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其實法國頭巾事件未必真的是一個主流迫害少數民族的事件,起碼explicitly很多支持者不是那樣想。但這給了我一個印象就是歐陸的文化和Anglo-American文化的不同:歐陸偏向以抽象概念為主的idealism,因此更容易傾向於嚮往絕對真理和被動於philosopher kings/enlightened despots,更容易“禁“什麼而人民對“禁“的緊張程度不高(要是“禁“的主要目標是平時不那麼喜歡的群體,那麼主流社會更加無所作為),而英語國家偏向於源於英國的empiricism和美國的pragmatism,因此比較不信賴政府(君權神授的或“以人民名義“的),更偏向於認為公正和諧是角力妥協的結果,另外也更重於個人自由,尤其討厭所謂的"thought crime"。一個例子是Mein Kampf是在德法是某種程度上的禁書(好像在法國是不能買賣這書的),似乎就天真到認為你禁了這書種族主義尤其是反猶主義就不會出現似的,但很明顯地,法國(根據arendt的描述)和德國(根據一些德國人的描述)對少數民族的寬容程度不算很高。但在美加這書是自由流通的,美國也有種族主義問題,但通過國家機器來行使主流社會(或強勢群體)價值觀的,現在是基本難以被正常美國人接受的,尤其是中間偏左為主的大學教授們。此外在美國,ACLU能夠捍衛Ku Klux Klan的話語權,就是這種對“禁“什麼高度敏感的反映,而基礎就是不認為自己“真理在握“的想法。另外,ACLU能捍衛在主流社會比較cult的耶和華見證人的孩子出於宗教原因在學校不對國旗效忠(因為耶和華見證人不能崇拜偶像)和出於宗教原因(這次是無神論,同樣美國社會中很小眾的群體)在效忠宣誓中跳過“under god“的權利。這才是真正開放寬容的反映。
所以象納粹時期或法國革命時那種reign of terror在Anglo-American文化圈不容易出現。麥卡錫可能在forseeable future是登峰造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