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羅河為朱令案撰寫的文章從學術角度出髮根據科學規律邏輯和常識論證了朱令鉈毒案是一次投毒多次攝取累積劑量的亞急性中毒過程。投毒方式最大可能是通過浴液投毒。同時尼羅河有理有據地駁斥了某些人一直在蓄意鼓吹的理論,包括只有合法拿到毒藥的人才可能投毒,只有與朱令接近的人才可能投毒,投毒的第一途徑是隱形眼鏡等等。這些理論完全是違背常識違背邏輯違背科學的。從這篇文章開始,尼羅河換了一個標題,朱令案真相挖掘。這個系列每篇只限於討論一個具體問題。本文討論的問題是,朱令為什麼在協和醫院住院期間出現了新的中毒高峰。
根據陳震陽發表的研究報告,1995年5月10日,朱令的血中鉈濃度是21ug/L兩天前的為1ug/L;毛髮1966ug/kg,是4月28日的4倍。指甲13091ug/L,較4月28日降低了近一倍但比六天前提高了三倍。尿液鉈濃度從4月28日起一直在下降,5月10日當天還在下降,但是5月10日後的兩天,突然提高了四倍。所有標本的結果有很好的相關性。5月10日皮屑中鉈含量2175ug/kg, 10天后未檢出。很明顯,可以肯定朱令協和醫院住院期間發生了又一起鉈毒攝入事件。參照她上次中毒時間在2月20到27日之間,出現明確症狀為3月6日,可以推測攝取鉈毒時間為7到10天之前。
如果朱令中毒真的是接近投毒,這次朱令在住院期間無論如何是不應該再中毒的。按照尼羅河在前面文章中的論證的浴液投毒,朱令在住院過程中的這起中毒就很容易解釋了。朱令這次中毒還是通過浴液,是其家人從她宿舍取來給她用的。由於朱令此時還在ICU處於病危狀態,很可能朱令家人給她在床邊洗了個頭。這次劑量攝取遠遠低於與她在學校期間劑量,而且很快或者已經開始用普魯士藍解毒,所以沒有在臨床表現上反映出來。但是,檢測結果是不會騙人的。
當時為朱令到底是什麼問題都沒有搞清,家人到學校取來她還沒有用完的浴液再給她用是很正常的。就是到現在,浴液投毒也就是朱令案19年後一個網名叫尼羅河的人第一次提出。這種解釋同時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朱令的物品兩次丟失。第一次丟失洗浴用品發生五一之前的長假。這時朱令的一瓶浴液已經被其家人取走。其他浴液或許因為餘留量太少而沒有拿走。兇手與竊賊並非一人,這樣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暴露的危險。如果竊賊被抓,兇手還不一定會暴露。竊賊得手之後,兇手檢查發現有一瓶浴液沒有偷回,但兇手不能肯定是已經被拿走還是意外遺落,不得而已再次行竊。
對朱令在住院期間發生中毒的解釋是可以查證的。只要聞訊朱令家人有沒有在病房給朱令洗浴,用的是不是從學校宿舍取來的浴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