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指近体诗中 |
送交者: 蓬莱仙岛 2008月07月08日14:48:23 于 [诗词歌赋]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远君福气,羡慕。有个 由 远江南 于 2008-07-08 12:37:58 |
的七律,包括七绝而言。即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但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当然,第七字也要分明。这主要是从韵律的优美与否提出来的,其实不一定全面和准确。根据古人的诗找出的一般规律,有时为了意境的表达,可以灵活而不必拘泥,我叫它“忍痛换字”或“忍痛割字”。当然,意境好,又合辄对仗压韵工整又不犯孤平,就比较难,也是诗人们所追求的水准。
建议参考王力先生的《诗词格律〉,1985年在北京出版。《诗韵集成〉、《诗韵合璧〉等老韵书,以及犀利推荐的“中华韵律”等等。不揣冒昧,仅此不赘。希望多讨论,注意语音、语调。 我今抛砖,引玉出笼。见笑,见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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