人都可以問問自己,你確實見過多少真正有能力愛的人呢?
對愛情的三個錯誤看法
1.大多數人認為愛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愛,而不是自己有沒有能力愛的問題。因此對他們來說,關鍵是:我會被人愛嗎?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愛?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他們採取了各種途徑。男子通常採取的方法是在其社會地位所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地去獲得名利和權力,而女子則是通過保持身段和服飾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歡採用的方式則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舉止,有趣的談吐,樂於助人,謙虛和謹慎。
2.很多人認為在愛這件事上一無可學,他們認為愛的問題是一個對象問題,而不是能力問題。他們認為愛本身十分簡單,困難在於找到愛的對象或被愛的對象。當代文化是以購買慾以及互利互換的觀念為基礎。現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賞櫥窗,用現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他力所能及的物品。愛情的產生往往是以權衡對方及本人的交換價值為前提,我想做一筆交易,那我既要考慮從社會價值的角度出發,對方值不值得我追求,也要考慮基於我的一目了然的實力以及潛在的實力,對方會不會看中我。在這筆交易中,如同購買地皮一樣,對方的有發展前途的潛力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個商業化占統治地位以及把物質成功看得高於一切的文化中,事實上是沒有理由對下列事實抱有吃驚的態度:人與人之間的愛情關係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勞動力市場一樣的基本原則。
3.第三個錯誤是人們不了解“墮入情網”同“持久的愛”這兩者的區別。如果我們用falling in love和being in love這兩個英文搭配也許就能更清楚地區分這兩個概念。兩個相互陌生的人,當他和她突然決定拆除使他和她分隔的那堵高牆,相許對方,融為一體時,他倆相結合的一剎那就成為最幸福、最激動人心的經歷。這一經歷對那些沒有享受過愛情的孤獨者來說就更顯美好和不可思議。這種男女之間突如其發的奇蹟般的親密之所以容易發生,往往是同異性的吸引力密切相關或者恰恰是由此而引起的。但這種類型的愛情就其本質來說不可能持久。這兩個人雖然慢慢熟諳對方,但他倆之間的信任會越來越失去其奇蹟般的特點,一直到隔閡、失望和無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為止。當然一開始雙方都不會想到這點。事實是:人們往往把這種如痴如醉的入迷,瘋狂的愛戀看作是強烈愛情的表現,而實際上這只是證明了這些男女過去是多麼地寂寞。
再也找不出一種行為或一項行動像愛情那樣以如此巨大的希望開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敗而告終。如果是別的事,人們會想方設法找出失敗的原因,吸取教訓,以利再戰或者永遠洗手不干。但因為人們不可能永遠放棄愛情,所以看起來只有一條可行的路,那就是克服愛情的挫折,找到原因並去探究愛情的意義。
在這方面採取的第一個步驟是:要認識愛情是一門藝術。人們要學會愛情,就得像學其他的藝術—如音樂,繪畫,木工或者醫療藝術和技術一樣的行動。
可以簡單地把學會一門藝術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掌握理論,二是掌握實踐。只有通過長期的實踐活動,一直到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融會貫通起來變成靈感—也就是掌握了藝術的靈魂,才能成為一名大師。要成為大師,除了學習理論和實踐外還有第三個必不可少的因素,即要把成為大師看得高於一切,這一目標必須占據他整個身心。這一點既適用於音樂、醫學、雕塑—也適用於愛情。這裡也許就解釋了為什麼在我們這個社會有不少人經常不斷地遭受愛情的挫折,卻很少有人去努力學會愛情這門藝術。人們一方面渴望愛情,另一方面卻把其他的東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權力看得重於愛情。
成熟的愛情指得的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獨立性的條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個性的條件下與他人合二為一。人的愛情是一種積極的力量,這種力量可以衝破人與人之間的高牆並使人與人結合。愛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與世隔絕感,但同時又使人保持對自己的忠誠,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來的面貌。在愛情中出現了兩個生命合為一體,卻依然保持兩體的怪現象。
愛情是一種行動,是運用人的力量,這種力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發揮,而且永遠不會是強制的產物。愛情首先是給而不是得。
什麼是“給”?這個問題看起來似乎很容易回答,實際上卻很複雜並有雙層意義。十分流行的誤解是把“給”解釋為放棄,被別人奪走東西或作出犧牲。一個性格還沒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貪婪階段的人對給的理解就是這樣。一個“重商主義”的人也準備給,但一定要通過交換。只“給”而沒有“得”對他來說就是欺騙。那些基本上是非生產性性格結構的人則會有一種被別人拿走東西的感覺。因此這種類型的大多數人拒絕給予別人東西。而有些人卻又把“給”變成一種自我犧牲的美德。他們認為,正因為“給”是痛苦的,所以應該這麼做。給的美德就是準備犧牲,對他們來說,“給”比“得”好這一準則就是意味着寧可忍受損失也不要體驗快樂。
有創造性的人對“給”的理解完全不同。他們認為“給”是力量的最高表現,恰恰是通過“給”,我才能體驗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體驗到生命力的升華使我充滿了歡樂。 我感覺到自己生氣勃勃,因而欣喜萬分。“給”比“得”帶來更多的愉快,這不是因為“給”是一種犧牲,而是因為通過“給”表現了我的生命力。
一個人究竟能給予別人什麼呢?他可以把他擁有的最寶貴的東西,他的生命給予別人。但這並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為別人獻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應該把他內心有生命力的東西給予別人。他應該同別人分享他的歡樂、興趣、理解力、知識、幽默和悲傷—簡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東西。通過他的給,他豐富了他人,同時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時,他也提高了對方的生命感。他給並不是為了得,但是通過他的給,不可避免地會在對方身上喚起某種有生命力的東西。因此他的給同時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為一個給的人,而雙方都會因為喚醒了內心的某種生命力而充滿快樂。在給的行為中誕生了新的東西,給和得的人都會感謝這新的力量。這一點表現在愛情上就是:沒有生命力就是沒有創造愛情的能力。馬克思極其優美地表達了上述思想。他說:“如果你以人就是人以及人同世界的關係是一種充滿人性的關係為先決條件,那麼你只能用愛去換愛,用信任換取信任。如果你想欣賞藝術,你必須是一個有藝術修養的人;如果你想對他人施加影響,你必須是一個有藝術修養的人;如果你想對他人施加影響,你必須是一個能促進和鼓舞他人的人。你同人及自然的每一種關係必須是你真正個人生活的一種特定的、符合你的意志對象的表現。如果你在愛別人,但卻沒有喚起他人的愛,也就是你的愛作為一種愛情不能使對方產生愛情,如果作為一個正在愛的人你不能把自己變成一個被人愛的人,那麼你的愛情是軟弱無力的,是一種不幸。”⑤不僅在愛情上“給”意味着“得”。教師向他的學生學習,演員受到觀眾的鼓舞,精神分析學家通過治癒他人的病而治癒自己的病也都如此,先決條件是給的人不應該把對方看作是他幫助的對象,而應該同對方建立一種真正的、創造性的緊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