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马英九特支费,当然是陈水扁保皇党对反贪腐倒扁运动的报复,这是恶,没有
问题。但恶,永远包藏了善的因素,恶往往将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动力。
彻查马英九,可以使社会重新确立一个统一的而不是双重的道德标准:只要涉嫌
贪渎,无论哪党哪派的领袖,都无例外的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和司法的调查,一旦
查实有据,该下台就下台,无任何人可以以“保卫什么什么政权”而例外。
彻查马英九,马英九和国民党,蓝营群众坦然接受调查,更利于彻底摧毁陈水扁
保皇党的作为生命防线的派性壁垒。
我至今没有看到,也不希望看到蓝营群众反过来学陈水扁保皇党(包括他的“中
国民运”拿钱跟班王丹)们捡起这样的类似腔调:“陈水扁可以,马英九为什么
不可以?”来保马英九。
号称不粘锅“圣人”的马英九,出现了行政财务支出上的问题和被揭露,无论真
相经最后调查如何,再次说明了民主制度的极端重要,制度比圣人重要。这个重
要,不仅体现在民主制度下的规章,而且必须体现在民主制度下的自由的人民群
众监督揭发运动。
施明德倒扁运动发动以来,陈水扁保皇党,包括凌锋们就开始了大肆的攻击,说
是“台湾文革还在搞”。那么,作为对反贪腐倒扁运动报复的今天“查马倒马”
算不算“台湾文革还在搞”?或者算不算“还在搞”的“台湾文革”的一个延续
部分?如果你是用一个标准的话,你总不能说当年造反派的造反是文革,保党派
的保党不是文革吧?
“还在搞”的“台湾文革”,无论陈水扁保皇党和凌锋们怎样赋予他贬义,或者
怎样持着双重的标准看待,它事实都包含了推动台湾社会进步的积极因素。这就
是“人民文革派”眼光的所在。
当然,自由的人民群众监督揭发运动,即一般浅薄人士理解的“文革”,要真正
成为清廉社会的不可缺少的建设力量,它的前提是民主制度下的权威的公信的司
法。毛泽东文革产生罪恶的根源不在人民群众运动,而在没有民主制度下的司法
公正,甚至毁灭了法制。
倒扁保扁,倒马保马的今日“台湾文革”将向恶性发展,毁灭台湾,还是向更多
的发挥出人民群众运动积极因素的方向发展,建设台湾,就看台湾司法的公正和
公信是在这场“台湾文革”中得到确立还是毁坏了。
2006年11月14日
美西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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