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找什麼藉口了! |
送交者: 柒蘭 2008月11月22日15:18:11 於 [新 大 陸]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不要只看結果而不管原因,只是高談闊論! 由 實幹奮鬥 於 2008-11-22 14:23:11 |
"不要忘了一個人不到絕望的境地是不會選擇“拼命”和“同歸於盡”的"------你的見識也太少了!
沒有見過別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要殺人的? 沒有見過老師不給他要的分數就要去報復的? 沒有見過為了一百大洋就草菅人命的? 沒有見過什麼原因也沒有就是要去殺人的? 。。。。。。 不要再給這些心理不健全的犯罪分子找藉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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