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的人在倫敦是三等公民,不如開車的,也不如走路的。跟汽車沒法抗衡我們也就認了,但是碰上不自覺的行人真是氣不過。
現在有自行車道了,可是很多行人肆無忌憚地在上面溜達。有時候真想徑直朝那些人撞過去。特別是碰到的屁股特別肥大的遊客,一個人就把很窄的車道堵死了。如果碰上一邊走路一邊打電話的大胖子,那更要命了。你在後面跟着,想從左邊走,他也往左晃悠;你好不容易繞到他的右邊,他電話打完了,把大書包往他右邊一甩,肉胳膊一彎,你就給擠到路邊上去了。最後你的肋條骨被他的肉胳膊一頂,嘿嘿,居然是軟和的,一點不疼。
比較恐怖的是公園裡夜遊的行人。周圍沒有路燈,我們就指着車上的小探照燈和反光路標辨別方向呢。不知哪裡會竄出來穿着黑衣黑褲的行人,從你眼前晃過,你幾乎看不見。等過去好一會兒才意識到剛才那是個大活人,非嚇出一身冷汗來不可。強烈要求英國政府頒布法令,要求所有的行人天黑以後走在路上身上掛燈泡兒。
人欺負人也就算了,連人行道都欺負人,那就有氣沒處撒了。秋天一到,滿地樹葉,居然把人行道和路面之間的高度差填平了。小軲轆車騎過去,讓人行道一絆,地對空人仰馬翻,空中轉體三百六十度,最後胳膊着地。那麼貴的安全帽,居然一點作用沒發揮。這才意識到為什麼倫敦市長張羅着去掉所有的倫敦邊道。嘿嘿,這老小子肯定也是吃過苦頭。
經過若干日的集訓,我的騎車水平已經達到隨大流的水平了。這在倫敦意味着:擁擠道路騎車不溜邊,夾縫中騎車不減速,不手軟。單腳着地用右腳(這個可是最近才習慣)。當然,我還有在中國練就的特技:單腳滑輪兒。這個功夫在不讓騎車的、人頭攢動的火車站台和人行邊道上非常有用。人家也不能說你騎了,但是你還就是跑得比走得快。只有這個時候,你會感到三等公民也有出頭之日。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