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是指近體詩中 |
送交者: 蓬萊仙島 2008月07月08日14:48:23 於 [詩詞歌賦]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遠君福氣,羨慕。有個 由 遠江南 於 2008-07-08 12:37:58 |
的七律,包括七絕而言。即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但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當然,第七字也要分明。這主要是從韻律的優美與否提出來的,其實不一定全面和準確。根據古人的詩找出的一般規律,有時為了意境的表達,可以靈活而不必拘泥,我叫它“忍痛換字”或“忍痛割字”。當然,意境好,又合輒對仗壓韻工整又不犯孤平,就比較難,也是詩人們所追求的水準。
建議參考王力先生的《詩詞格律〉,1985年在北京出版。《詩韻集成〉、《詩韻合璧〉等老韻書,以及犀利推薦的“中華韻律”等等。不揣冒昧,僅此不贅。希望多討論,注意語音、語調。 我今拋磚,引玉出籠。見笑,見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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