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改一哈胖球關於中國外交官的作業 |
| 送交者: 直言 2010年04月30日12:22:2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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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語如下(藍色部分是胖球的文字): 在美警VS.中國領事這件事情上, 美警是100%的錯了. 1. 從中國領事的角度, 美警鳴笛完全錯誤, 他當然必須不予理睬. 首先, 領事並不知道車牌被偷走了(也許被警察偷走了). 在有外交車牌的情況下, 警察鳴笛是對本國主權的挑釁, 必須不理. 外交豁免權,強調的是免於當地的執法,而不可推斷出該豁免權保護的受惠國有權行使執法權。一般來說,所在國警察合理執法鳴笛也好,口頭警告也好,在不損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配合,說明情況即可,有什麼挑釁不挑釁的?純粹找抽的邏輯。況且,領館用車一般有註明其特殊身份的外交牌照。這位和你一樣愚蠢的中國外交官開的是無牌照車,犯法方式類似美國當地小痞子。既然沒有牌照,警察如何知道這是中國領館的? 其次, 任何一國的外交官, 在培訓中, 都強調, 在單獨外出時, 對警察強行抓捕, 是不能理會的. 為什麼? 因為你不知道警察到底想幹什麼. 他們可以把毒品放到你車上, 然後來污衊你. 他們也可以把所謂的機密文件放在你車上, 然後說你有間諜行為. 所以, 快速開回使館是唯一的選擇. 建議以後中國外交官培訓時補充一條,在工作人員單獨外出時,一定要開配有標有領館牌照即可。其它都可以省略,以免那些小腦袋越聽越糊塗。另外順便提醒儂,一個政府處心積慮要對另一國外交人員栽贓,更好的辦法是用便衣或乾脆僱傭當地流氓暗下里做,幹嗎要用警車聶?還動靜那麼大地在鬧市光天化日下警笛長鳴?白痴的邏輯。 還“快速開回使館是唯一的選擇”呢,萬一招致警察使用致命暴力怎麼辦?儂要害死我黨的幹部啊? 2. 警察不知道那裡是中國領事館. 這是很愚蠢的解釋. 也就美國的蠢人們能想出這種理由. 該中國外交官更愚蠢。其它蠢的地方譬如開沒有標明外交牌照的車、對警察要求停車抱頭鼠竄什麼的就不說了,即使你到達領館停車場,高呼幾句“這裡是中國領事館”這麼簡單的英語總是在“培訓”中教過,並且記得使用吧?如果這樣的話,在被警察痛毆之後黨出面與美國政府交涉時,休斯敦警察豈不是連這個藉口也沒有了嗎? 講愚蠢,還是中國的外交部最愚蠢。 3. 中國領事也許有機密文件在車上, 不能停車. 這屬於國家安全, 個人榮辱倒在其次. 將國家機密文件委託給這麼個弱智的外交官,開着無牌照車,遇到警察不知所措,只知像個小流氓似的狼狽逃竄,最後不僅被警察銬走,還遭痛毆。中國“國家安全”如此不堪,應該令你們這些海外愛國屁民憂慮才對。 你仔細想想 阿拉建議儂不要再想這個問題咧,儂這個小腦袋能想出什麼來聶?純粹浪費時間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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