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曾經說過“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社會發展到今天,人獸交都快不是什麼新聞了,但人咬狗仍然是。原因是咬狗的人得不到什麼感官上的刺激和滿足,還要冒被狗反咬一口的危險。所以願意挺而走險的人少而又少。當然把狗打死煮熟再去咬者不在此列。物以稀為貴,當然就成新聞了。加州的吳京華槍殺上司和上海楊佳手刃警察,之所以能在華人圈子裡引起如此大的震盪,我想原因之一就是這樣的事發生得很少很少。
先說咱有幾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向來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百姓在作俯首聽命的奴才的同時,最好能對大老爺們放的火能大聲地喝彩,這才是良民百姓的樣子。在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中國,別說警察,就連城管和稅務都是百姓避之惟恐不及的瘟神,普通人哪敢太歲頭上動土,更別說要太歲項上那尊貴的頭顱。這正是先生所說“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官逼民反,近年來大陸工人農民鬧事也越來越頻繁了。這又是狗咬人本不是新聞,但被咬的人多了,被咬的狠了,又成為新聞了。
在國外,華人一向是逆來順受,夾着尾巴過日子。前些年,印尼暴亂,大肆殺害搶劫華人,強暴華裔婦女,不僅當地華人反抗無力,中國政府也是連屁都不曾放過一個。美國的槍殺案可以說數不勝數。在偉大的首都華盛頓,要說天天有人死於槍下也許有些誇張,但要說每周有多人飲彈身亡卻是一點不假。被殺害的華人也遠比死於華人之手的要多很多,尤其是中餐館的老闆員工,送外買的首當其衝。前幾個月,在唯州,一個剛二十歲的華人在送外買的途中就被一男一女伏擊劫殺。對這些,主要媒體一般是不會報道的。主流媒體一般只關心年輕白人女性的失蹤或被害案件。尤其如果兇嫌是少數民族的,象OJ Simpson;或者白人女性碰巧懷有身孕的,象Scott Peterson案;或是牽扯到政治人物的,象前幾年的國會實習生Chandra Levy失蹤;要是這些都沒有,沒關係,只要長得夠白靜乖巧,媒體一樣有興趣,比如Utah的Elizabeth Smart。十幾歲的一個好孩子,深更半夜神秘從家裡蒸發,很讓報紙電視抓狂了一陣子。後來女孩也被找到了,原來被她家曾僱傭過的一個handyman拐走了,不僅作了他的姨太太,還被洗了腦。孩子是很可憐,可要是換了黑人孩子或是華人孩子,會有這麼多人關注她嗎,答案是否定的。
很有些跑題了。其實我想說的是某些華人對吳京華殺人的強烈反應。有人罵吳京華是時代的孬種,有人說他是膽小鬼,有人擔心此事也許會在美國引發排華浪潮,還有人把吳京華犯的罪歸咎於他的母校北大,把五千年來北大沒得過諾貝爾獎的短也一併抖了出來。我沒在北大上過學,也沒有親人在北大工作或上學,本犯不着為北大鳴不平。我也不覺得殺人的吳京華就是英雄,或者遇見不平就要刀槍項向。我只是覺得這些同胞們的反應有些過了。很有些象魯迅先生友邦驚詫論中譴責的那些友邦。在我們的同胞遭受凌辱的時候他們都不驚詫,而吳京華放倒了那麼幾個聽說不怎麼地道的老闆,他們就莫名其妙地驚詫萬分了。我不明白有什麼東西在這些人的心裡作祟。吳京華是不是孬種我不知道,而這些人是不是孬種也真的不好輕易下結論。
願老天爺保佑吳京華和他的全家,不為他的所作所為,而是因為他是我們的同胞,血濃於水的同胞,五千年前還是一家人的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