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30日早上,兒子一邊吃麥片粥,一邊看Otago Daily Times報。忽然大叫起來:“哈哈!那哥兒們原來是這兒的!” 我跑過去看,第二版頭條消息“Trip to prison as Chinese study NZ methods",標題下面是Otago 大學法律系高級講師 Buckingham女士和監獄總管 Harrison 與來自上海的一個“服刑犯人管教考察團”(原文:The 19-strong delegation mainly from the Community Coorction Servise at Dunedin's sister city,Shanghai)合影的大幅照片.兒子指着照片後二排最右首的(沒戴眼鏡),滿臉燦爛笑容的大個子男人說,就是他。
原來昨夜兒子的餐館已打烊的時候,這個人西服革履走進來,問能否借用洗手間。兒子一眼看出這是個大陸來的幹部。心想此人落單迷路了?能幫就幫吧。從洗手間出來後,他並不離開,搭訕着說:“這裡晚上沒什麼好玩的? 太冷清了。”兒子說,城市小,人少。 他說:“有沒有按摩院哪,妓院什麼的。”兒子說有啊。他又問,“在哪兒呀?” “拐過這條街,警察局附近就有。”他遲疑一下,謹慎地問:“都是合法的嗎?”兒子說:都必須登記註冊的。又問:“多少錢,貴不貴?”兒子不知道了。回家來當笑話講給我們。
我又仔細看報,"...The Chinese visitors were interested in the prison,including it's operating dairy farm...."並無考察妓院的任務,又沒有領隊,沒有陪同官員,黑燈瞎火,鬼鬼祟祟。這個中國上海的警察,他算個嘛玩藝兒啊?這種人當警察,還出國“考察”,中國政府慘不慘啊!
於是我就開始耿耿於懷,象吃了一隻蒼蠅那麼噁心。想起前幾天《兒童》版上一位天真善良的年輕媽媽努力教自己的孩子對祖國有個好印象。要是她知道了這位半夜找妓女的警察的事,她是不是就得對孩子撒謊呢?
我活了這麼一把年紀了,作為中國公民,我覺得很丟人。不知道今後應當見怪不怪呢還是漠然視之,還是...怎樣才能解脫心中鬱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