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到网上对李银河南京发言的评论,又去看了看她的博克,对于学者应该如何面对大众,感触很多。
我从头到尾看到的只有李银河认为多边恋的存在无可厚非。说白了,就是个人有个人的生活方式,政府不应该干预,同时也无法干预。这是出于保护人权的考虑,至多是呼吁减少干涉,而根本没有应该大力提倡的意思。这么多听众根本没听懂,还胡乱猜测,以为李银河就是在煽动大家淫乱,还对她进行人身攻击。别说她应该感到尴尬,就连我都感到尴尬。尴尬的不是观众戳到了她的痛处,而是连听懂别人的讲话的能力都没有的听众,做出这么苍白无力的评论,居然还能得到那么多人的掌声。
她的博克上很多人的评论看了着实可笑。学术思想不等同于个人的行为。这是受过中学教育的人就应该明白的。可惜有这么多人连这点基本的素养都没有。不同意李银河的理论时,连人家里死人活人,老老小小全都加上一块儿谩骂。评论的人根本就是把学术思想和她的个人生活混为一谈,并用来做无聊的假设和推断。很惊异表面上反淫乱,维护社会道德的人居然不明白道德的内涵十分广泛,不能侮辱别人本身就是道德,跟性道德的重要性不相上下。当他们操着满口脏话,自以为是地维护着他们所看重的道德时,根本就比被侮辱的人道德不了多少。
但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我感觉李银河不是没有任何策略上的失误。她的问题是过早地在公众中直接宣传她的学术思想了。一个学术观点特别是经过多潜心研究的问题要被人接受不是通过几次直接的与大众对话就能得到解决的。大众不是专家,不一定能够在短时间内准确地捕捉到她要讨论的问题的关键所在。特别是面对拿无聊当智慧的人,首先要让他们认识到什么是无聊,然后才能开讲理论。而学者要保护少数群体的人权和利益,真正需要依靠的是政策制定者和立法的支持。美国的反种族歧视运动依靠的不是说服歧视者,而是反歧视者在政治和立法上的游说。当国家立法保护公民不受歧视之后,歧视的人只能闭嘴,至少是不敢公然侵犯人权了。时间长了,歧视者有的意识到自己不对,也有的到死也没意识到。不过到现在当年的歧视者没意识到的已经死得差不多了。而后人通过国家不懈的司法保护和宣传,从观念上得到了根本的转变。歧视固然难消除,但是从法律上的保障已经很难动摇了。
类似的例子在中国还有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我记得自己在几年前根一个媒体的朋友说起中国农民工受歧视的事,得到的反应不是一起思考问题,而是“农民工就是脏”。面对这样的听众,你不大可能直接争取他的支持,也不大可能告诉他“脑子里面脏比身上脏更脏”。而中国农民工生存环境在这几年里的根本性改善,是很大程度上缘于当年两位博士的所谓直接上书,引起了当权者的反思,并不断根据社会稳定性的需要调整立法。而媒体作为立法者的喉舌,是跟在后面改变的。当然,基于中国媒体的现状,它们的不觉悟不能完全怨它们自己。但是改变它们的根本方法是设法影响驱动喉舌的“大脑”,并且让农民工得以根据法律来自我保护。这些政策虽然至今在执行上还有很多漏洞,但是至少媒体和城市人说话做事时需要有所顾忌了。
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不只是我说的这一个方面。还有其他重要的方面,比如如何能够在多数人主宰的社会中,让少数群体的权利不致受到侵害?如何影响“大脑”,又不至于丧失学者的独立性?我又是一团糊涂了,就算是抛砖引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