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韵 |
送交者: Man1 2004年03月13日18:02:48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随着缕缕熏香外间传来丝丝琴声,G知道F又在弹奏古筝。F走了千山万水,便“背”着那古朴的筝行了万水千山。与F相处日久,G多少知道了些筝乐和F奏乐的心境。 G很喜欢F弹筝之前的准备工作。不知道何时集下的“陋习”,F习惯在弹奏之前点上一根香,是F自己从山区老家特地带回来的一种参了松脂的香,闻起来倒也清新远古,令人神清气爽。G只知道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喜欢这些小资调调,不知道几百年后的今天也有如此返古之事,不由的抬了一边眉表示惊讶和询问。G高抬的眉毛令F很不好意思,呐呐解释了半晌,G笑笑然后抬了双眉表示惊奇而不是笑话,F这才坦然。 G还特别注意到F对奏乐的认真还表现在衣着上。F如有意奏曲,一定会换件居家常服,很东方也很西方亦古亦今的休闲服饰,但大多属宽松长群,群裾拽地,束了腰,阔袖,边上镶缀了些蕾丝。F有几套,会时常替换。G开始还取笑,后来听说是F去逝的母亲生前特意为F制作的琴服,便收敛了取笑,不在介意。F还会把一头长发或归一处扎在头顶随意垂在脑后,或用一个小玉簪把一头长发盘起,随意倒也雅致。G初次见到这许多功夫觉得简直跟日本人费几个钟才搞定一杯茶的繁琐有得一拼。好在F换衫梳头只几分钟时间,不然G肯定无法有耐心去听F弹奏。 平常F喜欢弹“高山流水”,那清冷浩瀚的曲子曾博得G的大加赞赏,即使不懂音律G也听得出曲中极尽烟波浩渺,活泼之致。F自己最喜欢“秦桑曲”,那是一曲如泣如诉的悲苦缠绵之作。F鲜有弹奏,G有记忆的是那么一两次F与男友分手之后。F微翘的嘴角似笑非笑,却腮边眼角满是泪水地忘情弹奏此曲。曲中悲郁的哭音令G吁吁不已,不由得呆坐F身后,陪F消解那说不清道不尽的愁苦。也曾数次,F笑弹那“书韵”,那哼哼叽叽的琴声活灵活现地再现了一片书呆子们摇头晃脑的吟诵场景。F说瞧瞧这就是咱们,G当时笑得直喷饭。至于为G所熟知的叙述那清山绿水,清新如歌的“渔舟唱晚”“寒鸭戏水”等等,是F不吝的常奏之曲,偶尔的G就请F给弹一曲,美其名曰去“污垢”,一洗日间“红尘”中的污垢。F总归笑呵呵有求必应。用F的话来说G还算是一“知音”。G知道自己和F固然远不如伯牙和子期那么相和相知,但是两年来G或多或少扮演了F的听众,观众,欣赏者,怜惜者的角色。G有时都分不清自己对F的感情,只知道自己很关心妹妹也似的玲珑剔透,才华横溢,却遍尝人生酸甜苦辣的F。于筝乐,F对弹奏“蕉窗夜雨”给了些特别的慎重。F说那是一曲心事。F对G说过:“黄昏,窗外雨打芭蕉,可不是想心事的最好时间!”G不熟悉这曲子,F也鲜有弹起。不过如此一来,G放了些心思,对那点点滴滴反复吟唱的黄昏之曲倒不自觉地有了些独到的记忆。 此时,细听那反反复复的筝韵,G很快知道F在弹奏那曲心事。G看着窗外的一片昏黑,不知道今天F在这“蕉窗夜雨”中藏了多少心事和苦闷。这黄昏的雨打芭蕉令G无端生出些不悦,推门来到自F来到后便逐渐便得又象中国山水,又象典型的欧洲居家的客厅,G没出声,坐在沙发上看定面对窗外弹奏的F,仔细耐心地听着。 一曲奏毕,F戴了假指甲的手指抚了琴铉低了头看着琴发呆。“想找人说说话吗?”G开口问。F吓了一跳,抬了头看到玻璃上G的影子,没说话。去厨房拿了一瓶啤酒,顺便给F倒了杯果汁,G回到客厅,递给F果汁,回到沙发舒舒服服地坐下,有意无意地开导:“年纪轻轻的漂亮女孩,开心一点,别老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会长皱纹的!再说了,天塌下来咱当被窝盖不是,有什么大不了的。”F离开琴,坐到窗边的躺椅上,喝着果汁,没搭腔。G没耐何地打开电视,调来调去找着些台。突然G想起来地叫:“对了,你怎么还在这里?不是说好了这个周末约会的吗?那个叫JOE的,怎么没去?那家伙追你追得连我的办公室电话都敢打,黏这么紧你都不去会会?长得不是挺合你意的吗?”G隐约记得F前几天还在兴致勃勃地准备行装,问着自己哪件衣服最好看的事。 不提还好,一提这话,F苍白的脸更没了一丝表情,双手捧了杯子,盯着杯中的液体对空中说:“不去了。”“为什么?”G吃惊,这才几天的事儿。自上任男友绝情离去后,无法不信又不由得不信的F黯然伤神了好一阵子。G是出差回来后才知道这件事,那一阵子看着憔悴消瘦的F,G恨不得冲去把那漂亮却没鉴赏力的美国大兵痛揍一顿,不是F拦着,G一早叫了那家伙的单挑。G都不明白F怎么会喜欢上那个闷蛋。据F甜蜜的汇报ERIC很可爱,很善良,很聪明,很帅,很安静,很。。。G觉得那家伙除了一副皮囊还看得过去,有个高过平均水平的军衔,本人安静的过份,半天捶不出一个屁来,没觉得哪里配得上冰雪美丽聪明可爱的F。但是爱情这东东知出现在有情人眼里,G看他不顺眼,F却处处觉得ERIC处处都好。没想到没多久,一如F不太如愿的爱情生活,ERIC便高挂免战牌,告假回家了。G生气的是“小子F没甩你你倒现嫌弃起来了?你他妈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有多劣!”G倒没有那愿望去看F和ERIC重归于好,只是气小子拍拍屁股走人,留下哭得雨打桃花的F给自己。这不,G苦口婆心,在女友奇怪的眼光下推调很多约来看看F有没有又没吃饭,有没有又没日没夜泡办公室等等。女友报怨,G也觉得不好,干脆约了女友来一起陪F,且再再叮嘱F下次睁大了招子别又走眼了。好容易又才见到F重抄琴具,几周前G一早被一曲欢快的“上楼”吵醒时不由的在被窝了咧了嘴笑,知道F的那个恶梦已经过去。G喝着F破天荒起早煮的咖啡,看着在灶前巧笑盈盈的F讲着JOSEPH,G几乎直觉会是另一个ERIC的故事。 聪慧和美丽是女人的最大杀着。有雍容天成的美丽,天资聪慧加后天教育,令F几乎没有少过追求者,只有嫌多的份。这一点,G一点都不担心,担心的只是F太过执着,太过衷情于“工作”而不明白:情事,也是需要付出注意力(ATTENTION)和时间的。这一点,G觉得F有些的太过坚强和独立。固然独立是件好事,G说不出哪里不对,但是一个女孩一副没有男人也能活得很好的样,G觉得似乎有哪里欠妥。无论如何,一两周前又听起F的新欢故事,浪漫一如既往,眼眸里又荡漾着情深,G还是很为F开心。G第一次地想念那句地老天荒的话:但愿人长久! 可是,还没等到故事的开始,这就听到了故事的结局。 “为什么?”G再问。 从17岁便离开中国西南山区的F,多少年来默默的,没有背景没有亲朋地独自走到现在,打拼的结果是把自己埋进了无休无止的合约和工作中。至少在G认识以来,没有见过F可以在哪里呆上超过三个月不动窝的记录。四处奔波的F很难对谁作一个所谓长久的承诺,这也是G对F免疫的原因。一开始F搬来同住时G着时惊艳垂涎了很久,觉得自己怎样近水楼台总有多些机会报得美人归,但很快就发现自己如果想少活两年那么追F铁定奏效:F是美,是聪明,但是每隔一阵就会消失一阵。能者多劳使F成了空中飞人,时不时打点行李一去就是十天半月,G实在不喜欢自己有个女友只是个名誉上的事。所以没几天后便自己找了个理由退出追求者行列,转而成了F的好哥们。嘲讽的是,比起那些F的男友,G见到F的面算是最多的。 “所以呢,别伤心了。来来,给老哥弹一曲‘书韵’,好久没听,怪想的。咱不就是书呆子吗?今日书呆明日江湖,‘燕雀安知鸿鹕之志哉!’理那些吊人作甚么,哈哈”。G哈哈笑着建议。 没有太多交往,F倒不似前次般难过。坐到琴前,F双臂轻举,奏起了哼哼叽叽,旋律独具的“书韵”。 G看着F优雅而孤单的背影,忽然有种想拥抱F的冲动,不为别的,只是觉得有一首歌你xxxx说得寒碜却又对境的话:我让你依靠,没什么大不了。不过,G只是想想,并没有真的冲动,听着满屋荒唐可笑的书韵G真心希望F早日走出这令人窒息的“书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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