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栀子花开: 千娇万宠错别字 |
| 送交者: 栀子花开 2009年09月22日11:00:37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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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中小学语文学得不错,曾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一眼扫过,错别字难以隐身逃遁。来美国后,读写中文的机会太少了,不敢再夸口自己的本事,但是若是文章里“的地得”混淆,“在再”不分,“带戴”不辨,我还是会觉得如刺梗喉,不顺畅,正如我的中学语文老师说的:“这些细枝末节,写对了,没人说你能干;写错了,就给自己降级了。” 记得最初上网时,曾误打误撞地进入了一个论坛,却发现在那里,错别字不但登堂入室,而且堂而皇之地成了写手们的宠儿。在那里,“支持”叫“顶”,“批评”叫“拍”,“丑女”叫“恐龙”,“丑男”变“青蛙”;“高手”是“大虾”,“弱者”成“菜鸟”;“版主”变“斑竹”;“你我”成“水手” ——面对整页的中文,“偶”是整个“晕菜”,“郁闷”得“抓狂”——很“稀饭”的中文,咋就看不懂了呢?“弱弱地”问一句:“那楼上楼下的,能不能帮偶一把呀,不能就这样让我‘衰’成‘蛋白质’吧”? “斑竹”寄来一帖:“先潜几天水吧”。果然在池子里乖乖地潜了几天后,BXCM的偶基本能识文断句了,不免有点“小鸡冻”。“喔,好险啊!” 还以为自己出国几年,中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偶不识了呢,原来是掉到网络世界里去了!
喜欢用MM来称呼,省得再因 “女生”、“小姐”而 引来怒视;喜欢用“亲们”来表示博爱,不至于对着陌生人说“亲爱的”而起鸡皮疙瘩;喜欢赞“你真小资”,让还未走入围城的姑娘免去尴尬,凭添高雅;喜欢说“别砸了,砖头够我盖房了”来偃旗息鼓,滚滚硝烟瞬间散去;喜欢听人家说“成你的粉丝了!”虚虚的心底也涌起一点自信;喜欢看别人留言“狂赞一个”,就像听到掌声在耳边响起;看到坛友发来“pm”(私人信件),不禁为多一份特殊而窃喜;当看到朋友传来一连串的“55555”时,我的心也与她揪在一起…… 除了网络,拼音五笔输入法,也让错别字成了抓不住、揪不到的小精灵。指头所到之处,便是它们的显身之时,于是一串串、一句句南辕北辙、莫衷一是、啼笑皆非的话便散遍了街头、报页、文间,就连我一向推崇的《读者》也不能幸免,稍列如下: 当街横幅:“热烈祝贺大人代表会议召开!” 商场店铺:“专营体闭装” 科研结果:“处在食物链上游的鱼,因为含汞较多,可治癌。” 学校奖状:“xxx 同学,被评为品学皆忧的优秀学生。” 大学简报:“老教授携夫人参加了插花会。” 聊天室: “你要仔细点,要不然是会出卵子的!” …… 有意无意中的错别字,增添不少生机乐趣。我已经开始喜欢它们了! 最后就让我用这个最爱的别字来收场吧,它又简洁方便,又寓意美好,“力顶一个”!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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