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的人在伦敦是三等公民,不如开车的,也不如走路的。跟汽车没法抗衡我们也就认了,但是碰上不自觉的行人真是气不过。
现在有自行车道了,可是很多行人肆无忌惮地在上面溜达。有时候真想径直朝那些人撞过去。特别是碰到的屁股特别肥大的游客,一个人就把很窄的车道堵死了。如果碰上一边走路一边打电话的大胖子,那更要命了。你在后面跟着,想从左边走,他也往左晃悠;你好不容易绕到他的右边,他电话打完了,把大书包往他右边一甩,肉胳膊一弯,你就给挤到路边上去了。最后你的肋条骨被他的肉胳膊一顶,嘿嘿,居然是软和的,一点不疼。
比较恐怖的是公园里夜游的行人。周围没有路灯,我们就指着车上的小探照灯和反光路标辨别方向呢。不知哪里会窜出来穿着黑衣黑裤的行人,从你眼前晃过,你几乎看不见。等过去好一会儿才意识到刚才那是个大活人,非吓出一身冷汗来不可。强烈要求英国政府颁布法令,要求所有的行人天黑以后走在路上身上挂灯泡儿。
人欺负人也就算了,连人行道都欺负人,那就有气没处撒了。秋天一到,满地树叶,居然把人行道和路面之间的高度差填平了。小轱辘车骑过去,让人行道一绊,地对空人仰马翻,空中转体三百六十度,最后胳膊着地。那么贵的安全帽,居然一点作用没发挥。这才意识到为什么伦敦市长张罗着去掉所有的伦敦边道。嘿嘿,这老小子肯定也是吃过苦头。
经过若干日的集训,我的骑车水平已经达到随大流的水平了。这在伦敦意味着:拥挤道路骑车不溜边,夹缝中骑车不减速,不手软。单脚着地用右脚(这个可是最近才习惯)。当然,我还有在中国练就的特技:单脚滑轮儿。这个功夫在不让骑车的、人头攒动的火车站台和人行边道上非常有用。人家也不能说你骑了,但是你还就是跑得比走得快。只有这个时候,你会感到三等公民也有出头之日。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