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頭遊記: 搖滾樂之都—孟菲斯(1)
--牢頭
2008-11-16
(開場白:最近手痒痒,先整幾篇遊記熱熱身子:))
四年前,暮春三月,草長鶯飛,在這一年中最好的季節里,我們從溫哥華經丹佛轉機,飛抵美國南部的大城孟菲斯。
我有一些同學親友當年赴美留學定居,但選擇把家安在這個黑人占50%以上的氣候潮熱的南部城市的,卻只有這兩位,Ch和W。(Ch的故事曾在我的前大作。。。中有所披露,W呢為人低調,卻是類似小諸葛似的師爺級人物)。以前他倆每次攜家眷輪流回國時,同學聚會總有人問“在美安家何故不首選紐約洛城三藩市?”,他們也總是呵呵一笑答曰:“就因為這裡華人少,黑人多,好活人。”果然,這哥倆從一小門臉起家,不出三年七吃喀嚓削藩奪隘成了孟菲斯第3大電腦服務商,政府、學校、警局。。。訂單雪片飛來。我戲笑說:你這是美國版的農民進城電報:“此地人傻,錢多,速來”。
出機場時大約是下午2、3點鐘,Ch說:“W在店裡看攤兒,從機場到城裡的路上,我先帶你們順路看幾處名勝,完後晚七點咱們直奔克林頓希拉里常光顧的城裡No.1烤肉餐廳,為了歡迎你們,我提前三天就跟那兒定了位,晚了怕訂不到。”我心中暗暗嘆服,牛大坊間傳言這傢伙一向善統籌規劃,此話不虛嘛。
坐上車,他說:“作為本地最佳導遊,我先激動地向二位預告一下,下面去的第1站是貓王故居。”我故作深沉地問:“貓王,就是葉維斯-布萊斯里吧?我一直不明白,他又不養貓,幹嘛叫貓王哪?”
Ch大嘴一咧不屑地說:“嘟!你丫怎麼連這都不知道?虧你當年在牛大還自稱雖不善騎射但粗通六藝,蒙了多少純情少女的青睞,。。。”我坐在司機席後,趕緊用腿頂了他後座一下省得他一不留神泄露國務機要,他才收斂了一下改口道:“嘿嘿,你知道,牛逼+自大的美國人愛說一句話:50年代美國只有兩樣東西:貓王和迷你裙。還記得咱班當年年輕漂亮的政治輔導員嗎?她講話:美帝國主義可真糜爛啊。貓王號稱是美國搖滾樂之父,不過他的搖滾樂的靈感基本都來自南部黑人的鄉村音樂和Blues藍調,當時的樂評人就給他起了一個別名:The Hillbilly Cat,意思是來自南方的小貓,hillbilly本意是鄉巴佬土包子的意思,這外號很明確的說明了他的出身和風格,我覺得貓王是港台粉絲翻譯的帶了中國特色的名字,什麼都喜歡稱王,四大天王,以顯示自己的奴性。”我說:“原來如比,所以咱北京人乾脆就給他們改名,叫四大俗。咱服誰呀?呵呵。”
一路說着奔着,汽車駛上一條斜長的車道,套用句港式英文:我們把車“趴”在了貓王的貓窩,“格萊斯蘭德莊園”。我們在附近轉悠,拍照,到他的紀念品店和唱片店閒逛,親身實地感受了一番老貓的魅力。
Ch和我同歲,精力充沛,話多,有趣,似乎天底下沒啥是他不知道的。他說:“別瞧不起咱住這號稱美國鄉下的地方,咱的朋友可是遍天下,包括中國在內的五洲四海的同學親友幾乎都到我這玩過了,你們算是晚的。你們再不來,我沒準明年就關閉生意去加拿大找你們去了。”和這樣的朋友一起旅行,是件難得的運氣。從他那兒我知道了這孟菲斯命名的趣聞,之所以叫孟菲斯, 乃是因為它的水文地理酷似尼羅河畔的古城孟菲斯,兼有埃及開羅特有的炎炎烈日。還因為其生態環境宛若開羅。。。,好像為了匹配,旁邊竟然還有一個小城叫巴勒斯坦。不過孟菲斯的最大知名度並不是這,而是因為它是美國最著名的音樂製作中心,也是全世界流行音樂的發祥地。藍調(Blues)之父W.C.漢迪就誕生在孟菲斯,這位黑人作曲家在此創作了很多慢四步爵士舞曲,1912年寫成的《孟菲斯藍調》使孟菲斯的比爾街名揚天下。
當然人們知道孟菲斯還因為“貓王”。1935年1月8日貓王出生在美國南方的一小村子。二戰結束後,貓隨父母遷到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小貓的父親是個卡車司機,經常失業,一家人在生活中很少看到玫瑰色。16歲時,貓就開始干粗活,或給有錢人修剪草坪,或開卡車,掙點錢貼補家用。貓從小喜歡音樂。夜晚,他聽當地廣播電台放的音樂節目,黑奴後裔們唱的福音讚美詩使他身心愉悅。後來,他得到一把吉他,就自己彈弄。
有時候,他也去城裡的比爾街(Beale street)上去溜達,那條街上有很多下里巴人的民歌廳。他也曾克服靦腆心理,斗膽上去唱一唱,人們只是發現他有一副天賦的好嗓子,唱完還是得去當每周掙幾十美元的卡車司機。有一次,在樂曲休息之間,為了使樂隊開心,他晃蕩左腿搖擺胯骨,他的嗓音也同身體動作相配合,把黑人的心靈和熱情溶入了一些流行的鄉間和牛仔歌曲,結果竟唱出了奇蹟。1955年,他的一曲《傷心小酒店》不僅傾倒黑人,而且也受到白人的喜愛。1958年,貓去服兵役,又為搖滾音樂走向世界點了一把火。
不過,1956年,當貓王剛開始走紅的時候,美國一位紅衣主教就發表講話,提醒人們警惕在一部分美國青少年中正蔓延着一種新的信仰。他說,這種信仰崇尚粗魯、無禮、非道德和墮落,還說貓王道德不良。但他的話沒起什麼作用,貓王的歌曲越來越火爆,貓王也成為美國青少年、特別是少女們崇拜的偶像。每次他在台上一開始動作,台下青少年的座椅就跟通了電一樣,這些觀眾也如醉如痴地跟着搖滾起來。
這一年,在美 國20張最暢銷唱片中,有14張是貓王的作品。他首次去好萊塢拍了電影《溫柔地愛我》,電影拍成後僅放映4天就收回了成本。這個紀錄保持了近20年,才被 《星球大戰》這部影片打破。這一年,他財源滾滾,一下子成為百萬富翁:電視出場費10萬美元,演唱會收入20萬美元,唱片專利45萬美元,簽訂的片約25 萬美元。而18個月以前,他還是個每周只掙35美元的卡車司機。
但是,他大紅大紫的時候,也是他悲哀的開始。這一年,他在全美國東奔西跑地演出,行程幾萬公里。由於缺少睡眠,他在神經上受到了損害,記憶力下降。他也是孤獨、酒精和毒品的受害者。後來,他在佛羅里達住進醫院,醫生建議他休息,但他已身不由己。1977年6月,他最後一次在拉皮德城舉行演唱會時,連《溫柔地愛我》這首歌的詞也記不起來了。8月16日,他去世了,當時他才42歲。他 一生中共錄製了各種歌曲720首,開了1600多場演唱會,平均每兩天半就有一場。他太累了。
貓王離去了,但他把搖滾樂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 步,戰後美國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都痴迷於他。貓王的演唱確立了搖滾樂的楷模,後來所有搖滾歌手都步其後塵而行。他的唱片共賣出15億張,連今天最紅的歌星 邁克• 傑克遜也難望其項背。他在世時,就同瑪麗蓮•夢露、約翰•肯尼迪一樣,成為傳奇人物。他死後,人們對他就像對待一種宗教一樣。今天,在美國可能有不知道總統姓甚名誰的人,但卻找不到不知貓王的人。根據美國一家權威的民意測驗機構最近公布的調查結果,至今仍有17%的美國人相信貓王並沒有死,他仍活在 某個地方,說不定什麼時候他就會露面。(記性不好,某些資料勾自網絡)
我們一邊逛Ch一邊接着侃:更神的在後邊哪,貓王死後,並沒有給妻子普里西拉留下多少值錢的遺產,但普里西拉很有生意頭腦,打出了一手無形資產牌:創建“貓王企業”公司來管理貓王遺產,將格萊斯蘭德莊園對外開放,充分利用“貓王”名字和肖像賺錢。從幾年前開始,還於每年8月舉辦貓王逝世紀念周,每年給孟菲斯吸引來60萬以上的遊客。Ch說:“你們現在來也不錯,要是趕着8月的紀念周,你想參觀故居就得排在人群後邊,恐怕要5個鐘頭才能進到山莊。因為在這一周里,有大量的音樂會、舞蹈和影片放映,還有其他的歡慶活動,其中最流行也最莊嚴的活動,是為貓王守夜。”
後來,我一日本時代的朋友說:“巧了,你們剛走我們的小泉首相也去了美國去訪問,定日程時他指名要專程去孟菲斯拜訪格萊斯蘭德。他是日本最有名的貓迷,連生日都和貓在一天,1月18日。”我說:“你們大日本不愧是追星族的發源地啊。是不是有點傻呀?”他說:“這不叫傻,這叫痴。你沒忘吧?當年你在東京落魄時代,還是我給你推薦的《傷心小酒館》哪,你不也聽呆了,跟我說什麼你們的先師名言:三個月不知大醬湯啥味。。。”
再後來,一朋友介紹了美國新片《一往無前》(Walk the Line),有很多鄉村音樂的好聽的歌。(早前,我曾寫過一點介紹,忘了貼什麼地方了)這是一部在孟菲斯拍攝的強尼•卡什的傳記片。裡邊那段卡什和陽光唱片公司簽約的場景——卡什闖進唱片公司的錄音室時,可以看到希爾頓飾演的貓王正在創作歌曲《奶牛藍調》,這是對卡什至關重要的一刻。之後,當卡什上台唱完《搖滾紅寶石》後,貓王才接着上台演唱了《That’sAlright》。而當卡爾•柏金斯把一把藥丸交給卡什時說的就是:“葉維斯也吃這個!”給人一種誤導,好像演藝界非得靠嗑藥才能有靈感在舞台上瘋狂似的。
後來又到號稱美國藍調之王的B.B.King紀念館看了一圈,我對他不熟,就不多費唇舌了。
不知不覺,Ch帶我們上車,來到了孟菲斯的第2大名勝—-馬丁-路德-金遇刺紀念地。
(待續)
圖1,圖2:寫滿“到此一游”等紀念文字的格萊斯蘭德莊園外牆

圖3:貓窩大門,注意門上的紋飾

圖4:紀念品店

圖5:和貓王合一張影

圖6:B.B.King和孟菲斯比爾街頭的歌手

圖7:比爾街

貓王:傷心小酒店(太老的音像,效果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