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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國內那個時候,喜歡槍支彈藥。 父母早年在部隊每年要打靶。之後,拿回來給我做玩具。所以,上小學的時候,家裡有不少空蛋殼可以玩。從小口徑手槍,軍用手槍,步槍,到高射機槍的蛋殼全有。 來到美國後,第一個月就讓美國朋友帶着去了靶場。一進門,乒乒乓乓的槍聲就把我鎮住了。哆嗦着學了上子彈,租把.44自動手槍就開打。
一會兒的功夫就打光了一合子彈。興奮地出門。從此就染上了打靶的喜好。每年自己去靶場三四次過癮。兒子八歲的時候,我帶他去靶場玩槍。兒子嚇得直哆嗦。沒一會就不怕了。自己學會上子彈。居然用槍指着我說,怎麼打得准啊?嚇得我趕緊把槍口推開說,只要別衝着爸爸打就可以嘛。之後,我一直盯着兒子,生怕他無意間再次把槍對着我或別人。女兒長大後,自己要求讓我帶她去打靶。去年帶她去靶場見識一下。給她租了一把.22口徑小手槍,後坐力小嘛。一起打光了一合子彈。女兒很喜歡。說好每年一次打靶。
在美國,憲法保證公民擁有槍支的自由。美國每年賣出幾百支槍。可是社會秩序仍然很好。雖然每天有槍擊案件,每天聽到槍殺人的消息,不過和槍支比例而言,還是很安全的。除了老黑同學們容易激動,常常不事先算計就開槍, 也就是激情殺人,老白們基本上不亂開槍。老白門屬於智力好的,經常干點謀殺之類的需要算計的事情。所以,這次北大的吳同學開槍殺人,我估計是激情衝動非要出這口氣發泄不可。估計老吳會在加州監獄裡待個20年左右才能真正面對槍決的可能性。
建議大家在家裡保持一把手槍防止黑白同學不經批准就進來拿東西。當然,如果老婆脾氣不好,你可得千萬藏好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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