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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老婆說起: 一 序論
送交者: 撥亂反正 2004年06月27日16:32:59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從小老婆說起
朱雨心


男女關係,“國之大事,存亡之道,生死之地,不可不察也”。

一 序論

中國人歷來是養小老婆的,直到共產黨上台,推行一夫一妻制為止。有人把養小老婆說成是“一夫多妻制”。這話其實並不準確。中國人養小老婆不假,但是,與“一夫多妻制”還是有所不同。應該說:中國人傳統上是一夫一妻,再加上養小老婆。當然,並不是家家都養小老婆,養的起小老婆的人家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家養不起小老婆,自然也就是一夫一妻過日子。養小老婆,還是不養小老婆,是老百姓按自己的喜好和能力選擇,從來就沒有政府動用國家機器,強制規定老百姓必須要養小老婆的那個“制”。你若是認為一夫一妻好,你家不養小老婆就是了,沒有人強迫你養。因此,中國歷史上從來就沒有過什麼“一夫多妻制”,只有今天的一夫一妻制。

今天的一夫一妻制,本是從西洋進口的。政府強制規定:每家最多只能有一個老婆。若有違反,不論當事人的意願怎樣,政府都自動提起公訴,治罪,並強制恢復每家不多於一個老婆。

西洋人當然是不養小老婆或一個以上的老婆,只有偷偷地養姘頭。當然,並不是家家都養姘頭,養的起姘頭的人家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家養不起姘頭,自然也就是一夫一妻過日子。這些已經是過去的事了。現在又有了新花樣。除了傳統的一夫一妻偷養姘頭外,無夫無妻養姘頭和無夫無妻自願姘居的人家日見增多。傳統的養姘頭,一般是男人供養女人。而自願姘居的男女雙方,通常是自食其力,一般沒有彼此間的供養關係,或只提供部分、不正式的供養。對於男人,成本大為降低,又沒有什麼責任要負,去舊迎新十分方便。對於女人,簡便易行,不受約束,無進退為難之弊。因此,廣受歡迎,大有成為主流男女性關係的潛力。另外,兩個男人之間,或兩個女人之間,也可以成為“合法”“夫妻”。還有其它種種花樣,任人選擇,唯獨歧視“一夫多妻”,當然也沒有小老婆的合法地位。西洋人的一夫一妻制本沒有什麼道理可講,基本上是一種虛偽與宗教偏執的產物。

小老婆是“妾”,不是“妻”。最接近的解釋,從男主人的角度講,應該是:助理老婆(assistant wife);從女主人的角度講,應該是:老婆助理(wife assistant)。中國人傳統上是“雙首長”制:老公是家庭元首,老婆是內閣總理,法律地位都是家庭主人。這樣的“雙首長”制,在小戶人家不明顯。而在大戶人家,譬如,《紅樓夢》裡的賈府,大老婆的主人地位,是顯而易見的。不知從何時起,有了舊式婦女沒有地位的說法?應該說:以前女人沒有男人的地位,而是,女人有女人的地位,男人有男人的地位,女人的地位與男人的地位不是“都一樣”;女人有女人的權利和義務,男人有男人的權利和義務,女人的權利和義務與男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是“都一樣”。而小老婆的法律地位是奴婢,是男女主人的“財產”,而不是財產的主人。小老婆的子女法律上也都歸在大老婆名下,是主人身份。大老婆和小老婆共夫不共產。

伊斯蘭世界實行的大概才稱得上是“一夫多妻制”。其一,幾個老婆地位同等,共產共夫,確實是“多妻”,而非一夫一妻加小老婆。其二,雖然沒有規定必須娶一個以上老婆,但是政府確實是動用國家機器強制規定:最多不得超過四個老婆,確實是有“制”。

西藏,尼泊爾一帶,流行一妻多夫。通常是一家兄弟幾個合娶一個老婆,共產共妻。

這些都是老百姓按自己的習俗和需要選擇的生活方式。 中國傳統政治,人民高度自治,主張政府儘量不干預老百姓的生活,更不用說向人民強制推行某種特定的生活方式。只要一方願娶,另一方願嫁,雙方自願,大家都覺得公平,沒有人到縣太爺那裡喊冤告狀,政府為什麼要干預呢?而強娶民女,或逼人為妾,在歷朝歷代都是犯法的事。現在這種政府動用國家機器向人民強制推行某種特定生活方式,譬如一夫一妻制,的做法,完全不符合中華傳統政治主張,既不“民主”,也不自由,而是侵犯人權,實屬西方政治污染。(關於“自治”,日後有空再另議)

共產黨上台後,尊重幾百萬藏族人民的風俗習慣,沒有向藏族人民強制推行一夫一妻制,直到今天,藏族人民仍然可以一妻多夫。可是政府怎麼就不尊重幾億的漢族人民的風俗習慣呢?漢族人民歷來是養小老婆的呀!

以前的富家大戶子弟,通常是先納小老婆,後娶大老婆。一般,男孩子長到十五,六歲,便有丫頭侍寢。這些侍寢丫頭,若生下一男半女,自然就收作小老婆,若無生養,則有可能收作小老婆,也有可能不收(則仍是丫頭身份),即便不做小老婆,身份比一般丫頭還是要高許多。《紅樓夢》裡的花襲人就是賈寶玉的侍寢丫頭。這個,林黛玉,薛寶釵都明白。她們也都是大戶人家出身,自然知道怎麼運作,因此,對花襲人格外加禮,喚作“襲人姐姐”。除了襲人外,晴雯,麝月等也都是賈寶玉的侍寢丫頭,上不上床,在於賈寶玉,而丫頭本人,則多半是求之不得。不過,《紅樓夢》裡的花襲人似乎有點厲害,大概千方百計從中作梗,弄的晴雯對襲人一肚子的不滿意。《紅樓夢》裡的賈府,本來算不上是“書香門第”。 薛寶釵家也不是書香門第。林黛玉的父親出身狀元,林黛玉家才是貨真價實的書香門第。不過,賈政要賈寶玉走“讀書做官”的路甚切,不願意賈寶玉過多沉湎於女色,誤了“正途”。一般讀書人家,在納妾方面控制稍嚴。這也是襲人在賈府中受重用的原因之一。

中國人歷來主張“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外無曠夫,內無怨婦”,從來不主張禁慾。現代的禁慾意識,與共產主義思潮一樣,本是“西方精神污染”。而直到現在仍然實行的禁娼政策,則是由“西方精神污染”衍生出的西方政治污染。

舊時,大戶人家的丫頭到了婚嫁的年齡,一般有這幾種出路:一是配男僕。《紅樓夢》裡的晴雯就是這樣來的“家生”丫頭。二是放出。這通常需要贖身,不過象襲人之類的高級丫頭,若有意出門,主人家多半不但不要其贖身,還可能奉送嫁妝。放出後,自立門戶,就不再是丫頭身份了。這第三條路就是做小老婆。《紅樓夢》裡有一段講到襲人和娘家人議出路的事,襲人選擇做小老婆。襲人說:當年家裡人活不下去了,看得襲人還能賣幾兩銀子,賣與人做丫頭,本來是生離死別,哪裡還有再回家的指望?現在,所幸碰上了好人家,吃穿都與主子一樣,在主人家面前頗有體面,還說什麼回家的事?按常理,做大老婆,當家作主,若有大老婆做,則自然各個都願意做大老婆,大概沒有人會願意做小老婆。但是,做大老婆,憑的是門第,不是憑臉蛋漂亮就能做的。當然,嫁到窮家小戶做大老婆,總是可以辦到,只是,不但生活艱辛,而且夫家通常也都是粗魯之人,日子能否遂心仍是未定之數。而能養小老婆的人家,通常都是富家大戶,吃穿自然不愁,若得男主人寵愛,女主人善待,譬如,花襲人之於賈寶玉和林黛玉或薛寶釵,則日子好過在窮家小戶做大老婆,若主人家知書達理,書香門第,那更是上上之選。

小老婆地位低下,一輩子都是奴婢身份,但是,終身有靠,雖是低大老婆一等,卻是有禮可循,權利和義務明確,光明正大地做人。而且,也不是完全沒有出頭的可能。倘若生的兒子功成名就,出人頭地,則母以子貴,雖然禮節上無法超越大老婆,但是,得到實際上的平起平坐卻是不難。袁世凱就是庶出。出了這樣位極人臣的兒子,其嫡母自然受封誥命,其生母自然再也無人敢輕視,說不定皇上格外加恩,連生母也一起封了,則在禮節上都與大老婆差不多平起平坐了。另一種情況是:大老婆沒生兒子,而小老婆有兒子。父親死後,兒子繼位,莫非那時還有人敢把老太太當奴婢看待?小老婆另外一個出頭的機會是在大老婆中途亡故後。這時,老公或是續娶大老婆,則小老婆還是繼續做小老婆;或是將大老婆的位置空缺,而指定一小老婆實際主持家政;或是將一小老婆扶正,正式成為大老婆。這些都要看各人的造化。

富家大戶子弟娶大老婆,通常要遲的多,要到功名成就,或是能持家立業的年齡,二,三十歲吧,和現代男子成婚的年齡差不多。娶大老婆可就不象納小老婆那麼簡單咯。這可的門當戶對,父母做主,三媒六證,問聘納采,一整套的程序要走,最後用花轎將新娘由正門抬入夫家,在眾多親友以及媒人證人的見證下,一起拜過天地,這才算是明媒正娶。

舊時婚禮,莊重而又熱鬧,遠非現代新式婚禮亂七八糟、無章可循的鬧劇可比。尤其是拜天地,充分體現飲水思源,感恩圖報的美德,以及夫妻彼此尊重的精神,而且,還有與現代西洋人說“I do” 類似的功能,表明夫妻雙方自願成婚。若男方或女方不願意,不拜就是了,莫非還能強按着頭拜?那可是強娶民女,犯王法的。傳統的婚嫁程序,其核心,在於保護女方。這不僅因為婚姻對於女人比對於男人更重要,還在於女孩子出嫁出不得半點差錯,一旦出錯,無法補救。

舊時的禮節,下跪磕頭,形象醜陋,有損人格,應該廢棄,而以鞠躬禮代之。舊時女子道個萬福,類似於西洋女子微微一蹲的禮節,都是象徵性地表示低人一頭的意思,是自謙禮讓,但是,不損人格。凡不損人格的舊禮,沒有什麼不好,都可以照用。

大老婆的地位,決非小老婆可比。那種小老婆給大老婆氣受的事,大概是到了近代,“禮崩樂壞”後,才有的事,在以前幾乎是不可能的。大老婆若實在看小老婆不順眼,將小老婆逐出家門就是了。通常,只有大老婆虐待小老婆的事,小老婆哪裡敢去招惹大老婆?至於那種為納小老婆而休掉大老婆的事,更是天方夜談。官宦人家,哪怕僅僅是寵小老婆而慢大老婆,傳聞出去,都有可能被御史老爺參上一本“寵妾滅妻”,那罪名與“犯上作亂”也就只差一步了,不是罷官降級,也得警告記過,哪裡還有什麼休大老婆的事?即使民間百姓,也得依禮而行。禮教面前,人人低頭。否則,內有家長,族長干預,外有大老婆娘家人興師問罪。逼急了,一狀告到縣太爺那裡,縣太爺多半是替大老婆作主,治小老婆犯上之罪。大老婆若非犯了姦淫,不孝等大罪,那是穩如泰山,哪有隨便休妻的事?只有到了今天,休妻才成了家常便飯,而且,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現代女子,既然不受禮教約束,自然也就不受禮教保護。

所以,舊時,娶大老婆,除門第外,其次就是美德,其中包括戒妒,否則,小老婆就要吃苦頭了。不過,大老婆虐待小老婆,名聲不好,日後連累女兒被人說門風不良,嫁不到好人家。

大老婆生的子女與小老婆生的子女,除了長子繼承權外,卻是地位基本相同的。按傳統宗法制度,父親去世後,嫡長子(大老婆生的兒子中年齡最長者)繼位,成為一家之主,並繼承父親的世襲官職,爵位等。財產應該是共有,若是分家,每人各有一份。因此,對小老婆來說,雖然自己地位低下,她的子女卻是不受歧視,一樣受教育,分家產,前途比她在窮家小戶做大老婆的好。

小戶人家,養不起小老婆,男孩子長大了,早早就娶了老婆,儀式雖不如大戶人家講究,卻照樣是一起拜過天地,明媒正娶的大老婆。日後萬一發達了,再納小老婆,大老婆的地位始終不可動搖。那時老百姓對“小康”的直觀理解是:吃飯一葷一素,穿衣一綢一布,老婆一正一付。

當然,也不是所有養的起小老婆的人家都一定養小老婆。有些男人不喜愛女人,有些人不捨得化錢,有些人不願意負責任,有些大老婆死活不准,有些人認為應該一夫一妻。

養小老婆的情況也有多種。有些男人喜愛女人,有些男人一味好色,有些因為大老婆健康問題,有些需要人幫助持家,有些要多生子女,有些人在外奔波需要人伴隨,有些人是前世因緣、今生巧合,有些人運交桃花、無法擺脫,有些人憐香惜玉、英雄救美,有些人收養遺孤、積德行善。另外,並不總是老公收小老婆,有不少是大老婆主動出面置小老婆。

今天中國的所謂“包二奶”,本質上等同於西洋人的一夫一妻偷養姘頭,男盜女娼,偷雞摸狗之類的勾當,不是傳統的養小老婆。以前人養小老婆,那是光明正大地養小老婆;以前人做小老婆,也是光明正大地做小老婆;合法合禮,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男女雙方都沒有任何道德上的問題。而“包二奶”,卻是男女雙方都認為:是不合法,不合禮,也不合理的事。明知不合法,不合禮,又不合理的事,還要做,既踐踏法律,又踐踏道德,這是十足的壞人,壞事,怎麼能與養小老婆相提並論呢?

老子說:“其政悶悶,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政治簡明、低調,老百姓就淳樸;政治越是精細、越是高調,老百姓就越奸詐。就是因為管制太多,調門太高,才弄的現在無禮可循,刁民遍地,壞人壞事泛濫。必須清除西方政治污染,恢復中華傳統政治精神,實行現代條件下最大限度的人民自治。
(未完待續:第二講 進化論,第三講 資本論,第四講 相對論)
《楓華園》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日出版 http://www.fh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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