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初中生规章制度中的性条目 |
送交者: 国际时评 2010年10月10日01:43:14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最近,帮一个朋友的孩子翻译一份入学资料。朋友的孩子15岁,因多种原因要只身去美国上学。当美国学校把资料传过来时,我拿在手上,看着,看着,想起了我们上学时候的入学须知,一方面为我们当时的愚昧惋惜发笑,一方面,也为我们曾经有过的那种单纯和安全而怀念。
先说性方面,我们那时别说初中,到大学也不谈性的,虽然人人都知道一些,但是却不公开谈的。而我手上这份美国学校的入学规定中有这样的描述: 条目是:“可耻行为内容”。1.性行为不端的。开除。2.不雅暴露或者裸奔的。开除。3.不检点行为,难以明确的。比如性骚扰。开除。4.自杀或自残行为。开除。 我不想分析这其中的道理,相信读者都有见解,但这种直接把一些行为列为可耻行为的明晰做法,我想一定比我们应该怎样怎样,我们一定怎样怎样等空洞的大道理,更容易确立是非感。 另外,在该校的规则中,还看到了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条款。应该说这是网络时代的产物,我离开中学很久了 ,不知道我们现在的中学的学生守则,是否还是多年前的样子,而少于更新呢? 当然,这里并没有说美国怎好的意思,在这个学生守则里我也看到了恐怖的一面。是涉及毒品的,其中的描述十分专业,有些都不好准确翻译。比如; 条目是“违禁药品”1.拥有,使用或者传送违禁药品,毒品,大麻,或者含有酒精的饮料的,开除。提供场所或者和以上有密切接触的学校有权安排进行测试,尿样检测和头发分析检测,一旦发现问题,检测费用由学生家长承担,没有发现问题,费用学校承担。 2.凡藏有注射针头,大麻烟斗,罗奇(一种吸食毒品的管子)吸管的。开除。3.滥用非医生许可和无处方证明的药品的。开除。4.藏有使用激素类药品的,如类固醇,气溶胶等。开除。 一方面看到美国社会青少年的纷乱一面,同时我也想起我们国内有的中学生(少数)也在以服用头疼粉和一些止痛药为时尚。而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不知道发现没有。 与国际接轨,不仅仅只有好的先进的东西进来,艾滋病已经进来了,还有一些不好的东西也会进来,我们需要有免疫力。我们的孩子更需要有免疫力。为了孩子,我们需要借鉴,需要预警,更需要我们的规则经常更新,因为,这是一个不断更新的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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