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篇小文也如此勸說某人。綠島兄乃摩斯大家,應知其人。其實俺勸說不是主動的,是被批評“玩詩”才起意勸說的。
都說亂世出詩人,都說困境、貧困、憂愁、失戀等不如意才出詩人。好了,就算俺認可,那麼現在祖國安寧昌盛,荷蘭輕鬆閒怡,丹麥清新浪漫;俺雖不富,但狂買威士忌和鮮羊尚有餘錢;小青雖時不時地家暴俺,卻最疼俺。總之,俺雖未能成就少年時大鵬沖天的志願,卻也沒啥不如意,腫麼着,俺還不能寫詩了?哈哈
而從古至今,寫詩詞就是“玩兒”。因為詩詞與音樂、繪畫等等都是藝術形式之一,也都是娛樂手段之一。其根本目的就是寫出來被欣賞,說白了不就是“玩”嗎?而每一首詩就像一枚枚的美玉,可以擺在桌子上看,也可以握在手裡“把玩”。
當然,任何藝術形式,甚至推而廣之延伸到萬物也可以,也都可以用於大義,用於救國救人,喚醒正義和良知。比如同一個牙雕,既可以觀賞,也可以殺死歹徒;同一首詩歌,可以抒發閒情逸緻,也可以激勵抗敵戰士的鬥志,如俺曾寫過的“大刀向鬼子們的頭上砍去”,哈哈。但這只是人生的一部分,人生並不是天天如此、全部如此。那清平盛世、心滿意足之時呢,詩不能寫了?
其實詩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寫來“玩”的,跟跳個舞、唱首歌來高興一下、放鬆一下毫無區別。在特殊的時空裡,用它來抒發愛國愛民的大義當然也得稱讚,如屈原的《離騷》,但也不能因此來否定李白的《將進酒》和白居易的《長恨歌》,更不能否認,詩從根本上奏是寫來“玩”兒的,從根本上奏是一個娛樂手段之一。其它都不過是其附屬功能而已。