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杨不能选择律师?而必须要用一个同时也代表警方利益的本应回避的官方
律师。”
据我所知,法院拒绝的是杨父所请的律师,而此律师,好象也被杨本人所拒绝。杨
是成年人自己负自己的责任,除非法院拒绝杨本人所请的律师,这里应该没有什么
问题。。。至于“官方”律师,如果杨本人不请,那么法院指定,是符合法律的。。。
“2.为什么不异地审理?从而避免地方保护,官官相护。”
为什么要异地审理?在犯法地点受审,全世界大多是如此。。。因为网络上有匿名
ID们鼓动,就换地方,那才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再说,换哪里?北京么?那就不会
有反向的地方保护了么?第三地?什么地方?依据是什么?如果开此先例,那以后
法院还怎么理案子?犯人可以自己随便指定地方来受审不成?
“3.为什么一审后还不能向外公布杨的杀人动机和整个真实过程? 人民难道没有知
情权?”
杀人动机是报复,好象大家都知道吧。真实过程指的是什么?刀子怎么进去的进多
深?
“4.杨的母亲是重要证人,为何失踪?你当然可以说这是“谣言谎言耸人听闻”,
既然如此官方为何不避谣而是保持沉默,任凭流言四起?”
杨母“失踪”是最莫名其妙的指责。。。如果她真的失踪,北京警方应该立案追查。。。
如果她的失踪影响杨案的审理,那也该先立案才是啊。。。她如果自己躲起来不愿
意见外人,“官方”要负什么样子的责任呢?怎么避谣?她莫名其妙的不出来,杨
案就不能审理了?那以后杀人犯也不用辩护了,随便让TA的什么亲属躲起来,法院
官方就该先找到那个亲属水落石出以后再审理案子?
你不觉得,你想象中的那个官方,背了你加上去的无法承受之轻的负担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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