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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菲菲:《再答问题多“歧视”说》
送交者: 雨菲菲 2006年10月19日16:50:15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1.无论中英文,词汇常有多意。即使在某特定意义上,也常有不同的深度或言外之意。
“教”不等于“教”或“传授”,因含有“栽培”,“驯化”之意。

“teaching”“instruction”没有这层含义。“educating”有。不过你没举出来。是不知?还是有意忽略?相信是前者。兹转引如下:“to develop mentally, morally, or aesthetically especially by instruction” (见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简言之,“教育”是含有特定目的的“teaching”。
当然,你可以说:我没用这意思。不过,这么辩难,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你所谓“教育人民”,分明用的是这层含有。否则,争论更本不存在。

2.“人民”从何来?你并未回答。这是关键之所在。避重就轻?
你写的游记和小品文很好,原因之一是想象力丰富。不过,想象力在辩难上派不上用场。辩难的理论须有根据。没有“人民”,不能顺手招来。学苏轼“想当然耳”,只能为文学家,不能为名家。

3.雨某从来不主张恶性歧视,辩论的目的仅在指出:
甲.如今有误解“歧视”必定导致恶性歧视的倾向。

乙.因有这倾向,于是而有“见不同而不敢言不同”的倾向。指鹿为马,混淆黑白,弄虚作假。

丙.非恶性的歧视,是“功能”,不是“罪”。没见问题多对雨某所举分类学、Data Mining 等以“歧视”为基础的实例有所反应。沉默意味赞同?

丁.理解对方的“歧视”,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些“歧视”,虽“不良”,然未构成“罪”。得绕人处,且绕人。于人于己,都未 见其害。在如今虚伪风行的情况下,极难抓到歧视者的把柄。不如此,也经常是无可奈何。

戊.一般来说,遭受“歧视”,弱势群体在所难免。“反对歧视”其实是强势群体的“施舍”目的其实在维持其社会的稳定,并不一定是替弱势群体着想。作为弱势群体,与其仰仗“反歧视法”的保护,不如自力更生图强。

己.一般人的认识,往往都出自我的见闻。问题多见过的犹太人碰巧是好人,问题多于是相信犹太人好。他人见过的犹太人碰巧不是好人,他人于是相信犹太人不好。结果虽然相反,推理方法其实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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