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義:好聽,但實質很爛作者:九喻 2005-11-18 08:21:22 http://www.youpai.org/read.php?id=126
直到給一個朋友看了初稿,才真正意識到“多元文化主義”這個漂亮的名詞迷惑了多少人。在那位朋友的腦子裡,“多元文化”不是簡單的“多元”“文化”,而是“和諧共處”的“多元”“文化”。可是誰能保證“和諧共處”?沒人可以保證,那純粹是想象出來的。
---多元文化本身未必是壞事---
多元文化(multiculture)是壞事嗎?當然不是——只要,這些文化可以和諧共存。這就象四世同堂一樣,幾代人高高興興住在一起沒什麼不好。可要 是這幾代人每天打成一鍋粥,搞的雞飛狗跳,那最好的辦法不是叫警察幫着維持秩序,而是分家。事實上,自古至今,人類就是這麼實踐的。
很多人希望幾代人一起其樂融融,很多人希望身邊就有不同的文化風情。但願望畢竟只是願望,不等於我們總是能實現。
那麼是不是所有的文化都能和諧共存呢?先看一個例子。2001年3月,當時的阿富汗塔里班政權摧毀了著名的佛教遺蹟巴米揚大佛。這座大佛有將近兩千年的歷 史,躲過了各種自然災害和戰亂,結果終於還是難免毀於一旦。這個事件似乎說明不同文化有不能和諧共處的時候。或許有人會爭辯,塔里班的行為不代表正宗的伊 斯蘭文化,這完全可能,但是這裡要說明的是文化之間可能的衝突,塔里班代表的無論是不是正宗伊斯蘭文化,他總體現了某種文化,不管那文化叫什麼。至少我們 知道,塔里班實踐的文化和傳統佛家文化有點衝突。
我們還可以假設一下:假設有一種文化信奉禁酒,另一種文化鼓勵飲酒。禁酒的文化認為:飲酒是錯的。飲酒的文化認為:禁酒是錯的。作為旁觀者,我們不必判斷對錯,但是很明顯,這兩個“文化概念”本身——“禁酒”和“飲酒”這兩個文化概念——是衝突的,不大可能互相認同。
但是,這不等於分別信奉這兩種文化概念的人群就一定要衝突。任何文化都不是那麼單一,信奉禁酒文化概念的人群,可能同時信奉尊重其他人群對酒的態度;信奉 飲酒文化概念的人群,他們的文化里可能也包含尊重其他人群對酒的不同態度的概念。這樣,兩個人群雖然對酒的看法不同,但並沒有任何衝突。這其實是我們經常 看到的情況:人們雖然有不同的文化背景,雖然並不互相認同,可是能夠彼此尊重,和平相處。
多元文化並不必然導致衝突,也不必然和諧相處。要看具體是哪些文化,具體面對什麼事情。
一個社會,因為歷史的原因,可能就體現出了多元文化的狀態。今天世界的很多地方,都具備多元文化的特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都是多民族混雜、多種文化背景的人生活在一起。通常越是開放的社會,多元文化的特質越明顯。
---多元文化主義---
但是什麼東西有了“主義”兩個字,就沒有那麼簡單了,就多少包含了價值取向。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的價值取向是什麼呢?
多元文化主義認為,在一個社會,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保持各自的文化,是好事情,應該鼓勵。
這個說法成立需要一個前提,那就是一切文化之間都沒有衝突。因為如果文化本身有衝突,各自保持彼此衝突的文化,就難免會在這個社會引起衝突。很少人會認為,社會衝突是好事情,導致社會衝突的價值觀是好東西。
多元文化主義沒法證明所有文化都不衝突,而我們看歷史,看現實,就知道文化之間有衝突。大陸的新疆是多元文化地區,巴基斯坦的卡拉奇也是多元文化的城市,蘇丹這個戰亂不斷的國家同樣具備多元文化的特點。
另一個困擾,是多元文化主義本身,就來自一種文化。多元文化主義雖然叫“多元”,可它自己的來源卻並不多元,多元文化主義是西方文化的產物,伊斯蘭世界沒 有產生多元文化主義,日本文化也沒有產生多元文化主義,非洲文化也沒有產生多元文化主義,只有西方文化,孕育了這個新主義。
把來自一種文化的多元文化主義,推廣應用到其他文化,讓其他文化人群也信奉,這是不是有點霸道?按照多元文化主義的邏輯,不能因為一個人群覺得自己的文化 好、文化對,就該把自己的文化推行到其他人群,要求別人也認同。那麼憑什麼多元文化主義這個來自西方文化的概念,要讓其他文化認同?如果其他文化壓根不認 同多元文化主義,這多元文化主義還如何推行呢?用暴力嗎?
還有一個邏輯難題,如果一個文化反對多元文化主義,奉行多元文化主義的政府該怎麼辦?按照多元文化主義的原則,這種想法應該鼓勵,也就是鼓勵反對多元文化 主義,因為那是人家文化的一部分,保持自己的文化是好事,作為推行多元文化主義的政府,應該資助“反對多元文化主義”的項目。也就是說,政府出錢資助鼓勵 別人反對自己的政策,這不荒唐嗎?
---作為政府政策的多元文化主義---
多元文化主義很時髦,很動聽,這個主義如今是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國策,加拿大還有專門的“多元文化主義法案”(Multiculturalism Act)。很多西歐國家,也是把多元文化主義作為官方政策執行的。政府行為,具備強制力,運用政府的強制力推行一項有問題的理念,這就無法避免的會造成對 公民的傷害。
先說這個執行多元文化主義的政府系統,這個系統本身就是在一種文化的基礎上確立的,通常是一個國家的主流文化。這意味着對美妙的多元文化主義的執行、最後 對這個執行效果的衡量、中間的處罰獎勵,都是依照一種文化。具體到加拿大,政治系統是西方文化的三權分立為原則的,法律系統是以西方價值體係為基礎的,政 府是西方文化的民主選舉產生的,以這個西方文化為主導的系統推行多元文化主義,如何保證真正的多元呢?這個自稱的多元文化主義的理念竟然要用一元的手段推 行,這難道不和它本身提倡的多元矛盾嗎?
更重要的問題:每個人有沒有選擇自己信奉的文化的自由?按照多元文化主義的辦法,人沒有選擇,因為我們沒法選擇自己的族裔,多元文化主義指定給我們的所謂 “自己的文化”,早在出生之時就註定了。一個華人,他自己的文化只能是中華文化,不能是越南文化,也不能是非洲文化。這是活活剝奪了人選擇的自由。為什麼 一個人一定要認同自己族裔的傳統文化?難道以一個人先天的族裔背景規定他要學習的文化,沒有種族主義的意味?
政府提供的多文化教育,由於與生俱來的政府政策的一刀切特性,必然導致具體執行的時候缺乏靈活性和失誤。比如荷蘭,來自摩洛哥移民家庭的孩子在多元文化主 義的口號下,某些功課被安排用阿拉伯語講授,而這些孩子本身根本不是來自阿拉伯語家庭,他們的父母講另外一種語言Berber語,而因為他們是穆斯林,就 被安排阿拉伯語課程。
美國以多元文化主義為招牌的雙語教育,效果上也是導致孩子學習成績下降,更不容易溶入主流社會,更不容易和其他社會成員交流共處,這是害了孩子。這種動聽 的理念,只是滿足了推行者的個人成就感,真正傷害的是少數族裔自己,特別是那些迫切需要從學校獲得將來生存必需的技能、包括官方語言的機能的孩子。
此外,政府拿什麼確定一種文化的內容呢?一種文化的主流屬於這種文化,難道邊緣就不屬於嗎?執行多元文化主義的時候,勢必把官方文化作為某種文化的代表,這不利於人們對該文化本身的認識和了解。
---廢除多元文化主義政策---
人類社會整體的多元,是靠每個國家的特色——經常是一元化的特色(比如日本,沙特阿拉伯)——來實現的。如果每個國家都是所有文化均等多元,那麼世界就成了一個模式。不太美妙,不是嗎?
生活在一個社會裡的人需要文化認同,這是社會得以維持的基本條件。一個社會如果沒有文化認同,就連基本的政治體系和法律體系都無法確立。難道美國的政治體 系和法律體系不是美國主流文化的產物嗎?難道奉行多元文化主義的加拿大的政體不是西方文化的產物嗎?一方面要求全體公民遵守來自一個文化的規章,另一方面 又說鼓勵各自多元的文化,這不是很虛偽很不切實際嗎?難道因為多元文化,一個生活在加拿大的穆斯林就可以娶兩個老婆嗎?這是有選擇的多元,是一元主導的偽 多元。提倡多元文化主義的人不願面對這個尷尬的現實。
看看現實,荷蘭電影製片人Theo Van Gogh因為批評伊斯蘭文化摧殘婦女被刺殺,殺手是出生在荷蘭的摩洛哥裔穆斯林。英國倫敦恐怖襲擊,參與的人都是英國長大的穆斯林。法國的騷亂,參與的大 都是擁有法國國籍的穆斯林。這些人都是在提倡多元文化主義的環境裡成長起來的,他們信奉的文化或許使荷蘭、英國和法國更加“多元”,但是這種“多元”的代 價是無辜人的生命。對一個國家來說,是國民的生命重要,還是鼓勵一些彼此衝突的文化保持彼此衝突重要?答案不言而喻。
作為國家政策的多元文化主義,原則上侵犯了人的自由選擇的權利,實踐上傷害了少數族裔和他們的文化。為什麼不把文化選擇的權利留給人們自己、留給家長呢? 他們最知道自己需要什麼,自己的孩子需要什麼。誰又為失誤的政策承擔責任呢?多年以後孩子們長大了卻無法在社會立足,誰來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呢?難道還是 靠喊口號嗎?
多元要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要自然而然,不能人為製造。這就像市場,根據供需規律,自然調節,沒必要人為干預。歷史的經驗已經證明了,干預的結果往往是災 難。如果我們連簡單的商品都沒法用干預的辦法達到品種豐富和供應充足,怎麼可能用干預的辦法實現文化的和平多元呢?畢竟文化要比商品複雜的多的多。
以動聽的口號和理念為基礎的國家政策,最終傷害的,往往還是那些口號里說要幫助的人。多元文化主義這個動聽的理念,最好只停留在理念的層面,以免危害社會,危害社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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