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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濤閻:看到槍斃女殺人犯(圖)
送交者: 潤濤閻 2007年12月01日20:03:42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看到槍斃女殺人犯(圖),想起死刑是否必要



看到這個照片後,我回憶了很多往事,也思考了死刑的合理性是否存在。

我家離縣城比較近的緣故,從小就喜歡看熱鬧。而最刺激的熱鬧就是到刑場看槍斃人。

記憶中最深刻的是槍斃一位銀行工作人員,她和丈夫合不來,打得一塌糊塗。因為愛上了一位同事,可那時離婚不好辦。她丈夫發現了她們偷情,丈夫說要找組織匯報去(二人都是黨員幹部),二人便大打出手。丈夫是假打,女人是真打。結果丈夫死了。女人判死刑,立即槍斃。她長的出眾,即使在槍斃前30歲的她依然像個姑娘,蒼白的臉上顯出來的是她的美麗動人。據說她的孩子才3歲,但沒見着。

現在回過頭來思考死刑是否合理,是否必要。先從為何要有死刑來探討。

俗話說,借債還錢,殺人償命。這樣才公平。一個人被殺了,如果殺人者不償命,活着的他人就沒有為死者報仇。

那麼,死者真的需要活着的人為他/她報仇嗎?當然,這個問題回答起來比較困難,因為死人不能說話。但我自己認為,如果我是那位銀行幹部的丈夫被老婆一氣之下殺了,我絕對不同意我老婆被槍斃。如果槍斃了她,我能活過來,我還要考慮是不是要換一換,何況槍斃了她我也活不過來,幹嗎要槍斃她呢?憑什麼你們活着的人要違背我的意願為我報仇呢?再說了,我還希望我的孩子有媽照看,孩子沒了爸還要把媽槍斃,這對孩子也太無情了,您說對不?

死刑的另外一個理由是說,如果廢除死刑,殺人犯就會增加。其實,這個有比較研究。歐洲一些免除死刑的國家,並未導致殺人犯失控。其實,除了恐怖分子外,個案殺人犯基本上都是情急之下大腦失控,思維不正常才殺人的,這時候根本就不會考慮後果了。所以,死刑不死刑並不影響此時思維已經不正常的人做出是否殺人的決定。除了醞釀已經的故意殺人犯外,很多情況是火氣上來了思維失控導致殺人。

科學表明,人的死亡過程是比較長的,沒有了心臟跳動大腦並不是立刻死亡。等到將來有辦法對被殺害的人被殺後對殺人犯的態度(相當於遺囑)進行還原,就相當於電腦死機後仍然可以把死機前的信息搞出來(當年老電腦就沒有這個能力,我博士論文打了不少字突然死機,只好重打),根據死者的意願來判殺人犯,就真正做到了為死者報仇(如果有這個意願的話)或放過殺人犯(比如上面舉的情殺的例子,她丈夫會要她活下去,而且為了把孩子養大成人,連監獄都不坐)。在這之前,我們也應該根據死者的家庭情況尤其是孩子的情況而作出判決,而非一刀切。

如果我們平心靜氣地想一想,我們會承認:很多殺人犯是在思維不正常的情況下殺了人,而槍斃犯人的人和給他們下令的法官都是在思維正常的情況下殺的人。前者有不少是可以原諒的,而後者(劊子手和法官)是不能原諒的。也就是說,前者是情急下欠缺思考而殺人;後者是思考後故意殺人。前者是愚昧的,後者是野蠻的。所以,殺人犯缺乏理性,而劊子手和法官比殺人犯野蠻,更無原諒的理由。

從人文角度,法官並沒有證據表明死者有讓你給他報仇的意願;從社會角度,酷刑並不能減少犯罪率。

最殘忍的是秦始皇,連老百姓切菜刀都限制,可人民拿起竹竿也推翻了秦朝。朱元璋對貪官的酷刑都用盡了,照樣管不住貪污。目前,全世界中國的死刑犯人最多,中國的社會安全最糟糕。盜竊犯無處不在。世界上幾乎找不到因為貪污而被處死的官員了,只有中國每年都有無數官員因為貪污而被處死,但只有中國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無官不貪。

誠然,很多壞人需要得到法律的制裁。該殺的還要殺,但殺人要慎重。社會已經進步了,不能像秦始皇朱元璋毛澤東那樣靠殺人來維護獨裁統治,靠流血鎮壓來穩定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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