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和萬惡的美國相比還確實是比較人性化,嘿嘿。很多事情雖然有法律規定,但是 也不是不可以通融。這是英國和美國的重要文化差異。很多人誤以為英美是一家,所 以對待司法的態度是一回事,實際上不是。
舉幾個例子吧: 沒問題的朋友,到英國來玩,簽證過期了,自己也沒注意,等到機場才發現,跟海關 的人說說,人家看他也不像壞人,就說以後注意,結果還給他出主意怎麼辦才能耽擱 時間短。另外,我當年做學生的時候忘了到警察局註冊,過了兩年才想起來,到警察 局去,人家讓我看有關規定:或者拘留7天,或者罰款5000英鎊。我當然不想拘留了, 但是5000英鎊也夠多啊,想跟他們問問能不能便宜點兒。管事的說你等等,她去找頭 兒問。結果回來告訴我:下不為例。一分錢也沒要。
我們同事,美國人,在英國定居,回美國探親,到了海關讓人攔下來,本來就是一個 圖章的事,但是因為管事的在忙別的,愣是讓她把下一班飛機給誤了,不管怎麼說都 不行,一定得按照規定來。她當然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因為人家是秉公執法,但是如 果是英國,肯定能通融。
從我個人的理解,英國開始的時候恐怕也不一定是施壓的意思,而是想說說情就解決了。 沒想到碰上了比美國人還會說美國話的中國。雙方話不投機才越鬧越厲害。這應該是雙方 外交人員的溝通出現偏差造成的。英國人覺得難以接受,主要還是覺得怎麼就那麼不能通 融呢?我覺得這個事件裡面表現出的文化差異從本質上不是東西方差異,而還是英美差異。 因為中國人這些年來的公共話語受到美國的影響遠遠大於歐洲。但是,美國是萬惡的,嘿嘿。
媒體的渲染是為了博眼球兒。現在經濟那麼不好,也沒有什麼值得折騰的新聞,弄點話題來 讓大家在寒冷的天氣里熱烈地矯情矯情而已。你如果看看英國公眾的反應,實際上並不是像 媒體渲染得那麼激烈,至少我見過的幾個大報的公眾跟貼都認為他在中國犯法應該按照中國 的法律辦。
所以,歸根到底還是美國人最可惡,嘿嘿
關於死刑是否應該存在的問題不應該是直接針對這個事件,得跳出國家之間的關係,因為那 是一個政治問題。死刑是否消除是討論個人和國家的關係的範疇。要看1)有沒有必要賦予 國家機器剝脫人生命的權力;2)死刑是否能夠達到你想要的目的。如果所有的證據都表明 有死刑並不能制約犯罪,也不一定就比終生監禁是更嚴厲的懲罰,而且還多了改正錯誤的機 會,那還有沒有必要這麼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