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个人粗浅的认识,这两者最基本的区别是一个是自愿交钱,交多交少由自己来定;一个是依法交钱,交多交少按收入来定。这十天来是中国历史上难熬的十天,孩子们的尸首成堆,人们的眼泪成河,灾民们流离失所,同胞们心痛忧虑。为灾区做些什麽成了人们普遍所关心的问题,捐款成了热门话题。
我很为大家的热情所鼓舞,正所谓血浓于水。看到一些讨饭的孩子们把他们辛苦讨得的钱奉上,心里实在感动。可也听到硬性“募捐”的消息,感到很诧异。如不论三七二十一,一律“捐”200快,不捐款就被辞退等。这分明是抢吗,哪里是捐那,连纳税都说不上,纳税还考虑收入,按比例上交。人心的感动是很真实的,也很脆弱,一旦把有感而来的捐,变成硬性规定地纳时,捐也就不成其为捐了,人心的感受也如同经历了浩劫一般。
恳切的希望政府硬性捐款人员能认识到这一点,千万别再这样做了,人心实在是承受不起了。捐款实在是个人的选择,任何人没有权利指定捐款。或者指定,但不要用捐款二字。
另外,捐多捐少不能用钱的绝对数目来衡量。喜欢圣经里的一个故事:耶稣在奉献箱旁观看了很长时间,其中有一个寡妇捐了两个小钱。耶稣说:这个寡妇捐的比所有的人捐的都多,因为其他人是把剩余的捐出来,而这个寡妇是把她养生的全部奉上。从心里感动耶稣
的话。。。
我个人也捐了,不是很多,按着我心里的感动,希望能给灾区贡献一点力量。即捐出,我
也就不再忧虑钱到底会被用在哪里。捐不捐,捐多少有我来定,可是如何用这些钱,却不
是我能掌控的,我按我的感动做我的部分,希望收款的人员也按他们的感动去很好地用这
些钱。
我们爱灾区人民,也爱我们周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