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不大明白,中国人为什么把鼻子下面上面的地方叫作人中。中国的文化博大精深,不可能随心所欲把人体七分之一不到的地方称之为人中,何况中医又是我们的国粹之一,这个稍有文化的人便知晓的穴位,古人不会胡乱起一个名了事。查了一些书,或许是因为资料不全,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没有找到现成的答案,就只好胡思乱想去想出一些缘由来,想出来的或许不是个正理,说出来让大家一笑也无妨。
人中谓之为人之中,细细想来有其道理。国术中说上三路,下三路,这人中所处之地就在上三路和下三路之中,上面三个内外相通的器官,下面三个内外相通的器官;上面三个器官外表都是明显的双孔,下面三个器官外表都是单孔。这样说起来称嘴巴上面是人中也就有了依据。说白了,上三路是眼、耳、鼻,下三路是嘴巴……这下三路除了嘴巴,另两件说出来有伤观瞻,不过读者看我这样为难,想必也巳经知道那是什么了。写到这里就感到毛泽东他老人家伟大,他在一部著作里把上下三路简称为“眼耳鼻舌身”,一个“身” 字就把下三路最说不出口的那二路名称给囊括了,真是伟大。
人中在嘴上,先要分析一下嘴是怎么样一个玩意儿,嘴是人体中最为重要又最不怎样的一个器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那这嘴巴就是天门了,如果不是嘴巴源源不断地给我们输送食物,补充人体需要的养份,我们就不可能快乐地生活甚至生存。即使在科学相对发达的今天,人也不能光靠打吊针插管子过日子,而且嘴能辨五味——甜酸苦辣辛,让我们在吃的中间得到享受,它又能说甜言蜜语,给他人温情,它还能亲热抚慰,使人们感到温馨。然而它第一性的东西还是吃和喝,吃了喝了然后才要拉和撒,才有温情和温馨。但是嘴并不是个好东西,它是很喜欢越轨的,酒后出狂言,食足而思淫,这样一来,人中下面的三口子常常一起犯错误。俗话又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嘴巴实在是很不安全的器官。另两个器官我上面巳说了,不便在文字上细说它们的优劣,反正大家在公共场所经常看到诸如:“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大小便”的禁示,这样可以悟出它们的劣迹,知道它们和嘴一样是容易犯错的劳什子了。
上三路的眼耳鼻就要老实得多,而且颇受人们的重视,那三件真的件件是宝,所以一有重创就被称之为残疾。眼观五色、鼻闻香臭、耳听八音,给人的都是精神的享受,非常高尚,因而受人尊敬。即使是那个品行并不怎么样的鼻子,我们也从未看到哪个公共场所出现过“不准随地擤鼻涕”的公示,人们对精神劳动者实在有一种特别的偏爱。眼耳鼻一般不犯错误,它只给人一种感观,它无法独立行动,所以它们作的,一般说不上是犯罪。当然在政治不民主的社会它们也要遭罪,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看不该看的,听不该听的,甚至闻不该闻的都会遭遇灾难,如看反动书籍、听敌台、闻资产阶级香风都有罪。现在当然也有不该看的,但如只是看看,不调动下三路的积极性,嘴巴不说,其它人中下面的东西也不活动,是不会有什么大罪的。最近河南焦作“天堂”的那场大火,开头有人(大概是不负责任的人)说是里面在看黄色录像,不过七十余人巳罹难,即使看了也不会说话,幸存的几人若是聪明,即使看了也不会在媒体前说三道四,我一连用两个“即使”是为了确切地表明这是假设。所以即使看了不该看的(又是一个即使),只要不说不干,那抓进去的几个干部还是可以少判几年徒刑的。看来我国的法律对眼耳鼻也没有什么办法,它们比较的崇高和聪明。有罪的只能是嘴巴和它的弟兄们,这与上三路关系往往不大。根据国际惯例来说就是:思想犯罪不是犯罪。
我越想越觉得我们的老祖宗聪明,他们把人中定在嘴巴的上面,将人分为如此上下两个一半,既理清了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又划清了罪和非罪的界限,它让人们明白,上三路运用好了是智慧,下三路运用多了要成邪恶。
我们实在有必要知道人中为什么在嘴巴的上面,我们今后也一定要管好人中下面的嘴巴以及嘴巴以下的东西。
(作者:陈恩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