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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方韓之爭的本質是什麼?
送交者: 直言 2012年02月23日12:29:47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方韓之爭,曠日持久,其吸引眼球和口水之多,不可謂不壯觀。

本人既不關心雙方輸贏,也不關心最終結局,而從超越兩者的大局和背景上談談。

肘子方懷疑韓寒基本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並不構成犯法,沒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且聽上去懷疑得基本還是合理的。

方對韓不構成誹謗,理由基本有二:

一,韓是公眾人物。其名氣,既然給他帶來了利益,當然也可成為他人的靶子,此為人類社會基本的公平準則。

二,方所用材料好像都是網上公開的,並沒有捏造事實。方的貢獻僅僅是推側。推測者,屬觀點範疇,加上第一點,故肘子方在此不涉誹謗。

順便說明一哈觀點與事實之別。舉個簡單的例子,從公開渠道得知韓語文不及格、總體知識、見解之不足,推出其不可能寫出其成名作品,此為觀點。而親眼看到韓父捉刀、或親耳聽到韓氏父子合謀欺騙,即為事實,方倘毫無根據地如此宣稱,即構成捏造事實也。

方韓之爭的關鍵,從來就不是法律、人權或人的尊嚴的問題。方的問題也從來不是方的本身。方的問題,是我神奇國人民的反應。

簡單地說,方質疑韓合法與否,合理與否,都不是什麼有意義的討論。關鍵是方的殺傷力是否與個體的人民相稱。如果方不具備某些我神奇國糊塗人民賦予的近乎紅太陽、大救星的神乎其神的神奇地位,則肘子方也好,肘子圓也好,都不是問題。

以本人的判斷,方完全可以在萬惡的美國以同樣的方式悍然打假,大概既不會真吃官司,也不會引起任何社會問題、辯論。相反,本人覺得方的挑戰是沒有什麼人會 give a damn,三秒鐘的關注。

當然,如果在我們萬惡的美國,肘子方在看客的心目中,肯定不會既是控方、又是法官兼陪審。因為我們美國人民不神奇。肘子方大概就是個寂寞得要命、如無他人關注就會發瘋的閒人。

所以說,肘子方的問題,實質是我神奇國人民自己的問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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