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找什么借口了! |
送交者: 柒兰 2008月11月22日15:18:11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不要只看结果而不管原因,只是高谈阔论! 由 实干奋斗 于 2008-11-22 14:23:11 |
"不要忘了一个人不到绝望的境地是不会选择“拼命”和“同归于尽”的"------你的见识也太少了!
没有见过别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要杀人的? 没有见过老师不给他要的分数就要去报复的? 没有见过为了一百大洋就草菅人命的? 没有见过什么原因也没有就是要去杀人的? 。。。。。。 不要再给这些心理不健全的犯罪分子找借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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