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日華2011: 中日“吃人”文化爭議(附圖) |
| 送交者: 居日華2011 2011年04月30日03:37:05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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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先生在某大學教漢語。一天下課後,一個日本學生來諮詢問題,把他嚇了一跳。原來,那位學生想打聽一下哪些文獻裡對“中國的吃人習慣”有詳細介紹。在一次課堂討論上,日本教師留了一個課題,要求全班學生就中國的“吃人文化”整理出一篇報告來。 日本的一些庸俗刊物中經常編造一些所謂中國人的 “惡俗”,現在居然有人把它搬到大學的課堂上。日本的確有些低級趣味的學者喜歡造這方面的輿論。他們津津樂道地搬出魯迅的“狂人日記”等為佐證,以此來證明中華民族的野蠻,同時強調日本歷史上從未有過吃人的記載,所以說日本民族是文明的。這樣的學者雖然為數不多,但造成的民族偏見卻危害不小。 七十多年前有個叫桑原篤藏的中國歷史學家還專門為此花了幾年的時間苦心研究“中國的吃人習俗”並發表了長篇大論。因為這些論調往往出自有相當知名度的學者,又從未遭遇過正面的批評,所以有不少日本人真的以為中國人有什麼“吃人習慣”。改變這種看法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連在中國倍受尊敬的魯迅都承認了,還有什麼好否認的呢? 魯迅的小說《狂人日記》裡確實講了狼子村吃人的事。主人公來到哥哥家裡養病,發現了吃人的秘密。 “前幾天,狼子村的佃戶來告荒,對我大哥說,他們村裡的一個大惡人,給大家打死了;幾個人便挖出他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壯壯膽子。” 後來,主人公驚恐地發現哥哥一家都參與了吃人。 然而,稍有一點文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魯迅講的吃人是諷刺禮教,批判孔孟之道的一種比喻而已。《狂人日記》中寫道: “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着“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着,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着兩個字是‘吃人’!” 魯迅把儒教的“仁義道德”比喻成跟吃人一般殘忍的思想。而如果中國人對吃人早就習以為常,那魯迅的批判也就沒有意義了。正因為中國人歷來把吃人看做是最殘忍、最異常的行為,魯迅用它來形容禮教才具有了深刻的諷喻效果。 中國歷史上留下的“吃人”紀錄的確不少。除了《狂人日記》,在《三國演義》裡有獵戶殺妻給劉備做菜, 《水滸傳》也有人肉包子和李逵吃李鬼的描述。不僅僅在文學作品中,史書裡有守城將軍殺妻女給將士充飢的事跡,至於飢年人吃人的記載就更多了。 中國有如此多的吃人“事實”,那麼如果日本歷史上找不出吃人的痕跡,似乎說“中國存在吃人文化”也並不過分。桑原篤藏也正是以此為論據證明吃人是中國的習俗,在日本則從未有過。 “我們沒有發現日本人在饑荒和圍城的時候吃人肉的紀錄。太田錦城以日本開國以來從未有過人吃人的現象為自豪,這一點連中國人也不得不承認。” 然而,這只能說明桑原篤藏的研究還不到位。他光顧看中國吃人,卻沒有認真挖掘日本的吃人歷史。其實,日本著名的人類學家南方熊楠就曾經考察過日本的吃人行為。我們來看一看他找出的幾段紀錄。 “〔18世紀時,〕江戶有一個僧人在給死去的女性化妝時,刮頭髮不小心刮掉了死人頭上的一塊肉,為了不讓死者家屬發現,他把這片肉塞進嘴裡,從此養成了吃死人肉的毛病。他每天晚上都到自己管理的墓地里挖死屍來吃。〔《新著聞集》第十 奇怪篇〕” “1159年的1月,國土遭受天災,發生了異常的疫病和乾旱。當時的首都-京都的街上,出現了一個十五、六歲的尼姑坐在死屍上吃死人肉。〔《五代帝王物語》〕” “〔豐臣秀吉1580年攻取鳥取和三木城時,〕城裡的人糧食吃光,不得不吃馬肉和牛肉。後來連這個也吃光了,只好吃死人的肉。當時,為了不讓別人把自己親屬的肉吃了,人們費盡心機。所以出現了人們吃自己兄弟或父親來維繫生命的慘狀。〔《群書類從》合戰部 豐鑒〕” “平貞盛為了治好皮膚病,盼望兒媳懷孕時割開肚子取出嬰兒供自己使用。他兒子卻賄賂了父親的侍醫,讓他以妻子腹中的嬰兒不一定適合藥用為理由說服父親打消了這個念頭。後來,其他人家的兩個懷孕女性被割開肚子,其中的一個男嬰被呈獻給貞盛,治好了他的皮膚病。(《今昔物語》卷29“丹波守平貞盛取兒干語第25”〕” 從南方熊楠的研究來看,日本歷史上確實存在“吃人”的事實。到了現代, 荻原長一的《骷髏的證詞》一書描述了二戰期間在菲律賓戰場上日軍官兵諸多吃人的事實。只不過,談論中國吃人的日本學者興趣往往不在研究吃人文化本身,而是要論證中國人在民族性上的優劣。所以他們對本民族的同類行為基本採取視而不見的態度。 附圖說明:日本江戶時代的天明年間發生大饑荒,出現人吃人的現象 中國和日本歷史上都可以找到“吃人”的事實,那麼這種“吃人”事實是不是意味着“吃人文化”的存在呢?或者說,中國已經發現的“吃人”事實要比日本多,所以中國的“吃人”可以構成“吃人文化”,而日本的“吃人”則只是偶然發生的個別事實。 “吃人”現象從動機來看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發生饑荒時出於生存本能的“吃人”,還有一類是與生存本能無關的“吃人”風俗或習俗。後者才是真正的“吃人文化”。 日本的《文化人類學事典》把吃人習俗定義為“為社會所容忍的、或制度化的吃人行為”。按照這個定義,在極端飢餓或精神異常的情況下發生的吃人行為或神話傳說里出現的吃人鬼等非現實的東西應該排除在吃人習俗之外。也就是說,不屬於“吃人文化”。因此,無論中國還是日本, 歷史上所記載的“吃人”事實基本上屬於出自生存本能的吃人,都不能構成“吃人文化”。 那麼,真正的“吃人文化”具體又是什麼樣的呢? “吃人” 習俗的英語名稱是“cannibalism”。西印度群島的加勒比族有吃人習俗,歐洲人把這個民族稱做“Canibales”, 吃人習俗也因此而得名。這一習俗在中西非各地、美拉尼西亞、澳大利亞、新西蘭的毛利族、波利尼西亞各地、、南美和北美的許多部族裡至今仍可以看到。吃人習俗按照目的的不同分為兩種,一種是食用,就是把人肉看成是與動物的肉相同的食物來吃。據說毛利族就吃殺死的敵人的肉,還把抓到的俘虜當做食物販賣。另一種是禮儀用,出於宗教或咒術的目的吃人肉,認為吃了人體的某個特定的部位或器官就能獲得特殊的力量或妖術。舒踏典的手記便記錄了南美的朵頻印巴族的吃人儀式。朵頻印巴族在部族戰爭中抓到戰俘後,先養活一段時間,然後舉辦儀式。俘虜被帶到會場,人們在他的周圍跳表示威懾、憎惡和嘲弄的舞蹈,之後由抓住俘虜的戰士用特製的祭器將其一擊斃命。其他男人則把俘虜的屍體肢解並取出內臟,女人負責烹調。 不過,這些關於吃人習俗的記錄大多來自大航海時代歐洲冒險家們的遊記,其中包含許多為了吸引讀者而故意誇張的成分,資料的真實性受到後人的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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