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卡路林纳预选,让gingrich以大幅度胜了romney。romney悬乎哉;自打1980年以来,胜了南卡路林纳预选的,总赢得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之位。现在是考验共和党徒们的智慧的时候了。
共和党中的更保守者,自然喜欢gingrich远胜于romney,因为gingrich辞锋尖锐,能为保守派中的极端者代言,而romney就折衷得多了,例如他在麻萨卒撒推展全民医保时,奥巴马大概还没听说过全民医保为何物。
在党派竟争中,极端者尽管可能是少数但往往是最有影响力者,加上南卡路林纳一役,让共和党徒看出gingrich有象mcCane那种咸鱼翻生的能力,所以说romney悬乎哉了。
问题是如果gingrich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那么奥巴马就几乎胜算在握。因为这次总统的胜败关键,在于象本人这样的墙头草(所谓independents是也)以及自认为开明的足球妈们。除此以外的,无非就是穷人和工会在一边与富人和极右基督徒在另一边的阶级斗争,半斤八量,没啥悬念的。gingrich这位ideologue,是拉不动我这类墙头草的,而romney立场折衷,更加上他个人的生意又经营得好(他说“俺就喜欢敢于炒员工犹鱼的公司”,勇哉此心,蠢哉此言),与上台三年还交不出一篇作业的奥巴马相比,自然能挣得我那轻于毫毛的选票。自认为开明的足球妈们的推理,只比我以上的多了一条:romney长得比gingrich顺眼。
所以,如果是为己,共和党徒应该弃gingrich而选romney,因为romney击败奥巴马的胜算高过gingrich。如果是为国的话,共和党徒更应该弃gingrich而选romney,因为romney比奥巴马更有经营能力,立场折衷;而gingrich与奥巴马相似,一生最大的长处只是嘴皮子,加上立场比较极端。
如果共和党徒明智的话,会让romney当总统候选人、而让gingrich当副手来满足党内那些ideolog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