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纽约串门儿,在曼哈顿的42街坐地铁七号线去皇后区。途中车靠站时,有个华人小伙子(估计来美国没多久,满口中文)冲上了车。他不往车厢里走,在门口张望,这时又跑过一个华人姑娘。看来他是在等她。不过他真的不该站在车厢门口,因为当时车马上就要开了。正在此刻,车厢门就关上了,正好把他夹在中间。我很奇怪,门夹到了人却不再次打开。那小伙子第一个反应是用手用力推车门。他还以为是电梯门是怎么着?当然是竭尽全力也推不开。跟着他就想退回站台上来;当然也是拼了命地往车厢外挤。因为他非常的瘦,上半身便挤了出来,然而腿还夹在门上;而且两边的车门又往中间挤过来,紧紧地夹着他的大腿。他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拼命把腿往外拉。终于,他把腿拉出门缝,几乎摔倒在站台上。这时,地铁开动起来扬长而去。我们车厢里看见这一幕的人相互看着,连连摇头。
在此事发生之前。有个白人妇女在车快开的时候决定下车。她刚到门口车门就关上了。然而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车门立即又打开了。白人妇女便从容地下了车。这说明那个华人小伙子被门夹住的时候,地铁列车的司机是可以打开门的;可是他没这么做。华人小伙子被门夹住拼命往外挤可用了将近20秒钟的时间,列车也没动。我认为司机是看到这小伙子的窘态的。如果我的判断是正确的,那地铁司机是在耍弄华人小伙子,看他出洋相。
不难猜测,这个司机大概是“见人下菜碟”。您说了,这实际上是种族歧视的表现。是啊,美国现在明目张胆的种族歧视是很少见了;但日常生活中还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的,有点“潜规则”的意思。我这么说应该没人有异议吧?既然如此,我们华人在日常生活中就要小心些,提防有人利用华人自己的失误进行“恶搞”。比方我说的夹华人小伙子这件事。
假如这个华人小伙子因为被夹抱怨,那人家自然有自己的理由。因为地铁乘坐规则中明文规定,不得抢上抢下,不得在车门处停留等等。华人小伙子违反规则在先,同时英语又说不好。您说他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来美国二十多年了,心里越来越对很多华人在美国的生活态度气闷。首先是不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一个讲求法制的国家;总想偷偷摸摸地干些知法犯法的事儿,而不是“钻法律的空子”。比如,唐人街的中国餐馆总是在卫生上过不了关,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蒙混过关。这也难怪,很多中国人就是偷渡来的嘛;守法的概念等于零。您说“这和那个被地铁车厢门夹了的华人小伙子有什么关系”。是这样,这位年轻人知道自己被耍弄了后,日后很可能不是想着如何遵纪守法,避免被人再次耍弄;而是更加愤愤不平;在这种冲动中则可能会干更多知法犯法的事情。这并不是说我们该“在人屋檐下,怎敢不低头”,而是明了自己在美国社会中的实际处境,因势利导地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