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可而止,凡事有度,嬌枉過正,物極必反。。。。。。從小,這方面的古訓,我們聽得多了,耳朵都長繭了。可是在實際生活中,有些人卻忘記古訓,意氣用事,不能自拔。
看到網上報道:”希望通過網上發動,喚起全美20%華人,至少50萬民眾針對迪斯尼的網上抵制運動,直到迪斯尼對子公司ABC的辱華言論做出“體制”上的調查,直到主持人吉米被停職為止。“
有這個必要嗎?
連白宮都出面說明解釋和道歉了。ABC也出面解釋道歉並強調他們的道歉是發自內心真誠的。吉米本人還特地按照中國人的習慣再三再四地道歉,以求諒解。
事經此時,enough or not?
我個人看法,吉米的節目有辱華效果,應當痛批,以杜後患。這個目地我們已經完滿達到。在美國媒體,美國政府及美國人民面前,華人歷史上首次的遊行活動,取得了理想中的結果:充分表現出中華民族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中,具有自尊自強自愛自立的正義凌然的精神,展現了中國人“士不可殺不可辱”的大無畏精神。我心中非常感謝和欽佩遊行的參與者,為他們鼓掌叫好並把此歷史事件的前前後後永記心存。
但近一步而言,還有沒有必要去抵制迪斯尼和讓主持人吉米去“死定”了呢?
抵制迪斯尼,效果就是抵制了中美文化的正常交流。讓ABC 開除吉米主持人,就等於奪去他的“飯碗”,影響他以後的職業生涯-----這樣做合適嗎?我對此心存疑問。
網上已經有過分析了:
1。這個節目的策劃本身有問題:對這麼小的孩子,問這麼高深莫測的問題,令他們confused, 引來一頓胡說。事實上也沒有人怪小孩。只是痛心他小小年紀,所受到的“暴力”宣傳的毒害;
2。吉米主持這個節目的出發點是好的,只是他無法控制這些confused 孩子們的隨機反映--------這就註定了他這個節目的“不確定命運”。反映“還好”時,吉米無災無難,暫時沒出“痞露”。一但小孩子因confused 而不知所云又為所欲為地胡說八道時,主持人就幾乎是無法逃出“控制場面失敗”的結果。根本原因在這個節目的策劃上而執行節目的主持人是“代罪羊”;我們可以肯定地說:“辱華”本不是吉米的本意,是他控制不了小孩子的“隨機”反映,至使節目失敗;現在此錯誤的節目被永遠取消了----實際上說,這種“stupid"的節目可以“葬送”任何一個主持人,這一次是不辛落在吉米的頭上;
3。錯誤的關鍵在於:那句明顯有錯的話,“未經審查,刪除,竟播出了”-------這是ABC不可推卸的責任。錯誤的根源出於此。A-BC 再三道歉並聲稱他們的道歉是出於真誠的。華人的遊行抗議一點兒沒冤枉他們。
我們華人正當抗議到此時此刻,有了“雙贏”的結局。“下一步”的行動是必要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