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差通常十点钟左右才送信来,可姜明轩早已像热锅上的蚂蚁,从他扒开眼睛开始就从宿舍到学校门房的王大爷处来回折腾了五、六趟。他在盼信,盼她的信。她已经走了两星期。坐火车要三天,安顿行李,休息一天,然后给他写信,信在路上又要耽搁一星期左右(该死的,没效率的邮政系统!),掐指算了算,今天应该有他的信。果不出乎他的预料,他的一只脚还没迈进宿舍,身后便传来:“姜老师,你的信!”王大爷满脸堆笑,脸上的皱纹就像非洲大象身上的皮,眼睛鼻子敛在一起,露出一排烟熏过的黄牙。手中的白色信封在空中闪了两闪。生怕王大爷手中的东西给飞了,姜明轩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他跟前,由于速度太快,没停稳,差点儿没把他给撞个四脚朝天。他自己的脸上也绽出了花,砰砰跳的心想从喉咙处跑出来似的,按赖不住,接过信后,给王大爷鞠了三躬,以同样速度飞回宿舍。
“亲爱的轩,离开你这才多少天,心里就想你,想得不行,你也想我吗?此时此刻,你在做什么呢?而我,可在回味那天你为我饯行的晚上,清水山下的碧玉潭里,我们俩没在温温的潭水中,身体光溜溜的,你拥有我,我拥有你;你的眼里只有我,我的眼里只有你。连天上的明月也羡煞了我们这一对,羞羞地躲到云后面去了。你搂着我,在耳边轻声地说:“今生今世,你是我的唯一,海枯石烂,真心可鉴。”其实你也傻,我都是你的人了,还发什么誓。此刻,我恨不得插翅飞到你身边,一想到要等半年才有得见,悔当初不该用功读书,你要是马虎点儿,不那么竭尽全力地辅导我,我就不会进这破学校,也就不用离开你。。。。。”读到这儿,明轩心里美滋滋的,一生能爱一个人是满足,而同时被同一个人所爱那是幸福。他现在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如是也”的感叹。
信里,罗晓娟还介绍了她的学校,班上的同学,要学的课程以及她的老师们。当他读到关于一位老师时他的兴趣又来了。罗晓娟是这样写到:“。。。教我们一年级素描的老师姓杨名逸,,刚从法国巴黎留学回国,蓄着齐肩的长发,女不女,男不男,五官倒端庄,除了个子高挑不像外,班里同学私底下叫他“艺人--高峰”。人家留过洋,法语讲得呱呱响,那他的画更是没得说。笔法细腻,色彩鲜明,意题新颖。你是见过我的画,与他的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师与匠的区别一览无疑。好歹我还是学生,有四年的时间,这样想起来,心里好过些。不过,第一次上课评作业时他表扬了我,说我悟性好,手控制力强,笔下线条精确,能触类旁通,潜力不小。。。。”姜明轩看到这儿,从骨子里为晓娟高兴。尽管绘画不是他的专业,但他没有看错,晓娟是一匹千里马,他是伯乐;如今他的判断被另一位名副其实的大师所证实,脸上光彩照人。
之后,明轩几乎天天给晓娟写信,也隔三差五收到晓娟的信。这样过了四个月。可最近快一个月了,明轩没收到晓娟的片言只语,他又一次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往学校门房,丢了魂似地乱窜。他想:也许是病了?她是要强的人,或许功课繁重,没时间写信;要么成绩不理想,心情压抑?。。。想来想去,无以有圆满的答案,索性请了一星期的假,来不及写信告诉她,便驱车北上。一下火车,日已偏西。若大城市,轮番搭了好几趟汽车,等他找到学校大门时,月亮都在头顶上了。门房老头给他指路,往里走,不远处右拐,有一荷花池,沿池小道走,再穿过一片树林,操场后面便是宿舍楼。
姜明轩刚拐上荷花池小路,看到前方有一身影,长长的头发,低着头来回渡着小步,像似在等什么人。黑夜里只见人影,不识人。当他稍走进几步,一眼就认出了那纤细的腰肢。那有这么巧的事?她怎么知道我会来?正欲唤名儿,旁边叉路冲出一人,半路上杀出一程咬金,倒吓了他一跳,往后退了半步。那人抢先叫道:“晓娟!”“杨逸”俩人朝对方跑去,搂在一处,都是长长的头发,挡住了他们相吻的嘴,也挡去了整个脸颊。情人眼里无他人,亲热一阵后,歪歪倒倒往叉路去了。
此时此刻的姜明轩眼前发黑,脑子停止了一切活动,白纸一张,双腿发软,发抖,没了支撑力,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凳上。自己都不知道是怎样回来的。走过门房,王大爷还急不可待地叫道:“姜老师,你的信,来了好几天了!”姜明轩面如土色,用颤微微的手接过信,一句话没说,拖着沉甸甸的脚步回到宿舍。他的胸腔是空空的,没有知觉,象被人掏去了心肺。他默默地撕开手中的信:“明轩,你的信我都收到了。最近心里很烦,一直没给你回信。有一事我觉得必须对你说明,想来想去,长痛不如短痛,短痛不如阵痛。我不能耽误了你。我们不可能有将来。我是学画画的,毕业后不可能又回到我们那小镇。你对我的大恩大德,我今生今世都会记得,没有你怎么会有我的今天;我对不起你,不能乞求你的宽恕,只求你把我忘了吧!我的心已。。。。”明轩没看完就从衣兜里掏出烟,用打火机点燃,丝丝地吸着。同时把手中的信也点燃,扔在地上,让它慢慢烧着;随后又打开书桌右边的抽屉,拿出厚厚的一叠信,扔进火堆里,火苗往上窜着,烧过的纸灰四处飞扬,有的还带着火星落在明轩的手背上,灼着他的肌肤,也不觉得疼痛,任它烧着,留下深深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