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总统巴瑞克·胡赛因·奥巴马,自他宣布竞选总统以来,从一个新科参议员到今天当选候任总统,以火箭的速度迅速窜升直至最高权位,个中的秘诀就是他是一个变色龙,被不同文化族裔国家年龄性别以不同的有利他们的角度解读,从而有利了奥巴马的崛起。
首先他是一个深色皮肤的黑白混血儿,被黑人看作是救星,马丁·路德·金博士再世,但恰恰相反,他是白人和肯尼亚留学生的儿子,他的祖先从来没有做过美国黑奴,更没有受过黑奴的苦难。而他本人被白人外祖母抚养长大,受到纯粹白人的教育,他能同情底层黑人的苦难吗?但愿他就任之后不要辜负那些排着长长队伍的非裔支持者的选票。
中国人尤其是美国华裔,对他情有独钟,因为他的什么亲戚是华人,那有用吗?因为他的深色皮肤而对少数族裔有天然的同情心,那是真的吗?天知道。
肯尼亚人对他的当选欣喜若狂,那如同钱永健获诺贝尔奖中国人莫名其妙地高兴一样,一厢情愿。
印度尼西亚人因为他在印尼念过小学同样一厢情愿。
美国年轻人因为他的年轻他的演说天才而喜欢他,也许犯了他母亲当年一见钟情的错误。
失业的美国工人喜欢他,希望他能为他们重新找回工作,但不知道他的药方只是开征富人更高的税,而无法创造工作机会。
总之,这个人身上太多的东西,总能让你找到一点你能喜欢他的东西。这样的人不是变色龙是什么?这样的人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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