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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一下何梅協定,都是日本鬼子的無理要求,不必替他粉飾了。
送交者: 落英繽紛 2009月05月11日13:05:52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落英缺乏最基本歷史常識,下面是塘沽協定的原文基本常識 於 2009-05-11 12:48:49
《何梅協定》全文如下:
  ﹝1﹞梅津致何應欽備忘錄﹝1935年6月9日﹞
  一、中國方面對於日本軍曾經承認實行之事項如下:﹝一﹞于學忠及張廷諤一派之罷免;﹝二﹞蔣孝先、丁昌、曾擴情、何一飛之罷免;﹝三﹞憲兵第三團之撤去;﹝四﹞軍分會政治訓練處及北平軍事雜誌社之解散;﹝五﹞日本方面所謂藍衣社、復興社等有害於中、日兩國國交之秘密機關之取締,並不容許其存在;﹝六﹞河北省內一切黨部之撤退,勵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廢;﹝七﹞第五十一軍撤退河北省外;﹝八﹞第廿五師撤退河北省外,第廿五師學生訓練班之解散;﹝九﹞中國內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關於以上諸項之實行,並承認下記附帶事項:﹝一﹞與日本方面約定之事項,完全須在約定之期限內實行,更有使中、日關係不良之人員及機關,勿使重新進入。﹝二﹞任命盛市等職員時,希望容納日本方面之希望選用,不使中、日關係或為不良之人物。﹝三﹞關於約定事項之實施,日本方面採取監視及糾察之手段。
  以上為備忘起見,特以筆記送達。
  何應欽閣下:
  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2﹞何應欽復函﹝1935年7月6日﹞
  敬啟者,六月九日酒井參謀長所提各事項均承諾之。並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閣下
  何應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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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提一下天皇都被禁止,可見當時取締抗日言論之徹底。  /無內容 - 落英繽紛 05/11/09 (387)
          開玩笑,天皇是日本的神,當然不能隨便說  /無內容 - 基本常識 05/11/09 (318)
            看來你比日本鬼子還難纏。你當然是支持迫害杜重遠的了。  /無內容 - 落英繽紛 05/11/09 (261)
              說天皇,根本不牽扯到反日抗日,和抗日言論沒有任何聯繫  /無內容 - 基本常識 05/11/09 (267)
                你這就太幼稚太無知了。迫害杜,是受到日本浪人的壓力。  /無內容 - 落英繽紛 05/11/09 (217)
          JB,請找出36年之前中國報刊上的“猛烈抗日言論”。  /無內容 - 落英繽紛 05/11/09 (345)
            你丫真是孤陋寡聞,36年前全國各界的救國宣言就一籮筐 - 基本常識 05/11/09 (299)
              那些文學只能影射。你拿一個猛烈反日的出版物給我看。  /無內容 - 落英繽紛 05/11/09 (280)
                《文藝界同人為團結禦侮與言論自由宣言》 - 基本常識 05/11/09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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