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再次潛入 98年9月下旬。 我和住在中朝邊境的村民A取得了聯繫。A的家離江邊只有一佰米左右的距離,而江寬約50多米。A告訴我:“中國方面的警衛比較松,從北韓來的人也多起來了。”接着,和朝鮮一方的走私商也取得了聯繫,在7月份我已經給了他一筆現金。 行動的日子終於來到了。 實際上,我在7月份曾經嘗試過一次渡江,但當時,北韓正在選舉人民代表,所以戒備森嚴,只好半途而廢。到了9月份上旬,又逢金正日的國防委員長上任,加上建國50周年記念日也沒有成行。 因此,我想這一次一定要走。 走私商和北韓的國境警衛隊是穿一條褲子的關係,就是實際上他們狼狽為奸,盤剝來往的難民。士兵也餓肚子,抓住難民就沒收他們的行李,為了生存,也接受走私商們的賄賂。 我拎了一個體育包到了A家裡。包里有在北韓大家都常穿的卡幾色的布衣服-那是件很舊的衣服-到了北韓必須更衣,因為在中國穿的衣服太“漂亮”了,容易引起注意。 我這次回國的真正目的對A和走私商都沒有講,他們多以為我是在中國賺了錢回家的難民而已。A的家裡又來了40和30歲的夫婦共4人,加上我和走私商,這個“回國團”一行為6人。 接下來,又等了一個星期。 走私商來了,他已經和國境警衛隊的年青士兵搞定了,說沒問題。 晚上10點,到達渡口點。伸手不見五指。由於難民太多,中國一方也加強了警備巡邏,只好利用間隙,不時躲藏於路旁的樹叢里。 對岸有被收買的朝鮮國境警衛隊的士兵,他們的警備時間是0點到第二天的清晨,他們現在都在哨所里一動不動的警戒着。 (四)渡江 從中國一側的渡口點的約有20米高的懸崖下來,在江邊等待暗號,就是打火機的火苗。這時,在江邊已經等了3個多小時,干着急但沒有辦法。 還有,赤身裸體過江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因為衣服濕淥淥上岸,一看就是偷渡客。所以,比起往中國跑,回去更加可怕。而且,比起抓朝中國逃的,北韓國境警衛隊更喜歡抓回國的難民“肥鴨子”-有錢又有糧。 江水並不深,也不太冷,最深的地方也就到肚臍眼附近。不一會就到了對岸。 被收買的士兵還來迎接我們,看上去象是走私商的親戚,今年21歲了。為了對付夜裡的難民偷渡,其實警戒還是很嚴的,所以,為了衝破警戒線,這小伙子要給我們做嚮導。 通過果園和小山包,又躲開警備哨所,就到達一戶人家。飽餐了一頓玉米,就貓在倉庫里,很快就昏昏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