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一个朋友写下的文章。她是瓮安人,以下的这一切,都是她当时的所见所闻。
她也在文里说了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内容,只是作为一个瓮安人应该说的话。
消息很正规,还烦请网警仔细看完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删除。
我是瓮安人,而且是为数不多知道知道这件事情始末的人。包括官方的材料、以及民间
的甚至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所有情况。
6月21晚20点多,瓮安四中女学生李淑芬(死者)与某铝合金厂学徒刘言涛、陈光权两
人相约到瓮安一中朋友家喝酒吃饭。23点30分,四人相约到县城的西门河边去玩。到西
门桥上后,李淑芬在桥磴上坐着,说:“不知道我从这里跳下去,会不会死?”其余三
人以为她在开玩笑,不以为意,只是随意劝说了一下,李淑芬又说:“如果我跳下去不
死的话,以后我就好好的活。”这时,陈光权与另一位女生坐下聊天,刘言涛还在桥上
做起了俯卧撑。22日凌晨0点10分左右,突然听到“扑通”一声,定睛看去,李淑芬从
桥上跳了下去。刘言涛急忙也跟着跳了下去,紧跟着陈光权也跳下河去,可是等陈光权
跳到河里时,河水已经把李淑芬冲得没了踪影,刘言涛也在大声呼救,情急之下,只救
起了刘言涛,并报警。在半个小时后,李淑芬的尸体被瓮安消防队员打捞上来。
经瓮安法医尸检鉴定,李淑芬全身无扭打、挣扎伤痕,死前未遭受性暴力,排除了强奸
杀人的可能,仅在左手臂上发现一道泥砂冲击造成的轻微外伤,致命原因是溺水窒息而
死。当时就将鉴定结果以及公安裁决书交与了李淑芬的父母,其父母当场并无表示疑义
。然而在其他亲属的怂恿下,于6月24日将尸体摆放在公安局门口,要求要将刘言涛、
陈光权定为轮奸杀人罪,并对三人进行人身限制。因为没有事实依据,公安人员拒绝了
他们的要求。据笔者从民间了解到,李家是想从这三家弄点钱,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所以出此下策。
6月25日早10点,李淑芬幺叔(瓮安玉华中学教师,以下简称为李幺叔)率众家属来到
公安局3楼刑侦队值班室,当日值班人员为刑侦队干警张明。张明见其到办公室,问道
:“请问你有什么事?”李幺叔答道:“没事情,进来耍的不行吗?”张明说:“这是
办公室,如果没事情的话请你出去。”李幺叔不同意,张明就想将其推出办公室,谁知
刚一碰到他,他就满地打滚,口中大喊:“公安打人了,救命啊。”尾随其后的李妻和
一位妇女,立时脱下脚上高跟鞋,冲进办公室,将张明围住痛打一顿。张明顾及自身身
份,不敢还手,被当场打成轻微伤,等到闻声而来的干警才将二人拖开。后在教育局领
导的陪同下,并将全部问话过程进行了摄相,李幺叔终于承认他伙同家人到公安局打人
的经过。(有其亲笔签名的口供及录象为证)
6月25日下午16:30,李幺叔结束问话后,来到公安局门口,被闻讯而来的刘言涛、陈
光权邀集的一伙朋友打伤。(经李幺叔和家人指证,有口供和录象为证)。住进瓮安县
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6月28凌晨6点,李幺叔伙同其家人,将死者李淑芬的尸体摆放在瓮安西门河边,写上大
字报,要求上中央告状,凡来看的,每人次5元钱,共募集接近两万元。后被群众劝散。
6月28日下午,李幺叔伙同其三姐(瓮安三中老师,以下简称李三姐),煽动班上不明
真相的学生(其中最小的才八岁),到街上举行游行示威,想借此扩大影响。殊料被一
些别有用心的不法份子所利用,迅速召集了近万人,准备了石头、砖头、汽油,冲到公
安大楼,将停放的公安车辆全部砸烂、烧毁,并将汽油倒在公安大楼一楼,点火焚烧,
抢走、烧毁办公室资料以及电脑若干,并打伤数十位值班干警,还将一位公安干警杀成
重伤。然后将公安大楼1—3楼全部砸烂,后火势太大,肇事人员转向冲击武警中队,武
警指导员朝天鸣了一*,才将他们吓退。于是肇事人员从武警中队退出,趁乱攻击了瓮
安县政府大楼,将所有车辆全部砸烂,又火烧政府大楼及政协大院,接着又将民政局旁
地下停车场停放的私人车辆全部砸烂,然后蜂拥至邮电大楼,故技重施,将邮政等通讯
设施破坏。
从头到尾,没有见一个公安或者武警对肇事者实施暴力*。
以上是这次事件的前后经过,本人亲历,愿承担法律责任,就这次事件,我想说几点个
人看法:
1.据李幺叔所说,刘言涛、陈光权是公安家属,所以公安没有全面进行尸检,(后又
改口为瓮安副县长的儿子,截止今天早晨,已经说成省公安厅长的儿子)后经黔南州公
安局、贵州省公安厅鉴定,与第一次鉴定结果完全吻合,完全排除其所说徇私舞弊的可
能,而且经调查了解,刘言涛、陈光权只是瓮安乡下农民家孩子,现在某铝合金厂做学
徒,事实与其所说不相符合;
2.据李幺叔所说,死者是被轮奸并抛尸河中,经三次法医鉴定,死者生前并未遭遇性
侵犯,还是处女,何来轮奸一说?何况当时有人经过,并未听到有人呼救及发现有人扭
打。
3.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说法,公安武警对群众大打出手,截止6月29日23点,医院没
有收到一个被打伤的群众,只接受了三十多名被打成重伤的干警入院,以及为轻伤的一
百多名干警包扎和处理伤口。大家可以在网络上看到所发照片,并没有看见有公安或武
警对肇事人员*的场面。
4.如果只是对公安处理此事不满,为何将政府、政协、邮电等大楼一起烧毁,并砸烂
地下停车场的私人车辆?
5.相信大家都有看到网络上发布的照片,照片的清晰度很高,不可能是手机能达到的
效果;所取角度也很好,是在高处取景;试问,如果是突发事件,怎么可能做好这些相
关工作?而且事发地点是在县城中心,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石头和砖头?并准备好汽油
和管制刀具?这一切都证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动。
6.这次事件与西藏3.14事件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进行“打、
砸抢”等行为,以李幺叔和李三姐的能力,决不可能想出这等方式,造成如此声势,笔
者认为不排除有*份子参与其中,幕后策划操纵的可能。
以上是比者亲自经历并可提供证据的事实,如有反对者,请你提出你可以提供的证据进
行支撑,不要道听途说,混淆视听,让别有用心者有机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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