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生来不吃人肉的,至今有的非洲部落还吃人肉。以前没有人管,吃了也就吃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对人类的发展不利,于是就放弃了。代代相传,不吃人肉就变成了伦理道德的一部分。人类社会无法说服少数见了人就想吃的人,所以就想方设法让管事的意识到应该让他们停止。管事的同意了,就立了法,说谁吃谁就别想活了。吃人的人惜命,见了人还想吃,馋得要命,但是害怕受罚,想想也就放弃了。这个想吃却不敢吃的人就是受到了法律强制的“虚伪”的约束。
现在有不吃人肉的人说,人就本来就不应该想吃人肉,所以我比想吃但是不吃的人要高尚。一点没错。但是,不能否认这个想法是经过很多人经过很多代的努力争取来的。很多年以前的人倒是想用正常的伦理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可是在人人都吃人肉的社会里,根本就没人认为不吃才是好,这个所谓的正常的伦理道德根本就不存在。吃与不吃也就无所谓谁是高尚,谁是不高尚。
而正是坚持自己不吃的人,一方面想方设法说服别人也不吃,另一方面通过立法禁止其他坚持要吃的人保证他们能在“虚伪”的层面上做到不吃人肉,才有了一个真正不吃人肉的人类社会。而事实上,用正常的伦理道德约束自己的人恰恰是需要法律强制的“虚伪”来保护他们的生存权利。否则,早让那些吃人肉的人给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