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特點---為秦暉先生作一點補充
《秦暉:怎樣才算是儒家?》指出:“今天有人提倡新儒家,如果這個新儒家是和秦制妥協的,那我只能說這不是新儒家,是偽儒家。因為不管新儒家還是老儒家,儒家的特點就是和秦制不妥協。怎樣算是儒家?對現實不滿,對秦制不妥協。”
秦暉先生之言,大義凜然。不過,對現實不滿、對秦制不妥協這兩點是所有正人的特點,不僅儒家能夠,自由派和很多宗派學派也能。除了對秦制不妥協,儒家還要堅持仁本主義立場觀點方法,並依此對秦學秦制進行批判。
注意,僅僅批判秦制是不夠的,還應該把矛頭指向秦制背後的秦學,即為秦制提供理論基礎、思想指導和意識形態支持的秦法家。
秦暉先生不提秦法家,不知是否與他一個著名的老觀點“制度有優劣,文化無高低”有關。近見其文章題為《中國之病不在文化,在於制度》,看來其思想仍停留在十幾年前,仍不知決定製度的是文化。撇開文化談制度,無異隔靴搔癢隔山打牛。
批判秦制的時候還要注意,秦制包括君主極權制、郡縣制和秦法。其中君本位的君主極權制和背天逆理反人類的惡法,才是秦制最大的兩個特色,可稱為古典極權主義制度。
郡縣的設置在戰國時期已較廣泛,到戰國末年,郡縣的設立普遍於各國。故郡縣制雖由暴秦全面推行,答並非暴秦的發明。郡縣制本身不屬於極權主義惡制,郡縣制與宗族、會社、商社等基層社團亦不矛盾,故不必以之為批判對象。
秦制和馬制都屬於極權主義制度,秦制是君本位的君主制,古典極權制,其意識形態是秦學;馬制是黨本位的黨主制,現代極權制,其意識形態是馬學。馬家認同和讚美暴秦,儒家反對和批判暴秦,各有其思想和政治邏輯的必然。
學界常言漢承秦制,其實漢所承的僅是秦的郡縣制。漢初意識形態、政治經濟制度和法律雖未完全歸儒,但已離棄秦朝。學界又常將秦漢並列而言,亦大謬。漢朝是中華正統,秦朝極權暴政,比蠻夷更壞,不僅非中國而已。今後正派學者當將秦漢嚴格區別開來,劇秦美漢。
有一種人既尊孔又尊秦,既尊儒又尊馬,亦儒亦馬,非儒非馬。這是一種思想道德和善惡功罪都嚴重混雜的當代雜家,比起一味尊秦尊馬者好得多,但又不是真正的好。這種雜家在這個雜時代特別時髦。
儒家的特點應該有二:堅持仁本主義,批判秦制秦學和馬制馬學。秦暉先生所說雖有不足,但在這個時代,也不失為一面有效的照妖鏡。是否對秦制妥協,可以作為判斷儒者真偽和學者正邪的標準之一。尊秦者和對秦制妥協者,非正人也,遑論儒家。2021-1-20餘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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