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辨析 |
送交者: 废话一筐 2004年08月25日16:39:33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
相濡以沫是大家熟悉的成语,其本意是说泉水干涸了,鱼儿相互挤在一起,靠吹唾沫来保持湿润并维持呼吸,以期望能共度难关。到后来就演化成专门比喻在困境中相依为命和相互救助的夫妻了。 现在,相濡以沫是一个褒义词,往往用于称赞夫妻感情的长久和执着。虽然这个世界上真正长久而执着的爱情是罕见的,但是树立一个高不可攀的榜样一直是国人的癖好。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须)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是庄子的原话,也是相濡以沫最早的出处。从文中可以看出庄子一点都不喜欢“相濡以沫”的状况,而是希望大家能达到“相忘于江湖”的自然境界。“相忘于江湖”显然不如“相濡以沫”煽情,但这是鱼的正常生活状态,即使由于“泉涸”,而迫不得已要“相濡以沫”,也只是为了保持能“相忘于江湖”的机会。 我想庄子是有智慧的,因为他告诉我们正常而平凡的生活状态才是人类真正需要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被人误解了,并以讹传讹几千年。“相濡以沫”对于鱼,其实是一个极端而可怕的状态。我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会欣赏这种状态,因为在我看来欣赏这种状态是残酷的,是有暴虐倾向的,但国人就是喜欢。不但老祖宗喜欢,就是现在的时髦愤青也喜欢。这也许就是我们民族的病根,总是欣赏极端的现象,而忽视了正常的状况。看看我们的文化里有多少推崇极端的词汇。 “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千均一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粉身碎骨”;“刀山火海”;“前赴后继”…….。不能在罗列了,不然成语词典编委会要告我侵权了。总之,对极端现象的偏爱,造成了极端思维的习惯,从而导致极端的行动。如果按中国词汇的原始意义理解矛盾的话,则中国的矛盾是无法解决的,是不可调和的。因为矛盾的词源是韩非子“自相矛盾”的故事。这是个无解的逻辑命题,中国的矛盾无法化解难道是天意? 一方的极端思维总是能引发另一方的极端思维,演绎出惊心动魄的故事,并流传千古。在《唐且不辱使命》一文就有典型的体现。秦王告诉唐且:天子一怒就会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这当然是国王所拥有的极端手段了。唐且的回敬就充分体现了草民的极端手段了。“布衣一怒,流血五步,伏尸二人,天下缟素。”以暴易暴,真是精彩!不瞒各位,此情此景,我认为也只能以暴易暴了。我之所以到今天还记得13、4岁看过的《先秦散文选》的这些内容,是因为我骨子里也流动着含有极端基因的血。 我还清楚记得当时阅读完后的情景,脑海里满是要离、聂政、专诸的英雄形象,仿佛也看到了苍鹰击殿、白虹贯日的壮丽画面。并且非常地厌恶秦王,因为他最后的妥协,终止了“流血五步,伏尸二人,天下缟素”的情况发生。秦王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懦夫,而唐且自然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了。 我们的国粹,也有极端的烙印。看京剧,总是忠奸对立,不可调和。要么是奸臣搞死了忠臣;要么就是忠臣用狗头铡剁下了奸臣的头。而当狗头铡落下时,台下总会响起阵阵叫好声。其实这种情况在反映现实的猫坛也不少见。套句革命的话语:“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这样一看,极端地思维走进婚姻也就不奇怪了。因为中国人对婚姻的认识就是要相濡以沫了,也就是要大家难受。即使捆在一起死,也不能“相忘于江湖”! 中国人的婚姻逻辑是十分奇怪的,口头上总是不愿意承认婚姻有利益交换。但实质上又总是用利益来谴责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你看著名的陈世美案就知道了,开始总是表扬秦香莲如何的无私,在艰苦的环境下支持丈夫求学,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当丈夫考起了状元变心后,这些就成了陈世美欠她的了。如果是无私就不存在相欠,因此,秦香莲是有私的。 照现代市场经济的理论,秦香莲是作了一次高回报、高风险的投资。没有想到的是投资虽然成功,成果却被公主抢去了。陈世美当然是有错误的,他不是一个合格的职业经理人。他转移了股东的利润,但如果股东声明是不要回报的,则陈世美也就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了。戏剧的结果就更糟糕了,陈世美被包公杀了,公主守寡,秦的生活也没有任何改变,且让自己的儿女失去了父亲。谁得利了?包公,他清官的名声从此流传。看客当然也获得了快乐,他们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这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用管公主和秦香莲今后的生活。 我一直认为,十分令人感动的事情都值得怀疑,因为那不是事物的常态。要么是假的,要么是短暂的。 因此,对于婚姻我们应该有理智的态度,如果是在相濡以沫的时候找到的伴侣,我们就应该知道,当水来了的时候,就可能会出现“相忘于江湖”的情况。在没有水时,相濡以沫是本能,但只是暂态时的本能。而在有水时,相忘于江湖也是本能,只不过这是常态时的本能。 婚姻协议不被中国人喜欢,但这可能理智的。如果无法肯定相濡以沫一辈子,婚姻协议至少也能保证你有“相忘于江湖”的条件。 记住:婚姻并不总是圣洁的,爱情也同样。因为“相忘于江湖”才是人生正常的状态。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