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韻 |
送交者: Man1 2004年03月13日18:02:48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隨着縷縷薰香外間傳來絲絲琴聲,G知道F又在彈奏古箏。F走了千山萬水,便“背”着那古樸的箏行了萬水千山。與F相處日久,G多少知道了些箏樂和F奏樂的心境。 G很喜歡F彈箏之前的準備工作。不知道何時集下的“陋習”,F習慣在彈奏之前點上一根香,是F自己從山區老家特地帶回來的一種參了松脂的香,聞起來倒也清新遠古,令人神清氣爽。G只知道紅樓夢中的林黛玉喜歡這些小資調調,不知道幾百年後的今天也有如此返古之事,不由的抬了一邊眉表示驚訝和詢問。G高抬的眉毛令F很不好意思,吶吶解釋了半晌,G笑笑然後抬了雙眉表示驚奇而不是笑話,F這才坦然。 G還特別注意到F對奏樂的認真還表現在衣着上。F如有意奏曲,一定會換件居家常服,很東方也很西方亦古亦今的休閒服飾,但大多屬寬鬆長群,群裾拽地,束了腰,闊袖,邊上鑲綴了些蕾絲。F有幾套,會時常替換。G開始還取笑,後來聽說是F去逝的母親生前特意為F製作的琴服,便收斂了取笑,不在介意。F還會把一頭長髮或歸一處扎在頭頂隨意垂在腦後,或用一個小玉簪把一頭長髮盤起,隨意倒也雅致。G初次見到這許多功夫覺得簡直跟日本人費幾個鐘才搞定一杯茶的繁瑣有得一拼。好在F換衫梳頭只幾分鐘時間,不然G肯定無法有耐心去聽F彈奏。 平常F喜歡彈“高山流水”,那清冷浩瀚的曲子曾博得G的大加讚賞,即使不懂音律G也聽得出曲中極盡煙波浩渺,活潑之致。F自己最喜歡“秦桑曲”,那是一曲如泣如訴的悲苦纏綿之作。F鮮有彈奏,G有記憶的是那麼一兩次F與男友分手之後。F微翹的嘴角似笑非笑,卻腮邊眼角滿是淚水地忘情彈奏此曲。曲中悲鬱的哭音令G吁吁不已,不由得呆坐F身後,陪F消解那說不清道不盡的愁苦。也曾數次,F笑彈那“書韻”,那哼哼嘰嘰的琴聲活靈活現地再現了一片書呆子們搖頭晃腦的吟誦場景。F說瞧瞧這就是咱們,G當時笑得直噴飯。至於為G所熟知的敘述那清山綠水,清新如歌的“漁舟唱晚”“寒鴨戲水”等等,是F不吝的常奏之曲,偶爾的G就請F給彈一曲,美其名曰去“污垢”,一洗日間“紅塵”中的污垢。F總歸笑呵呵有求必應。用F的話來說G還算是一“知音”。G知道自己和F固然遠不如伯牙和子期那麼相和相知,但是兩年來G或多或少扮演了F的聽眾,觀眾,欣賞者,憐惜者的角色。G有時都分不清自己對F的感情,只知道自己很關心妹妹也似的玲瓏剔透,才華橫溢,卻遍嘗人生酸甜苦辣的F。於箏樂,F對彈奏“蕉窗夜雨”給了些特別的慎重。F說那是一曲心事。F對G說過:“黃昏,窗外雨打芭蕉,可不是想心事的最好時間!”G不熟悉這曲子,F也鮮有彈起。不過如此一來,G放了些心思,對那點點滴滴反覆吟唱的黃昏之曲倒不自覺地有了些獨到的記憶。 此時,細聽那反反覆覆的箏韻,G很快知道F在彈奏那曲心事。G看着窗外的一片昏黑,不知道今天F在這“蕉窗夜雨”中藏了多少心事和苦悶。這黃昏的雨打芭蕉令G無端生出些不悅,推門來到自F來到後便逐漸便得又象中國山水,又象典型的歐洲居家的客廳,G沒出聲,坐在沙發上看定面對窗外彈奏的F,仔細耐心地聽着。 一曲奏畢,F戴了假指甲的手指撫了琴鉉低了頭看着琴發呆。“想找人說說話嗎?”G開口問。F嚇了一跳,抬了頭看到玻璃上G的影子,沒說話。去廚房拿了一瓶啤酒,順便給F倒了杯果汁,G回到客廳,遞給F果汁,回到沙發舒舒服服地坐下,有意無意地開導:“年紀輕輕的漂亮女孩,開心一點,別老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會長皺紋的!再說了,天塌下來咱當被窩蓋不是,有什麼大不了的。”F離開琴,坐到窗邊的躺椅上,喝着果汁,沒搭腔。G沒耐何地打開電視,調來調去找着些台。突然G想起來地叫:“對了,你怎麼還在這裡?不是說好了這個周末約會的嗎?那個叫JOE的,怎麼沒去?那傢伙追你追得連我的辦公室電話都敢打,黏這麼緊你都不去會會?長得不是挺合你意的嗎?”G隱約記得F前幾天還在興致勃勃地準備行裝,問着自己哪件衣服最好看的事。 不提還好,一提這話,F蒼白的臉更沒了一絲表情,雙手捧了杯子,盯着杯中的液體對空中說:“不去了。”“為什麼?”G吃驚,這才幾天的事兒。自上任男友絕情離去後,無法不信又不由得不信的F黯然傷神了好一陣子。G是出差回來後才知道這件事,那一陣子看着憔悴消瘦的F,G恨不得衝去把那漂亮卻沒鑑賞力的美國大兵痛揍一頓,不是F攔着,G一早叫了那傢伙的單挑。G都不明白F怎麼會喜歡上那個悶蛋。據F甜蜜的匯報ERIC很可愛,很善良,很聰明,很帥,很安靜,很。。。G覺得那傢伙除了一副皮囊還看得過去,有個高過平均水平的軍銜,本人安靜的過份,半天捶不出一個屁來,沒覺得哪裡配得上冰雪美麗聰明可愛的F。但是愛情這東東知出現在有情人眼裡,G看他不順眼,F卻處處覺得ERIC處處都好。沒想到沒多久,一如F不太如願的愛情生活,ERIC便高掛免戰牌,告假回家了。G生氣的是“小子F沒甩你你倒現嫌棄起來了?你他媽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有多劣!”G倒沒有那願望去看F和ERIC重歸於好,只是氣小子拍拍屁股走人,留下哭得雨打桃花的F給自己。這不,G苦口婆心,在女友奇怪的眼光下推調很多約來看看F有沒有又沒吃飯,有沒有又沒日沒夜泡辦公室等等。女友報怨,G也覺得不好,乾脆約了女友來一起陪F,且再再叮囑F下次睜大了招子別又走眼了。好容易又才見到F重抄琴具,幾周前G一早被一曲歡快的“上樓”吵醒時不由的在被窩了咧了嘴笑,知道F的那個惡夢已經過去。G喝着F破天荒起早煮的咖啡,看着在灶前巧笑盈盈的F講着JOSEPH,G幾乎直覺會是另一個ERIC的故事。 聰慧和美麗是女人的最大殺着。有雍容天成的美麗,天資聰慧加後天教育,令F幾乎沒有少過追求者,只有嫌多的份。這一點,G一點都不擔心,擔心的只是F太過執着,太過衷情於“工作”而不明白:情事,也是需要付出注意力(ATTENTION)和時間的。這一點,G覺得F有些的太過堅強和獨立。固然獨立是件好事,G說不出哪裡不對,但是一個女孩一副沒有男人也能活得很好的樣,G覺得似乎有哪裡欠妥。無論如何,一兩周前又聽起F的新歡故事,浪漫一如既往,眼眸里又蕩漾着情深,G還是很為F開心。G第一次地想念那句地老天荒的話:但願人長久! 可是,還沒等到故事的開始,這就聽到了故事的結局。 “為什麼?”G再問。 從17歲便離開中國西南山區的F,多少年來默默的,沒有背景沒有親朋地獨自走到現在,打拼的結果是把自己埋進了無休無止的合約和工作中。至少在G認識以來,沒有見過F可以在哪裡呆上超過三個月不動窩的記錄。四處奔波的F很難對誰作一個所謂長久的承諾,這也是G對F免疫的原因。一開始F搬來同住時G着時驚艷垂涎了很久,覺得自己怎樣近水樓台總有多些機會報得美人歸,但很快就發現自己如果想少活兩年那麼追F鐵定奏效:F是美,是聰明,但是每隔一陣就會消失一陣。能者多勞使F成了空中飛人,時不時打點行李一去就是十天半月,G實在不喜歡自己有個女友只是個名譽上的事。所以沒幾天后便自己找了個理由退出追求者行列,轉而成了F的好哥們。嘲諷的是,比起那些F的男友,G見到F的面算是最多的。 “所以呢,別傷心了。來來,給老哥彈一曲‘書韻’,好久沒聽,怪想的。咱不就是書呆子嗎?今日書呆明日江湖,‘燕雀安知鴻鶘之志哉!’理那些吊人作甚麼,哈哈”。G哈哈笑着建議。 沒有太多交往,F倒不似前次般難過。坐到琴前,F雙臂輕舉,奏起了哼哼嘰嘰,旋律獨具的“書韻”。 G看着F優雅而孤單的背影,忽然有種想擁抱F的衝動,不為別的,只是覺得有一首歌你xxxx說得寒磣卻又對境的話:我讓你依靠,沒什麼大不了。不過,G只是想想,並沒有真的衝動,聽着滿屋荒唐可笑的書韻G真心希望F早日走出這令人窒息的“書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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