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什维克:自由+人权+平等 = 让子弹飞。。。 |
送交者: 孟什维克 2011年01月09日21:54:54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让我们记住一个九岁孩子聪明可爱的天真的脸,但愿我们在讲起自由、人权、平等的
时候,能够常常想起这个孩子的脸。 伍加《从枪击案看自由和安全》写得不错。刚刚看了一些亚利桑那州图森市发生枪 击案的相关报导,果然没有人再提“枪枝管制”问题了,可能与去年六月份美国最 高法院做出的裁决有关。可这里有一个大问号,那就是法律、舆论与民意。很显然, 民意必须服从法律,但法律是否代表民意?在枪枝管制问题上,法律保护弱者还是 保护强者?当然首先在“民意”和“弱者”的定义上,就会吵得乱七八糟,最后还 是多数拥枪的强者,对少数无枪弱者的专政。 甲方:我要拥有枪支的自由,以此保卫我的人身安全。 乙方:我反对私人拥有枪支,以此维护我的人身安全。 这是伍加提出一个简单公式。伍加认为“从严格的数学意义上,这并不是一个逻辑 悖论,而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论问题:甲说有了枪才安全,乙说没 有枪才安全。”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从“维护人身安全”往回推,因为无论赞成拥有枪枝或反对拥 有枪枝,在这终极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分歧只在于有人认为拥有枪枝而另一些人 则认为没有枪枝才能保证人身安全。 无论认为应该拥枪还是认为应该禁枪的立场和出发点,都是“个人本位”的,而且 无论那一种选择,都无法完全杜绝枪杀案。但是很显然,枪枝管制能够有效增加获 得枪枝的难度,从长期效应看,这也必然会减少枪杀案的发生。 美国每一次的枪杀血案,都把人权、自由、平等这些普世价值拧成一团乱麻,“枪 枝管制”并不是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实质是人权、自由以及人权、自由到底是否具 有平等的意义。 与认为应该禁枪的立场相比,认为应该拥枪的立场,更具有“个人主义”的色彩。 也就是说这种立场,并不在乎那些没有枪枝的人,如何能够保护他们自己的人身安 全。事实上由于拥枪合法所造成的枪枝泛滥,拥枪者个人所获得的“人身安全”, 是以无枪者人身安全更无保障为代价的。也就是说,从广义来讲,拥枪的自由,威 胁生命的自由;拥枪者的人权,威胁无枪者的人权。 从客观上来讲,反对拥枪的立场,更具有“社会本位”的色彩。因为这包括为了维 护社会禁枪契约,而增加个人生命危险的客观可能性。所以很显然,除去拥枪、禁 枪两派的个人本位的立场,就全社会整体而言,禁枪比拥枪,需要更高的道德标准, 而经典意义的人权和自由,还不足以达成这样的人类道德共识 ── 等到人类之间 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自由、人权的神圣光环,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但如此,这 时的自由、人权,还透出无情的自私和冷酷。 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是否真正代表公义、是否真正保护弱者我们暂且不论,至少它不 是那么令人信服的。我们还是再来看看平等。平等也是西方很牛叉、很绝对的普世 价值,但事实上在枪枝管制上其实也不存在并所谓的平等。我们再来看: 甲方:我要拥有枪支的自由,以此保卫我的人身安全。 乙方:我反对私人拥有枪支,以此维护我的人身安全。 这里首先反映出的,不是观点对立或逻辑问题,而是社会不平等的状态 ──即社会 上一部分人拥有枪枝,而另一部分人没有枪枝。很显然,假如全社会都平等地拥有 或没有枪枝,甲方、乙方的对立观点就合二为一了。 在不平等的人类社会中,承认客观差别同时又追求平等,并不像豉吹平等那么简单。 由此我们看出,个人本位的人权、自由也与社会平等相冲突,到底是甲方向乙方去 平等?还是乙方向甲方去平等?很显然,在不同的个人利益以及包装个人利益的人 权、自由面前,人类平等的奶油巧克力,也终于融化了。 在枪枝泛滥的美国,人类最基本的生命尊严、生命权为、生命自由和生命平等并得 不到合乎理性的保障,而所谓的人权、自由、平等这些普世价值的深层矛盾和危机, 也一次又一次地在枪杀命案与禁枪呼声面前显露无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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