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們文科拿手——怎麼說都成立。你們理工科太“精確”了,影響了你們的“感知”,我們文科的不太“在乎”,使得我們根本就沒標準。我們不用把事物量化,我們沒有度,走哪是哪,要是有好東西,那也是“碰上”的。江蘇作家陸文夫曾幾何時以《美食家》風靡大江南北,後來他打算譜曲那樣寫小說,而且還打算用某種科學方法寫出味道來……,後來只好做官了。
對於“品味”,對於“好壞”的判斷,不是一個物質運動,所以無法量化,所以沒法有標準,只有文字性的描述:比如說“好”就很抽象,“令人愉悅的”、“令人振奮的”、“使心靈受到淨化的”、……等等具有正面意義的詞彙堆砌被認為是判斷“好”與“壞”的“標準”;其實就是這些“具有正面意義的詞彙” 之間也存在着矛盾,而這種矛盾又是由人類的倫理道德觀念帶來的。最直截了當的、最簡單的、最有典型性的就是“性”的問題,幾乎每個人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我有個很好的朋友,現在北美,他當年結婚時,我“驚奇地”發現他和她妻子是在一個屋裡分開睡,他的解釋就是要保持一點“克制”,從而使得他們“更熾熱”,在這裡他們夫妻認為“美”的、“正確”的事,在我看來是荒唐的;而我認為摟着妻子,看着她在我的臂膀下恬靜地睡去最“美”。他當然對我的說法是不以為然的。我們誰“錯”了呢?
當然我們也可以舉一些極端的例子,但是就是這些極端的例子在那些極端的人們看來也是“美好的”、“正確的”、“合適的”、“不應該受到批評的”……
好了,現在回到“別人的對你的理解和感覺的影響又有多大?”的問題:如果能和別人在就某一件物體、事件產生在某個程度上的共鳴,那麼你可能會感到“愉快”——美!但是如果產生了“衝突”難道就不美了嗎?當然不是,“衝突”才能產生戲劇性,才有可觀賞性(愉悅的),才能給人們提供一個根據自己的“經驗”去“判斷”的機會,就像問題多掐檸檬樹一樣,起伏跌宕、驚心動魄,是我們思想受到極大的刺激(注意:當我用了“刺激”來形容問檸之掐,還能感到我是在欣賞他們的掐嗎?)
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同時對同一件事進行着判斷“好壞”的活動,而是在不同的時間、地點,不同的階層的人們在分別進行着各自的“判斷”活動,這裡面有“共同”的感覺,但沒有“共同”的標準。
知不道的故事,我覺得那位大哥還是有良心的,因為知不道用了“挺不好意思地說 ”這“具有正面意義的詞彙堆砌”來形容大哥的內心活動。僅此而已。
“等我要出國的時候覺得應該給大哥打個招呼, 喝了一瓶酒, 買了兩條煙, 都走出去十步了, 被大哥叫了回去, Y從桌子底下翻出兩條紅塔山, 幸災樂禍地說 "換一下, 換一下, 這兩條才是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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