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的最大价值:“贾宝玉”人格 |
| 送交者: 木石斋 2006年12月18日12:33:55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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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的最大价值:“贾宝玉”人格--超凡脱俗的文化品格
三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自序中写道: ---《红楼梦》的研究日新月异,是否高鹗续书,已经有两派不同的见解。也有主张后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写到后来撇开脂批中的线索,放手写去。也有人认为后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残稿在内。自五四时代研究起,四十年来整整转了个圈子。 如今屈指算来又一个“四十年”过去了,是否高鄂续书,想必又转了一个圈子。正好从网上看到“有专家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仍为曹雪芹著”。该报道称: ---“高鹗续书说”最早由胡适提出。他认为小说中的诗词是在暗示人物的命运和结局,而实际上有些人物的结局并不按照诗词所预言的那样,所以他提出小说的前80回与后40回有明显的矛盾,进而猜测《红楼梦》前后两部分可能由两人所作。而高鹗的同年进士张船山在《赠高兰墅鹗同年诗》题解中写道:“传奇《红楼梦》后四十回俱兰墅所补。”于是胡适便将补书的作者认定为高鹗。这种观点提出后长期被人们所接受。 兰州商学院教授夏和等人研究则认为,《红楼梦》120回由曹雪芹一人写成,并不存在续书之事。 夏和教授在两方面作了研究,认定《红楼梦》的写作由曹雪芹一人完成,与高鹗无关。一是他们用了16年的时间把1959年山西发现的《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简称《红楼梦稿》)与其他所有版本进行了对照,发现《红楼梦稿》才是曹雪芹的手稿本,其他所有版本都是曹雪芹在这部稿本上一边修改一边由不同的人抄录出去的。由于全书修改的时间很长,抄出去的版本就很多,作者大的改动共有4次,相应的版本就有4种,即脂胭斋本、甲辰本、程甲本和程乙本,这就推翻了俞平伯在《红楼梦稿》一发现就作出该稿本是多种版本汇抄本的断言。第二是夏和教授对全书语言进行了研究。他发现全书120回通用的写作语言是南京话,例如把“烫伤”写作“(汤下加皿,音dang)伤”,“都来了”写作“多来了”等。这些南京方言符合曹雪芹世代居住在南京的实际,而东北人高鹗是写不出来的。 夏和指出,《红楼梦》的人物是“石有三面”的,并没有简单化、概念化的毛病,人物的性格与命运在不断转化、不断发展,诗词的预言与故事结尾也就没有矛盾。另外张船山题解中的“俱为兰墅所补”指的是高鹗对《红楼梦》作过简单的补缀所形成了“程高本”。胡适以此断定小说后40回为高鹗所写是不符合实际的。 夏和教授一家还对曹雪芹的手稿进行了原样恢复的工作。他们用各种印刷字体和符号再现了稿本的4次修改过程,让人们能够感受到手稿的风貌,体会作者令人拍案叫绝的改动。目前恢复后的手稿已由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央视国际-新闻频道 2003.12) 假设夏和教授的推断成立,他的手稿复原工作能够令我们信服。那么,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对照当初程伟元和高鄂二人在出版中的陈述,似乎并没有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 《红楼梦》序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书成,因并志其缘起,以告海内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为快者欤?小泉程伟元识。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 --原载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萃文书屋木活字本120回《绣像红楼梦》(即程甲本)卷首。 《红楼梦》引言 ---一、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夥,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识者谅之。 二、书中前八十回钞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三、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四、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五、是书词意新雅,久为名公钜卿赏鉴。但创始刷印,卷帙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评点。其中用笔吞吐虚实掩映之妙,识者当自得之。 六、向来奇书小说,题序署名,多出名家。是书开卷略志数语,非云弁首,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记成书之幸。 七、是书刷印,原为同好传玩起见,后因坊间再四乞兑,爰公议定值,以备工料之费,非谓奇货可居也。壬子花朝后一日,小泉、兰墅又识。 --原载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萃文书屋木活字本120回《绣像红楼梦》(即程乙本)卷首。 但愿涉足“红学”的人们能够早日从“梦魇”中警醒,摆脱非此即彼的怪圈和困境,迷途知返,亡羊补牢,回到《红楼梦》研究的光明大道上来。因为文学研究一旦脱离了“文艺批评”,抛弃了文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是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偏离正道的非学术行为,这种游戏只能满足一己之私欲,或迎合时尚,混淆是非,迷惑大众。随着历史的推移,一些所谓的“红学”逐渐暴露出真面目。所谓“曹学”无异于隔靴搔痒、画蛇添足;而所谓“秦学”则好比一叶遮目、捕风捉影;总之是以假乱真。 作为文化遗产——古典小说的宗旨正如冯梦龙所明确的是“明世-喻世-警世”。事实上,曹雪芹及其追随者所要昭示天下的是一种理想--自然美好的人生观;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名现身说法塑造了一种人格--超凡脱俗的文化品格。这种文化品格源于中华民族悠久而深厚的文化传统,这一传统文化生养了一批“正邪两赋”(《红楼梦》第二回列出了一个三十多人名单)之人。他们是历代优秀的知识分子--诗人、文学家、书画家。演员,都是性情中人,他们是艺术创造者,影响着一个民族的文明进程。而他们个人的命运则与其身处的时代环境休戚相关,贾宝玉和林黛玉二人的文化品格与个人命运正是“古代文人”心灵世界的真实写照。因此,我们只有从这个层面去感知和理解,古典文学《红楼梦》才具有最高的艺术价值和文化涵义。 《红楼梦》是东方的“司克芬斯之谜”,她出现的意义正如古希腊神谕所警示--“认识你自己”! (木石斋 2005年11月6日 写于河南柘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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