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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懸於何處(上)--觀《卡拉馬佐夫兄弟》
送交者: 歡樂頌 2011年11月20日14:02:42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小說和電影介紹

《卡拉馬佐夫兄弟》是俄國文學巨匠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後一部小說,亦被認為是陀翁文學創作的頂峰及其一生思想的總結,書中試圖探討人生的終極問題:有沒有上帝?有沒有靈魂不死?以及根據對這個問題的認識而產生的人生選擇。

 

 人物  人物關係  人物性格特色
 老卡拉馬佐夫  父親
  • 自私、縱慾享樂型人生
  • 與每個兒子都關係不睦,最後被私生子斯麥爾謀殺
 德米特里·卡拉馬佐夫 (簡稱德米)
 長子
  • 熱情、衝動,容易被情感支配,信仰上帝,但管不住自己
  • 與老卡拉馬佐夫爭奪格露辛卡,老卡死後被誤控殺父罪
 伊萬·卡拉馬佐夫  次子
  • 理性主義者,無神論者,拒絕接受上帝創造的世界
  • 由於對老卡拉馬佐夫之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導致精神崩潰
 阿遼沙·卡拉馬佐夫  小兒子
  • 虔誠的基督徒,信仰人生
  • 所有人物間的粘合劑
 斯麥爾加科夫 (以下簡稱斯麥爾)  私生子
  • 受到所有人歧視,但信奉伊萬的理論
  • 殺了老卡拉馬佐夫,嫁禍於德米特里
 格露辛卡  德米的戀人
  • 喜歡周旋於男人之間,老卡和大兒子德米都之顛倒,為爭奪芳心搞得烏煙瘴氣
  • 最後通過懺悔獲得了新生
 卡特琳娜  德米的未婚妻
  • 大家閨秀
  • 在德米和伊萬的感情之間難於取捨

 

小說的詳情網上介紹有很多了,這裡就簡單回顧一下情節:老卡拉馬佐夫是個很差勁的父親,自私之極,對孩子不盡養育的義務,又占有了妻子留給孩子們的財產,他的兒子們除了小兒子阿遼沙之外,都對他痛恨厭惡以極,大兒子德米更和老卡爭奪同一個女人。小說的高潮正是由這個矛盾衝突所引發的殺父案件-德米被拘捕,受到殺父的指控。可實際上,真正的兇手是私生子斯麥爾。

《卡拉馬佐夫兄弟》小說被數度搬上熒屏。電影,電視劇都有。我看了三個電影版:
  • 1958年美國版,演員表現都非常出色,看着很順眼,有幾個場景很值得玩味。美國電影最好的地方都是拍得流暢,對如何能調動觀眾的情緒這方面非常高明。雖然是五十年代末的電影(彩色),但仍然有聲有色。
  • 1969年蘇聯版,共三部,總長將近四個小時。與美國版相比,蘇聯版更有價值:它省略了那些雖然很抓人但對文學主題不相關的情節,比如德米與格露辛卡,卡特琳娜相戀的場景,重點放在了作者意欲表達的人生哲學的主線,即相對於情節,更重視思想性和藝術性。
  • 2008年波蘭版,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現代版改編。不僅因為演出場景完全是在現代,而且採用了劇中劇的手法:導演讓演員們到某鋼鐵廠現場彩排《卡拉馬佐夫兄弟》這部舞台劇,周圍隨時有工廠里的工人做為觀眾,於是有了排演的間隙演員和觀眾之間的互動,揭示了《卡》劇對觀眾造成的實際影響,最後一位觀眾因觀看後內疚自殺。這部電影的表現方式比較複雜,但是構想很有創造力,體現了導演獨特的藝術追求。
我推薦1958年版:情節比較忠實原著;演員表現出色;長度適中;故事情節的編排較吸引人。而如果對小說探討的人生主題感興趣則應該看後兩個版本。下面是在線播放(The Brothers Karamazov -1958)

主題討論

如前所述本書的劇情高潮是殺父案,殺父無疑是個很罕見的極端事件,但僅僅是偶然的嗎?後面有什麼必然性嗎?老卡固然可惡,但兒子就敢殺了他麼?為什麼敢?原來斯麥爾的動機是由於他相信了伊萬這樣一句話:“既然沒有上帝,什麼都可以做”(if there is no God, nothing can be immoral. Everything becomes lawful, even crime)。這段話的完整表述出現在第二部第六章中:在一場和牧師的討論中,伊萬聲稱:
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原則能使人們愛自己的同類(There is nothing in the world to make man love their neighbors);所謂‘人愛人類’的那種自然法則是根本不存在的,世界上到現在為止,如果有過愛,並且現在還有,那也並不是由於自然法則,唯一的原因是因為人們相信自己的靈魂不死。一旦人們對自己不死的信仰被打破,一切都是可以做的,甚至吃人肉的事情也一樣。利己主義,即使到了作惡的地步,也是容許的,不但應該容許,而且還應該認為這在他的地位上是必要的,最合理的,甚至是最高尚的一種出路。(電影片斷:http://www.youtube.com/watch?v=nFcy1ff0HJg&feature=player_detailpage&list=ULnFcy1ff0HJg#t=357s)

你覺得伊萬這個論斷荒謬嗎?由於法律的限制,當然我們不可能真的什麼都敢做,但問題是我們在心裏面是不是敢做??其實,就算是對於伊萬來說,這個論斷也是荒謬的),但他認為荒謬的有道理,因為這個世界本身就是荒謬的。要了解伊萬為什麼認為這個世界是荒謬的,必要跳到第二卷第四章《叛逆》,去聽聽他和信徒弟弟阿遼沙關於信仰與世界的對話。在這一章中,伊萬以強有力的辨駁,闡述了他為什麼不能接受上帝創造的世界。

首先,關於上帝是否存在,伊萬認為這是一個無法靠人的智力可以解決的問題。對於人這種認知能力上的限制,伊萬稱之為Earthly, Limited, Euclidian Mind,即人類只能理解三維的物理世界(歐幾里德幾何)。但他認為人這麼可鄙的動物(most vicious animal)居然擁有上帝這麼一個完美的概念,這個功績是不能被抹殺的,因此伊萬接受了上帝存在(since we can not to expect understand God, we should simply accept or reject him on faith)。但是,人不是接受了上帝的存在事情就完了,接受了上帝存在就意味着人必須同時接受上帝的計劃-

  • 上帝創造了這個世界並掌握着這個世界
  • 上帝將世界和生命的存在賦予了意義
  • 上帝將引導這個世界走向最終的救贖(redemption, atonement),將世界導入永久合諧(eternal harmony)

然而,伊萬卻斷然拒絕上面這幾個信條,即世界存在的意義/最終救贖/永久合諧。因為伊萬眼中的這個世界實在太殘酷,苦難實在太深重,以下是他的分析:

人類是一種殘暴的動物,這是不容抵賴的。在這一章中伊萬舉出了大量事實說明人類的殘暴,這裡只提幾個:例一:土爾其人當初占領了保加得亞的土地,為了鎮壓當地人的反抗,四處燒殺淫掠,把抓住的俘虜用耳朵釘在柵欄上呆上一整夜,第二天再吊死。例二:士兵將孕婦的肚子剖開,將胎兒扔上天然後用刺刀去接;例三:士兵從母親手中搶走嬰兒,嬰兒大哭,士兵用手槍去逗嬰兒笑,當嬰兒展開笑容用小手去抓槍管時,士兵扣動扳機,將嬰兒打得腦漿崩裂。諸如此類的種種暴行,伊萬憤怒道:世人常用獸性來形容人類的殘暴,但這無疑是對野獸的侮辱,老虎撕咬獵物只是為了填飽肚子,就算有能力做也不會行釘獵物耳朵這種暴行。

然而這些暴行還不是最難以容忍的,最讓伊萬難以容忍的是兒童所遭受的苦難。他也給出了不少事例,只舉一例:一個牧童玩恧的時候扔了一塊石頭,把一條將軍的狗砸跛腳了,將軍命令將這名牧童的衣服扒光趕跑,然後讓一群獵犬追上去將牧童撕碎,就當着牧童母親的面!

伊萬的問題是:就算是大人知道了善惡的知識(一旦明白善惡就lost innocence),他們活該受罪,但孩子是無辜的。在伊萬眼中,七歲前的孩子是擁有童真,還不擁有善惡的知識,是另一個物種(different species)。如果說孩子的受苦仍然可以justify,因為他們終究會長成大人,那麼這個七歲上就被狗死的算怎麼回事?
("With my pitiful, earthly, Euclidian understanding, all I know is that there is suffering and that there are none guilty; that cause follows effect, simply and directly; that everything flows and finds its level - but that's only Euclidian nonsense, I know that, and I can't consent to live by it!" )

如果覺得這種苦難接受不了,不是還有上帝最後的救贖嗎,那就是所有苦難終止,世界進入永久和諧的一刻:在這個時刻,所有死去的人都將重新站起來了,齊聲高呼:“上帝啊,你是公正的!你的道路顯現了”。在這一刻,一切都真相大白,所有曾經的苦難都得到了說明,所有曾經的不義都獲得了補償。那個母親,被狗咬死的少年,和那個將軍相擁而泣,他們和解了。將軍犯的罪得到了補償,母親饒恕了將軍的罪,大家唱着主的名,歡天喜地入天國。

對於以上這幅美好的圖景,伊萬卻一口回絕了:"I cannot understand why the world is arranged as it is.",因為在伊萬看來:所有的苦難都已經發生過了。那種“有意義”的苦難(meaningful suffering),至少對於兒童,是不公義的,沒有任何final good能補償他們所受的苦。對於那個母親來說,她沒有任何權利原諒那個將軍。

如果說邪惡的存在是為了獲得善的知識,更好地珍視愛,那對伊萬來說,這個代價實在是太高了,高得稅款不能接受。誰來承受這些代價,很多好人無緣故地受難,為什麼是他們?更重要的,為什麼是兒童?對於伊萬,現世的惡必須現世來贖,而不是等到來世。伊萬拒絕在世界進入永久和諧的時候加入歡呼的行列(I don’t want harmony... too high a price is asked for harmony; it’s beyond our means to pay so much to enter on it. And so I hasten to give back my entrance ticket, and if I am an honest man I am bound to give it back as soon as possible.)

從以上的分析來看,伊萬對這個世界存在的解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照現在這個樣子是不能接受的。因此,伊萬要麼不承認上帝存在,要麼不接受上帝創作的世界,拒絕接受世界的最終結局。不管哪一條,都會使他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這個世界是荒謬的、無意義的。這是因為伊萬拒絕接受上帝給世界賦予的意義,那麼世界自然就成為無意義的了。既然世界是無意義的,那麼什麼都可以允許。

但是如果人想幹什麼壞事就幹什麼幹事,只要能繞過法律的制裁,那世界不是亂套了嗎?法律只能懲罰犯罪者,但懲罰不了道德敗壞,不管一個人格多低,只有他不超過法律線,法律就拿他沒辦法。這當然不能被允許,必須要有辦法限制道德敗壞者。對此伊萬的辦法是權威主義,或集權統治。於是小說進入了第五章,也是這部小說最著名,最精華的一章:

《宗教大法官》

對於《宗教大法官》的分析,請參見庭榕網友從納粹黨歌看《宗教大法官》一文,有很精彩的分析。我儘量簡要的概括一下:

伊萬給阿遼薩講了這個一個故事:1480年,西班牙塞維利亞宗教迫害最嚴重的時期,每天有大量的人被定為叛教和異端被處以火刑。

一天,耶穌突然回到世界上,實施了起死回生的神跡,正當人們熱切的崇拜他時。一位宗教大法官(紅衣主教)目睹了這一切,將耶穌收押起來,大法官質問他為什麼回到這個世界上,責備耶穌給予了人們太大的自由,但人性的缺陷使人們不足以正確運用這些自由。宗教大法官用的例子恰好是耶穌自己的事跡:在曠野中受了魔鬼的三次試探,分別是:

  • 利益:魔鬼讓耶穌將石頭變成麵包,有了麵包,人們就會象一群羊一樣服服貼貼地跟着他
  • 奇蹟:魔鬼讓耶穌從神殿頂上跳下去,如果被天使接住不摔死,人們就會信服了
  • 權威:如果耶穌拜伏於魔鬼,魔鬼就將整個世界的統治權交給耶穌,這樣就一勞永逸地建立耶穌自己的國

但耶穌拒絕了魔鬼的三次試探,理由:如果信仰是靠利益、奇蹟和權威來實現的,那這個信仰也就沒有任何價值了。也就是說耶穌用自己的行為向後人表明什麼才是真正的信仰。

大法官卻對耶穌說,你以自己為榜樣,把信仰的自由給了人們,但是你實在是高估了人性,人性既軟弱又容易敗壞,更要命的是永遠也不會變好. 人們最需要的就是祟拜一個偶像,這樣就不需要做出任何抉擇了,只要跟着走就行了。你給了人們自由他們反而無所適從!

但是大法官對人性如此悲觀嗎?難道所有人都一樣的敗壞嗎?不是,大法官告訴耶穌人們可以劃分為兩類:少數人和多數人。少數人是有品格的,堅強的,足以做出正確的道德選擇足以承受自由選擇的代價和責任。但大多數人是既軟弱又容易敗壞的,把自由給了這些人反而是害了他們。大法官對這兩種人群給出的具體比例是tens of thousands vs. thousands of millions,可粗略地譯成千里挑一吧。大法官認為只有那些千里挑一的“少數人”值得耶穌的“信賴”,可以被附予自由(大法官認為自己是這個camp的)。而對於大多數人根本不qualify自由,真正“愛”他們就得把他們的自由控制起來(通過教會),不讓他們做決定(因為他們更可能選擇作惡),而是替他們做決定。為了維護更大的善(common good),即使每天燒死一百個叛教者也在所不惜。

註:上面這段中提到的“自由”不是指現代政治生活中的公民權利這種自由,而是指哲學中的自由意志-即每個個體在生命中對自身的思想行為擁有不受限制的絕對選擇能力(理論上)。

大法官於是責備耶穌,你回來幹什麼?不是阻礙我們的事業嗎?我們“打着你的名號”事業不是進行得很順利了嗎?陀翁對教會的批判也從側面提示了那個簡單的道理:不管是什麼“教”,又或是什麼主義,歸根到底都是讓老百姓信的,這樣他們就under control了,掌權的人心裡想幹什麼其實早就有譜了,什麼“教”也管不住他們。

理性主義的脆弱

伊萬杜撰出來一個“宗教大法官”其實代表的正是他本人,一個無神論的理性主義者。陀翁在本書中通過伊萬/大法官的言說將理性主義的辯駁發揮到了極致,而代表宗教信仰的阿遼莎/“耶穌”不是非常弱勢,就是乾脆一言不發。看起來理性主義占據了絕對上風?但是這表明陀翁是個理性主義者嗎?

不完全是。陀翁實際上是個忠實的信徒,他只是不想做一隻埋頭沙中的鴕鳥,假作對問題視而不見。陀翁對伊萬理性主義的反擊不是通過言語,而是通過“生活本身”,在小說中,理性主義的伊萬最後精神錯亂了!為什麼?

前一章中提到,伊萬不相信上帝,但他又找不到生命的根基,由此感到了世界的荒謬和虛無,因此發出了“如果沒有上帝,什麼都是允許的(也就沒有什麼道德不道德的)”這個感嘆,誰知這個說法讓一直非常壓抑的斯麥爾給聽去了,對伊萬非常崇拜的斯麥爾一下子找到了謀殺的“理論依據”,於是開始密謀殺害他憎恨已久的父親(斯麥爾是私生子,不被父親承認且受其鄙視和abuse)。當斯麥爾把謀殺的計劃透露給伊萬的時候,伊萬雖然嘴上斥責斯麥爾的瘋狂可鄙,但卻沒有採取措施制止,而是“按計劃”離開小鎮,返回莫斯科,等於是默許了斯麥爾的謀殺計劃。為什麼呢?因為內心深處伊萬確實希望父親死掉,一來是這個父親確實不是什麼好東西,二來也許是斯麥爾提到的父親死後的遺產(如果能將謀殺的罪名嫁禍於大哥德米,還能多分到些遺產)。這個內心可以說相當陰暗的。

但是伊萬的內心卻又不是完全陰暗的,一方面他可能確實希望父親死掉,但一旦父親真的死掉了,他又承受不住良心的挎問。謀殺事件發生後,一開始伊萬希望父親真的是大哥德米所殺,這樣他的“罪責”就減輕了,但又總覺得有什麼不對。當他最後一次造訪斯麥爾,聽他吐露了真相。斯麥爾直指在這次殺父事件中,伊萬是真兇,是“理論”指導者(沒有上帝什麼都允許),而自己只是實施者,是工具(instrument)。伊萬自己覺得難辭其疚,認識到自己內心藏匿着的魔鬼。一向覺得自己是和宗教大法官一樣的Man God(崇高的人),能夠承受自由的少數人(minority camp),一個可以承受一切的理性主義者(There is a strength to endure everything),其實也不過是大多數人的一員,內心隨時可以被魔鬼控制。在這種巨大的羞恥、沮喪和失敗感衝擊下,伊萬在法庭上作證的過程中精神錯亂了。

順便說一句,我越回想這部劇的故事安排,越覺得陀翁對劇中人物的按排是非常巧妙的:在以上所提到的主要角色中,老卡拉馬佐夫是中心人物,因為他與所有人物都發生關係,這些關係是戲劇矛盾的驅動力-老卡,長子德米,格露辛卡,卡特琳娜之間的多角感情衝突是主線,但這條主線只是表面上的,其實本書真正的核心人物卻是伊萬,斯麥爾和阿遼沙這三個“配角”,他們之間的交鋒和互動才是陀翁真正想探討的,對情節的發展起絕定性的作用的。

到這裡,可以說陀翁拋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那就是人的理性和良知到底在多在程度上是可靠的?離開了宗教人是否找得到世界和生命的根本?

(待續)

 


資料:

《卡拉馬佐夫兄弟》 Audio book: http://www.archive.org/details/brothers_karamazov_1002_librivox

中文在線閱讀:http://www.uus8.com/book/html/heji/34/14/04/

電影 1969年版(英文字幕):

The Brothers Karamazov (1969) (English subtitles).  (上)

The Brothers Karamazov (1969) (English subtitles).  (中)

The Brothers Karamazov (1969) (English subtitles).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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