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英国贩毒犯阿克毛死刑的判决,中外对中国的死刑的指责一片哗然。即使很公道的人也被这占世界70-80%死刑的统计所困惑、震惊和不满。人权的指责也日嚣尘上。但看看这些数字,你是否还这么认为呢:
蓄意杀人(每10万人)
世界:3.9
中国:0.96
中国与世界比率(%):24.6
1985年至1988年来自113个国家犯罪率的报告将中国排在第111位。相较之下,14个西方国家的平均犯罪率比中国高近140倍。中国杀人罪的比率在1986年是0.11,在113个提供报告的国家中排行第103位。
如果中国的蓄意杀人率与世界接轨,中国每年将有比现在多38,220的人被杀。这将是2009年死刑犯的21倍!如果与2008年美国的杀人率(5.6)接轨,中国每年将有比现在多60,320的人被杀,这将是2009年死刑的34倍!
据统计,2002年美国的三个城市:印地亚纳州的 Gary,加州的Compton, 和路易斯安那州的New Orleans,每年每十万人中分别有57.7,53.6,53.1人被杀。如果你住在一个10万人的小城市里,每个星期都会有人被杀,你会有何感觉和感想?
很清楚,所谓的“重典”是杀掉少数坏人,保护了更多的人。所以,所谓“人权”是要少数杀人的人的人权,不要更多被杀人的性命。是杀掉那些犯罪分子,保护更多的人被杀害符合人权呢,还是留下杀人的人让更多的人去死更人权?供大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