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辨析 |
送交者: 廢話一筐 2004年08月25日16:39:33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相濡以沫是大家熟悉的成語,其本意是說泉水乾涸了,魚兒相互擠在一起,靠吹唾沫來保持濕潤並維持呼吸,以期望能共度難關。到後來就演化成專門比喻在困境中相依為命和相互救助的夫妻了。 現在,相濡以沫是一個褒義詞,往往用於稱讚夫妻感情的長久和執着。雖然這個世界上真正長久而執着的愛情是罕見的,但是樹立一個高不可攀的榜樣一直是國人的癖好。 “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須)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這是莊子的原話,也是相濡以沫最早的出處。從文中可以看出莊子一點都不喜歡“相濡以沫”的狀況,而是希望大家能達到“相忘於江湖”的自然境界。“相忘於江湖”顯然不如“相濡以沫”煽情,但這是魚的正常生活狀態,即使由於“泉涸”,而迫不得已要“相濡以沫”,也只是為了保持能“相忘於江湖”的機會。 我想莊子是有智慧的,因為他告訴我們正常而平凡的生活狀態才是人類真正需要的。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就被人誤解了,並以訛傳訛幾千年。“相濡以沫”對於魚,其實是一個極端而可怕的狀態。我不知道人們為什麼會欣賞這種狀態,因為在我看來欣賞這種狀態是殘酷的,是有暴虐傾向的,但國人就是喜歡。不但老祖宗喜歡,就是現在的時髦憤青也喜歡。這也許就是我們民族的病根,總是欣賞極端的現象,而忽視了正常的狀況。看看我們的文化里有多少推崇極端的詞彙。 “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千均一發”;“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精衛填海”;“愚公移山”;“粉身碎骨”;“刀山火海”;“前赴後繼”…….。不能在羅列了,不然成語詞典編委會要告我侵權了。總之,對極端現象的偏愛,造成了極端思維的習慣,從而導致極端的行動。如果按中國詞彙的原始意義理解矛盾的話,則中國的矛盾是無法解決的,是不可調和的。因為矛盾的詞源是韓非子“自相矛盾”的故事。這是個無解的邏輯命題,中國的矛盾無法化解難道是天意? 一方的極端思維總是能引發另一方的極端思維,演繹出驚心動魄的故事,並流傳千古。在《唐且不辱使命》一文就有典型的體現。秦王告訴唐且:天子一怒就會伏屍百萬,流血千里。這當然是國王所擁有的極端手段了。唐且的回敬就充分體現了草民的極端手段了。“布衣一怒,流血五步,伏屍二人,天下縞素。”以暴易暴,真是精彩!不瞞各位,此情此景,我認為也只能以暴易暴了。我之所以到今天還記得13、4歲看過的《先秦散文選》的這些內容,是因為我骨子裡也流動着含有極端基因的血。 我還清楚記得當時閱讀完後的情景,腦海里滿是要離、聶政、專諸的英雄形象,仿佛也看到了蒼鷹擊殿、白虹貫日的壯麗畫面。並且非常地厭惡秦王,因為他最後的妥協,終止了“流血五步,伏屍二人,天下縞素”的情況發生。秦王理所當然地成為了懦夫,而唐且自然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了。 我們的國粹,也有極端的烙印。看京劇,總是忠奸對立,不可調和。要麼是奸臣搞死了忠臣;要麼就是忠臣用狗頭鍘剁下了奸臣的頭。而當狗頭鍘落下時,台下總會響起陣陣叫好聲。其實這種情況在反映現實的貓壇也不少見。套句革命的話語:“這是你死我活的鬥爭!” 這樣一看,極端地思維走進婚姻也就不奇怪了。因為中國人對婚姻的認識就是要相濡以沫了,也就是要大家難受。即使捆在一起死,也不能“相忘於江湖”! 中國人的婚姻邏輯是十分奇怪的,口頭上總是不願意承認婚姻有利益交換。但實質上又總是用利益來譴責導致婚姻破裂的一方。你看著名的陳世美案就知道了,開始總是表揚秦香蓮如何的無私,在艱苦的環境下支持丈夫求學,這當然是無可非議的。當丈夫考起了狀元變心後,這些就成了陳世美欠她的了。如果是無私就不存在相欠,因此,秦香蓮是有私的。 照現代市場經濟的理論,秦香蓮是作了一次高回報、高風險的投資。沒有想到的是投資雖然成功,成果卻被公主搶去了。陳世美當然是有錯誤的,他不是一個合格的職業經理人。他轉移了股東的利潤,但如果股東聲明是不要回報的,則陳世美也就沒有什麼法律責任了。戲劇的結果就更糟糕了,陳世美被包公殺了,公主守寡,秦的生活也沒有任何改變,且讓自己的兒女失去了父親。誰得利了?包公,他清官的名聲從此流傳。看客當然也獲得了快樂,他們認為正義得到了伸張,這是因為他們根本不用管公主和秦香蓮今後的生活。 我一直認為,十分令人感動的事情都值得懷疑,因為那不是事物的常態。要麼是假的,要麼是短暫的。 因此,對於婚姻我們應該有理智的態度,如果是在相濡以沫的時候找到的伴侶,我們就應該知道,當水來了的時候,就可能會出現“相忘於江湖”的情況。在沒有水時,相濡以沫是本能,但只是暫態時的本能。而在有水時,相忘於江湖也是本能,只不過這是常態時的本能。 婚姻協議不被中國人喜歡,但這可能理智的。如果無法肯定相濡以沫一輩子,婚姻協議至少也能保證你有“相忘於江湖”的條件。 記住:婚姻並不總是聖潔的,愛情也同樣。因為“相忘於江湖”才是人生正常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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